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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山陵崩(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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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神奇,这有个死人跟我三哥同名同姓。

    奚平自己对自己说:这么有缘,是不是应该拜拜?

    可不知为什么,他拜不下去。

    他的脚像镶在了地上一样,心越跳越快,后背起了层薄汗,甚至没法把目光从那具骸骨上移开。

    那骸骨略微歪着头,左手食指和中指蜷着,并在一起托着颧骨,拇指抵在下颌线边缘。那双空荡荡的眼眶中似乎射出无奈的视线,隔着几步远注视着他,像是活的。

    奚平几乎有种错觉,好像下一刻,那骸骨就会开口说一句“你又闯什么祸了”。

    他猛地将视线移开,狠狠一咬舌尖,背过身不看那骸骨,就地趺坐,在满嘴的血腥气里凝神。

    他想什么呢……这鬼地方肯定有古怪!

    罗师兄教过,五官脱胎于肉身,最容易被幻象侵扰,心浮气躁的时候切忌冲动行事。要首先关闭眼耳鼻舌身,内视灵台,检省方才所思所想,记住诸多幻象源于心,算来无非贪与惧。“贪”他不至于,长到这么大还没吃过“求不得”之苦,那么是“惧”么?

    是了,奚平迅速找了一套理论解释自己的“幻觉”:肯定是因为他近来听说到处都在闹事,一直隐隐不放心南巡的庄王。

    想到这,奚平微微松了口气——他掉进海里之前不久,才收到过三哥报平安的信。

    自从开了灵窍,奚平很容易分辨出来信人的气息,虽然字迹像,但哪些是三哥亲手写的,哪些是他犯懒让白令代笔的,奚平一眼能看出来。

    那个光秃秃的“安好”绝对是亲笔信——白令大哥至少会很像那么回事地写几句叮嘱。

    满地的铭文里肯定有致幻的,可惜他一个字也不认识,这时候要是奚悦在就好了。

    奚平虽然“想明白”了这都是幻觉,但不知为什么,还是下意识地避开了那具名叫“周楹”的骸骨。偏头去研究身边另一具骨架。

    那骨架名字叫做“周圻”,身量高大,宽肩、髋部略窄,奚平感觉此人生前是男子的面大。骸骨站着,头颅微垂,沉默地“看”着坐在他脚边的奚平,无端给人一种温柔又悲伤的感觉。

    这里真奇了,一堆骨头怎么那么多悲欢离合?

    奚平与他对视片刻,忍不住在那骸骨上摸了一把,只觉一股很淡的灵气掠过他指尖,继而风中细沙似的散了。

    继而一个低沉的男人声音在他耳边响起:“阿晴,坤,二哥走了,你们好好的……”

    话音落下,那好像白灵雕成的骸骨上,隐隐闪烁的灵光散了,露出惨白的凡骨质地。

    像死人吐出了最后一口气,尘归尘土归土,方才那种“它是活的”的错觉也烟消云散了。

    可是这句普通的遗言却好像平地一声雷,把天不怕地不怕的奚平惊得面无人色——安阳长公主名“晴”,太明陛下名“坤”……

    他好像知道“周圻”是谁了!

    奚平慌忙从芥子中翻出那本庞戬逼他读的《西行散记》,那不是什么正经书,是一本北国大历给小修士开蒙用的仙史,以游记的方式描绘了各国风物传统,顺带出各国近代发生的大事与要人。

    奚平三下五除二翻到“南宛篇”,查阅附录中记载的皇族图谱——因这书出了有些年头了,只记录到了太明皇帝那一代……

    圻,显宗第二子,宛昭熙二十四年夭折,宛太明二年追封睿亲王。

    睿亲王周圻,是当今陛下早夭的亲哥。

    太明皇帝摆摆手,有些疲惫地说道:“退下。”

    “陛下!沽州告急,今日暴民围攻了沽州芸山县衙,揭竿立号,苏沽总兵无虎符不敢擅动,此事……”

    “朕说退下。”皇帝猛地掀起眼帘,松弛的眼皮折叠出锋利的弧度,像头余威与爪牙犹在的老狼王,“明日朝会再议。”

    那老臣以头抢地,见陛下无动于衷,到底没敢再说,默默退下,临走时看了戳在旁边眼观鼻鼻观口的永宁侯一眼,只差将“佞幸”俩字从眼里喷出去,糊在永宁侯脸上。列祖列宗在上,都什么时候了,陛下还有心情与这老白脸饮酒作乐!姓奚的就算以前是个男中卫玠,都这把年纪了,到底还有什么能惑主的?

    简直离谱!

    永宁侯泰然地当着装饰,眼皮都没抬一下。

    太明皇帝屏退了闲杂人等,闭着眼揉了许久的太阳穴,才给永宁侯赐了座。

    侯爷让坐就坐,一点也不惶恐,都没敷衍地随便劝陛下一句“正事要紧”。

    内侍们将温好的酒送上,就退出了暖阁——每年正月十八,陛下都要与侯爷喝上半宿的酒,这时候是不让人打扰的。

    早些年,这君臣二人的关系流言蜚语很多,染上皇权,所有的事好像都能变成宫闱秘事,供人津津乐道地咀嚼许久。

    但贴身的老奴知道,陛下从来没好过南风。那永宁侯爷也不是个合格的佞幸,他甚至不大会凑趣,除了有副好相貌,内里就是个寡言无趣的中年男人——不过再俊俏也是好几十年前的事了,凡人年过五旬,有头发没肚子的都是潘安。

    他俩喝酒就是纯喝酒,寒暄的片儿汤话都不怎么聊,而且喝得十分克制,俩人分一小坛,喝完就“臣告退,陛下保重龙体”。年年如此,也不知是个什么仪式,让人十分费解。

    不过今年,这“仪式”稍微变了些章程。

    太明皇帝遣散内侍后,就取出个锦盒递给永宁侯,里面是一套首饰,中间拥着一颗流光溢彩的大宝珠。除了那珠子,永宁侯一看就知道是岳家出品,而且是有些年头的孤品了,他都不曾见过,保存得很精心。

    “这是……”

    “听说这一套,现在能在菱阳河西换个大宅子。”屏退闲杂人等,陛下的语气缓了不少,“这是安阳前一阵托人寄回来的。我那四姐,年轻时最是骄纵任性,夺人之美的倒霉事没少干,现在想来,很不应该啊。东西给你夫人拿回去吧,四姐托我物归原主,再替她赔个不是。那海珠是她偶然在东海得的,自己稀罕得不行,一直没舍得镶,当做赔礼了。”

    哪有让皇帝赔不是的,天子永远正确。

    永宁侯不知他抽的什么疯,只好道:“陛下与长公主折煞贱内……”

    太明皇帝摆摆手,半带抱怨似的,他说道:“她寄回来的东西不止这一件,叫我挨个给她送……唉,这把年纪了,好多故人都不在世了,上哪送去?也是难为我。可有什么办法?她这一辈子,也就做小姑娘的时候快活过几年,临走想把念想安置了,我不能不答应。”

    永宁侯倏地一惊:什么意思?这话怎么听着怪不祥的。

    便见皇帝眯着昏花的眼,看向暖阁一角:“今日暖阁里那株好些年没动静的牡丹突然开了,你说世上哪有正月开的牡丹呢?我就知道啊……安阳肯定是走了,这是她回来看我一眼呢。”

    永宁侯顺着他的视线望去,见果然有一盆牡丹开了花,在萧瑟的大座钟旁边不合时宜地鲜艳着。

    正好到了整点,座钟鸣钟报时,花团在钟声里轻颤,看得人无端心惊胆战。

    老皇帝老糊涂了似的,凝视着那牡丹,喃喃道:“你也选今天,跟二哥一起,是怕我老了,记不住那么多日子了吗?”

    永宁侯心里飞快地转念:听这意思,安阳长公主没了?可她一个半仙,离五衰还远着呢,在南矿上又没不用整天跟邪祟斗智斗勇……到底出了什么事?

    “陛下……”

    然而不等他问,老皇帝又打断他道:“对了,这几日贵妃身子不大爽利,你有空去瞧瞧她吧。”

    永宁侯道:“是,臣明日便让内子进宫给贵妃请安。陛下方才……”

    “我说你,没说你夫人。”

    永宁侯沉默片刻,恭恭敬敬地说道:“虽是亲兄妹,到底男女有别,也当避嫌。”

    瞧什么瞧,他又不是大夫。她少喝两口雪酿比什么不强?他进宫一次,除了跟她大眼瞪小眼,也无话好说,回头她一憋屈指不定又自己烂醉去,哪天喝成活死人拉倒。

    “这把年纪了,你避的是嫌吗。”老皇帝道,“奚正德啊,你这老东西……说实话吧,你是看见她就难受,就不能原谅自己。我知道,我知道……谁不是呢?”

    永宁侯心里一跳,感觉话题在往危险的地方滑,安阳长公主到底出什么事了,怎么把老皇帝刺激成这样。

    就听皇帝说道:“这么多年,老三只跟你关系还不错,因为他也知道。”

    侯爷皱起眉:庄王殿下?他知道什么?

    “他知道你当年勾结了北历邪修,倾家荡产,打算叛国出逃,”太明皇帝一字一顿地说道,“宁可带着一家老小流亡北绝山,叫他胎死腹中,也不要躺在一个没出生的孩子用灵骨换来的荣华富贵上苟且。”

    永宁侯脸上瞬间一片空白。

    暖和里一时鸦雀无声,只有蒸汽暖炉和钟摆没眼色地聒噪不休。

    片刻后,永宁侯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膝盖,缓缓地在旁边跪了下去。

    “你那才是不声不响捅破天,现在这些小兔崽子们,一个个咋呼得欢,哪比得上你当年杀伐决断?”太明皇帝一摆手,“快起来吧,二十多年都过去了,我要想追究你还等现在?我当时……其实是想放你一马的。奚正德,你有种,干了我们几代人敢想不敢干的事。”

    永宁侯面无表情道:“臣惶恐。”

    太明皇帝“哈”了一声:“还真是外甥似舅,你那外甥被我揪出他狐狸尾巴的时候,跟你现在这德行一模一样。”

    永宁侯死猪不怕开水烫地盘算道:反正庄王翅膀硬了,奚平现在在玄隐内门、司命门下,老皇帝还能挑现在这时候秋后算账吗?哪怕皇帝老儿吃错药了,也只能跟他一个人算账,他不信皇帝敢闹大,株连他全家。

    既然这样,侯爷没再怕的,连敷衍的认罪和狡辩都懒得想词,干脆遵圣命平身,还给自己倒了杯酒。

    太明皇帝果然没怪他失礼,轻叹口气,还很遗憾似的说道:“结果居然是紫衣临阵退缩,为这,你二十多年没单独跟她说过一句话吧?哎,你怎么自己喝上了,给我满上。”

    永宁侯依言给他倒了一杯,太明皇帝端起来一饮而尽,低声道:“别怪她了,她不是软弱,是那会儿刚好月份到了,宫里的半仙秘医告诉她,她这孩子不单身负灵骨,还恰好生了顶级的灵感,开眼便如半仙……那不是凡人之躯受得了的,不取走一样,恐怕留不住。”

    永宁侯这回可是结结实实地吃了一惊:“什么?!”

    “她从来没告诉过你,对不对?”

    “她为什么……”

    要是为了保孩子,那这事肯定得另当别论,奚紫衣是个什么没嘴的葫芦成的精吗,别的不说,这也能瞒着?

    太明皇帝饶有兴致地看着他:“告诉你了,你会怎样?”

    侯爷略一怔,思量片刻,随后坦然道:“仍是依计。孩子能保就保,保不住也是他投错了胎,胎里带病的孩子养不活,不也是顺应自然么。再说这边有秘法,北边也未必没有会取灵骨的高手。长大了能入道就还给他,不成器就做个摆件放着辟邪,好歹干净。”

    太明皇帝抚掌大笑:“带着万万人中无一的天生灵骨叛国出逃,把灵骨摆着辟邪,奚正德,你可真是块茅坑里的臭石头啊,真有你的……可你妹子是凡人,她忧心老母亲风烛残年流亡荒野,忧心这不知养不养得活的孩子从金枝玉叶变成叛国邪祟怎么办,忧心你们奚家满门前程。”

    永宁侯却没笑,心里不安的感觉越来越浓重:贵妃那满心的杂念他虽不赞同,但也觉情有可原,血浓于水,他又不是太明皇帝那说一不二的暴君,她为何二十多年不说开?

    之后必是出了什么事,让她悔不当初。

    侯爷忍不住问道:“陛下,天生灵骨和顶级灵感凑在一个人身上,臣闻所未闻,请问陛下,这样的人活下来会怎样?”

    太明皇帝轻声道:“灵感和灵骨之间会藕断丝连。”

    永宁侯整个人一震,失手打翻了酒杯。

    “在他以前的先天灵骨们,没有人知道自己是周家的那一代牺牲,都以为自己只是先天不良。”皇帝说道,“唯有楹……甲等灵感堪比半仙,而顶级的灵感,据说天生可以洞穿阴阳,能观万物气——我不清楚,楹从未与我说过他眼中所见的人世间是什么样的。这样的人,即便取了灵骨,与自己的灵骨也是‘身分意不分’,也就是说,他这二十多年来,肉身在人间,心……一直有一半,被压在万丈无渡海下。”

    老皇帝说着,又给自己倒了酒,接连三杯,他一饮而尽,凭着酒气,他似乎捡回了一点少年意气:“你说得对,正德,这孩子当年哪怕是拖着个病弱身,去荒无人烟的北绝山脚下放羊,被通缉一辈子,哪怕根本活不下来——也比在金平当金枝玉叶强。”

    “天生灵骨,那是我们老祖宗传下来的诅咒,本来是几百年才出一个,到后来几乎每一代都有……你可知为什么?”不等面色煞白的永宁侯说话,太明皇帝就自顾自地笑道,“因为那个天生灵骨的废物亲兄弟往往会被选为下一任太子,血缘相近,一代一代这样选下来,先天灵骨越发成了我们的附骨之疽……被剔了灵骨的人,只能依仗秘法替换的伪骨苟延残喘一生,几乎都活不到盛年——我母亲不过是个五品官之女,这把龙椅下垫的是我亲生兄长的血肉。”

    永宁侯将倾倒的酒杯扶起,重重地放在桌上,冷冷地说道:“恕臣无礼,陛下,但凡有一代人想清了这疽,它也不至于流传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