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毁尸灭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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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毁尸灭迹
残兵败将丢盔弃甲,连滚带爬的回去报信。
金毛懵里懵懂被电话铃声吵醒,他接起电话,大动干戈的骂道:“你属耗子啊?大半夜的,还让不让人睡觉?”
“大哥,不好了,出事了——”电话里传来凄凄惨惨的哭喊声。
“什么?快说。”金毛像是吃了清醒剂,整个人被这一消息彻底惊醒了。
“我们的人死伤无数啊,黑阳哥也死了——”
“怎么会这样的?”金毛惊诧的问道。
他就不信了,派出去二十人,前后夹击,还对付不了一个哑巴和一个痴痴傻傻的女人。都是饭桶,只知道吃干饭!
“那条狼狗太厉害了,我们没有还手的余地——”
“一群废物!”金毛气急败坏的挂断电话。
他睡不下去了,赶紧穿衣出门,安排人抓紧时间去清理现场,该收尸收尸,该清理现场清理现场。好在那条路行人稀少,十天半个月都难得见到一个人经过,夜里就更不用说了。
一定要把现场清理得干干净净,不留一丝痕迹。否则,被公安局揪住尾巴查下来,还了得!
金毛安排好一切之后,心中依旧忐忑不安,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再凶猛的狗,毕竟只是一条狗,二十来个拿着砍刀的人还对付不了它?这中间一定是出了什么纰漏,否则,吹破大天,他也不相信。
那条狗是他帮着顾远山买的,买回来的时候,才一点点大,看不出来它有多大本事,多么凶恶啊?不过,转而一想,他也有小两年没去过那栋别墅了。顾远山差人给它吃了什么?让它堪比野兽狠辣!
他坐不住了,天还没亮,他就开车去了顾远山家里。
昨夜,酒有些过量,加上白折腾了半宿,顾远山累了,回到家里倒床就睡,这会儿睡得正香。
咚咚咚——咚咚咚——
一阵急促的拍门声,扰了顾远山的清梦,让他的心里极为不快。他半眯着眼睛,趿拉着拖鞋,从楼上下来开门。
他拉开门,刚要发飙,豁然看到金毛神色慌张的站在他的面前。
金毛闪身进门,直截了当的问道:“哥,你给你那条狗,究竟吃了啥玩意儿?”
“顶着月头来,就是为这个?”顾远山瞪了他一眼,直觉着这小子神经错乱了。
“啊,不为这个,我跑来干啥?”金毛一脸着急。
“跟你说了八百回了,那不是狗,那是獒犬,是境内最凶猛的犬。”顾远山不以为意的说。
“它平日吃啥呀?”金毛瞪大眼睛问道。
“生肉。一天能吃七八斤、十来斤。”顾远山倒了一杯水,端在手里。
“哎呀,我的哥哥诶,你怎么不早说?可被它坑苦了!”金毛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直拍大腿。
“你这是咋啦?神经叨叨的!”顾远山这才认真的打量他,发现他的确不对劲。
“排出去的二十个人,死的死,伤的伤,没一个完好的,都是你那条宝贝犬害的!”金毛抬头望着他,心中依旧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人呢?”顾远山直直的盯着他。
“跑啦,人花花都见不到啦!”金毛垂头丧气。
“一群废物!”顾远山狠狠的骂道。
“可不咋的,二十个人真对付不了那东西?”金毛仍然在疑惑中徘徊。
顾远山沉着脸摇摇头,牙齿缝儿里挤出一个字:“难!”
“我已经派人去清理现场了,吩咐一定要做到滴水不漏。”金毛说。
“很好。”顾远山陷入了沉思。
杨智建领着娟儿跑了,这,既在他的意料之中,又有些不敢相信。是什么驱使他对自己病重的老母亲不管不顾?难道说,他看上了娟儿?
这是他最不愿意想的问题。顾远山觉得自己有些变态,只要是自己看上的女人,一旦被别人看上了,他的心里就会堵的发慌,就有一种强烈的,想要占有和报复的冲动。
“掘地三尺,也得把人给我挖出来!”顾远山丢下这句话,抽身上楼去了,撇下金毛一个人傻愣愣的坐在那里。
金毛看着他的背影,无话可说。找出来?说的容易,找出来了,又怎样?那条恶狗咋对付?他还是习惯性称呼那条藏獒为恶狗。
他抓耳挠腮,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顾远山交代下来的事情,又不得不办。倘若喜子没有被派到监狱里去对付黄广宣,他可以把这件事情丢丢心心的交给他,保准能干得漂漂亮亮。
唉——
金毛长叹一口气,这一夜好梦就被这等破事搅和了!他越来越不明白顾远山了,天下女人多的是,什么样的姿色没有啊?要什么样儿就有什么样儿,干嘛偏偏要跟那些女人纠缠不清。先是一个嫁了人的谢雨涵,这会儿又是死鬼马栓儿的遗孀。
想到这里,他又突然想起了马栓儿未死的传闻。前次接到消息,说在缅甸看到一个与马栓儿长相极为相似的人,他想都没想,就派人去准备干掉他,却让他给跑了。
他的心中一直搁着这件事,时不时搅得他心神不宁。他不管他是不是马栓儿,都得铲除,宁可错杀一千,也绝不放虎归山。
他的内心是担心、惧怕马栓儿归来的。哪怕他坐在目前义人帮老大的位置上,也一样无济于事;他太清楚马栓儿当年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了。一旦马栓儿潜回金都,重出江湖,金都的江湖就会变天,掀起惊涛骇浪,而他,将在这滚滚浪涛中,一命呜呼。
他不能和马栓儿相提并论,更无法与他抗衡,这一点,金毛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就连顾远山,到时候倾向于哪一边,下结论都为时过早。
不论怎么样,现在都该做好手上的事情,不要让顾远山逮到小辫子,借题发挥为上策。
他站起身,朝楼上看了一眼,悻悻然出门。
砰——咣当——
门在他的身后关上了,把他和顾远山的世界彻底隔离开,他在里边继续呼呼大睡,而他,则要马不停蹄的去部署他分派的任务。
这就是人与人的差别。金毛想:倘若,我能坐在他的位置上,恐怕比他还要难伺候!唉——这辈子没有这命了;等下辈子,老子一定要骑在他的头上,玩儿死他!
发动汽车,金毛亲自开车去了郊外巡视,看看手下的弟兄们办事是否牢靠,是否把一切痕迹都消灭掉了。
一路上,他的心里都很憋闷,这几天净忙乎顾远山的事儿去了,也不知道喜子在里面怎样了。
他的车刚刚开到三岔路口,就遇到弟兄们打道回府,他停下车,专程下去看了看封闭的货箱里的尸体,才一探头,他就把头缩了回来。那一个个裹着血污的黑洞,令他不敢目睹,心中一阵恶心。再次坐到驾驶室,他的眼前晃动着无数个大大小小的黑洞,挥之不去,让他无法专心开车。
混迹江湖十余年,他实则是个胆子不太大的人,以往,都是跟在老二后面打打杀杀,那时候,弟兄们齐心,个个骁勇善战,根本就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战胜对手。
他除了吃喝嫖赌,还真没干过什么惊天动地、像模像样的大事;要说大事,恐怕就是背叛马栓儿,泄露帮派机密,与顾远山联手,扳倒了谢伟鸿和马栓儿。如今,这两个在金都风靡一时的人物都化成了鬼魂,无法再与他们争相抗衡。
一朝天子一朝臣,金都的天下,是属于顾远山和他的。他绝不能将这等只管吃香的,喝辣的,甩着两只手赚钱的美事,落到别人的手里。
思绪一拉远了,他就把黑洞的事儿抛到九霄云外,忘得干干净净,又能正常的开车了。
他把车一直开到了别墅门口,路上被清理得很干净,不留丝毫痕迹,弟兄们总算没让他操闲心。
别墅的院门敞开着,他停下车走进去,望着阿黄住过的窝棚,不免胆战心惊,仿佛,一条巨大的生物正虎视眈眈的看着他,随时准备将他吞噬,霎时,令他感到毛骨悚然。
他快步跑上台阶,拉上虚掩的门,没敢逗留,转身飞快的跑出院门,钻进汽车发动引擎,闪电般逃离这个不详之地。
在他的眼里、心里,这里就是不祥之地,他这一辈子,都不再想踏进这个院子。
……
顾远山钻进被窝,却全无睡意。他听到金毛关门离开的声音,这才坐起来,靠在床头。他点燃一支烟,仅仅吸了一口,香烟在他的指间燃烧,长长的一段烟灰挂在烟头,他稍微一动,就会落下来。奇怪的是,他一直一动不动,仿佛坐成了化石。
直到香烟燃尽,火星烧到了他的手指,他才回过神,身子一抖,烟灰落在雪白的被面上,留下难看的污渍。
他一直有一个习惯,床上用品清一色洁白,仿佛是为了证明什么……
他看了看白里一点灰的被套,恼怒的跳下床,几把将它扯到了地上;他还不解气,又跳上去跺了几脚。
他任由被子丢在地上,洗漱完毕,换了衣服,走到楼下。
一看天色还早,他看了看橱柜,提了一瓶喝剩下一半的红酒,坐在沙发上,悠闲自得的喝早酒。
许多时候,他习惯于这样自斟自饮,品味孤独、享受无人知晓的快乐。
人生,理想,他已经不知道何为人生,何为理想了……
曾经,他也有过朝气蓬勃、满腹理想的豆蔻年华;而,这一切,随着他的生活的变异,早已不复存在……
第一百零一章 毁尸灭迹
残兵败将丢盔弃甲,连滚带爬的回去报信。
金毛懵里懵懂被电话铃声吵醒,他接起电话,大动干戈的骂道:“你属耗子啊?大半夜的,还让不让人睡觉?”
“大哥,不好了,出事了——”电话里传来凄凄惨惨的哭喊声。
“什么?快说。”金毛像是吃了清醒剂,整个人被这一消息彻底惊醒了。
“我们的人死伤无数啊,黑阳哥也死了——”
“怎么会这样的?”金毛惊诧的问道。
他就不信了,派出去二十人,前后夹击,还对付不了一个哑巴和一个痴痴傻傻的女人。都是饭桶,只知道吃干饭!
“那条狼狗太厉害了,我们没有还手的余地——”
“一群废物!”金毛气急败坏的挂断电话。
他睡不下去了,赶紧穿衣出门,安排人抓紧时间去清理现场,该收尸收尸,该清理现场清理现场。好在那条路行人稀少,十天半个月都难得见到一个人经过,夜里就更不用说了。
一定要把现场清理得干干净净,不留一丝痕迹。否则,被公安局揪住尾巴查下来,还了得!
金毛安排好一切之后,心中依旧忐忑不安,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再凶猛的狗,毕竟只是一条狗,二十来个拿着砍刀的人还对付不了它?这中间一定是出了什么纰漏,否则,吹破大天,他也不相信。
那条狗是他帮着顾远山买的,买回来的时候,才一点点大,看不出来它有多大本事,多么凶恶啊?不过,转而一想,他也有小两年没去过那栋别墅了。顾远山差人给它吃了什么?让它堪比野兽狠辣!
他坐不住了,天还没亮,他就开车去了顾远山家里。
昨夜,酒有些过量,加上白折腾了半宿,顾远山累了,回到家里倒床就睡,这会儿睡得正香。
咚咚咚——咚咚咚——
一阵急促的拍门声,扰了顾远山的清梦,让他的心里极为不快。他半眯着眼睛,趿拉着拖鞋,从楼上下来开门。
他拉开门,刚要发飙,豁然看到金毛神色慌张的站在他的面前。
金毛闪身进门,直截了当的问道:“哥,你给你那条狗,究竟吃了啥玩意儿?”
“顶着月头来,就是为这个?”顾远山瞪了他一眼,直觉着这小子神经错乱了。
“啊,不为这个,我跑来干啥?”金毛一脸着急。
“跟你说了八百回了,那不是狗,那是獒犬,是境内最凶猛的犬。”顾远山不以为意的说。
“它平日吃啥呀?”金毛瞪大眼睛问道。
“生肉。一天能吃七八斤、十来斤。”顾远山倒了一杯水,端在手里。
“哎呀,我的哥哥诶,你怎么不早说?可被它坑苦了!”金毛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直拍大腿。
“你这是咋啦?神经叨叨的!”顾远山这才认真的打量他,发现他的确不对劲。
“排出去的二十个人,死的死,伤的伤,没一个完好的,都是你那条宝贝犬害的!”金毛抬头望着他,心中依旧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人呢?”顾远山直直的盯着他。
“跑啦,人花花都见不到啦!”金毛垂头丧气。
“一群废物!”顾远山狠狠的骂道。
“可不咋的,二十个人真对付不了那东西?”金毛仍然在疑惑中徘徊。
顾远山沉着脸摇摇头,牙齿缝儿里挤出一个字:“难!”
“我已经派人去清理现场了,吩咐一定要做到滴水不漏。”金毛说。
“很好。”顾远山陷入了沉思。
杨智建领着娟儿跑了,这,既在他的意料之中,又有些不敢相信。是什么驱使他对自己病重的老母亲不管不顾?难道说,他看上了娟儿?
这是他最不愿意想的问题。顾远山觉得自己有些变态,只要是自己看上的女人,一旦被别人看上了,他的心里就会堵的发慌,就有一种强烈的,想要占有和报复的冲动。
“掘地三尺,也得把人给我挖出来!”顾远山丢下这句话,抽身上楼去了,撇下金毛一个人傻愣愣的坐在那里。
金毛看着他的背影,无话可说。找出来?说的容易,找出来了,又怎样?那条恶狗咋对付?他还是习惯性称呼那条藏獒为恶狗。
他抓耳挠腮,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顾远山交代下来的事情,又不得不办。倘若喜子没有被派到监狱里去对付黄广宣,他可以把这件事情丢丢心心的交给他,保准能干得漂漂亮亮。
唉——
金毛长叹一口气,这一夜好梦就被这等破事搅和了!他越来越不明白顾远山了,天下女人多的是,什么样的姿色没有啊?要什么样儿就有什么样儿,干嘛偏偏要跟那些女人纠缠不清。先是一个嫁了人的谢雨涵,这会儿又是死鬼马栓儿的遗孀。
想到这里,他又突然想起了马栓儿未死的传闻。前次接到消息,说在缅甸看到一个与马栓儿长相极为相似的人,他想都没想,就派人去准备干掉他,却让他给跑了。
他的心中一直搁着这件事,时不时搅得他心神不宁。他不管他是不是马栓儿,都得铲除,宁可错杀一千,也绝不放虎归山。
他的内心是担心、惧怕马栓儿归来的。哪怕他坐在目前义人帮老大的位置上,也一样无济于事;他太清楚马栓儿当年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了。一旦马栓儿潜回金都,重出江湖,金都的江湖就会变天,掀起惊涛骇浪,而他,将在这滚滚浪涛中,一命呜呼。
他不能和马栓儿相提并论,更无法与他抗衡,这一点,金毛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就连顾远山,到时候倾向于哪一边,下结论都为时过早。
不论怎么样,现在都该做好手上的事情,不要让顾远山逮到小辫子,借题发挥为上策。
他站起身,朝楼上看了一眼,悻悻然出门。
砰——咣当——
门在他的身后关上了,把他和顾远山的世界彻底隔离开,他在里边继续呼呼大睡,而他,则要马不停蹄的去部署他分派的任务。
这就是人与人的差别。金毛想:倘若,我能坐在他的位置上,恐怕比他还要难伺候!唉——这辈子没有这命了;等下辈子,老子一定要骑在他的头上,玩儿死他!
发动汽车,金毛亲自开车去了郊外巡视,看看手下的弟兄们办事是否牢靠,是否把一切痕迹都消灭掉了。
一路上,他的心里都很憋闷,这几天净忙乎顾远山的事儿去了,也不知道喜子在里面怎样了。
他的车刚刚开到三岔路口,就遇到弟兄们打道回府,他停下车,专程下去看了看封闭的货箱里的尸体,才一探头,他就把头缩了回来。那一个个裹着血污的黑洞,令他不敢目睹,心中一阵恶心。再次坐到驾驶室,他的眼前晃动着无数个大大小小的黑洞,挥之不去,让他无法专心开车。
混迹江湖十余年,他实则是个胆子不太大的人,以往,都是跟在老二后面打打杀杀,那时候,弟兄们齐心,个个骁勇善战,根本就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战胜对手。
他除了吃喝嫖赌,还真没干过什么惊天动地、像模像样的大事;要说大事,恐怕就是背叛马栓儿,泄露帮派机密,与顾远山联手,扳倒了谢伟鸿和马栓儿。如今,这两个在金都风靡一时的人物都化成了鬼魂,无法再与他们争相抗衡。
一朝天子一朝臣,金都的天下,是属于顾远山和他的。他绝不能将这等只管吃香的,喝辣的,甩着两只手赚钱的美事,落到别人的手里。
思绪一拉远了,他就把黑洞的事儿抛到九霄云外,忘得干干净净,又能正常的开车了。
他把车一直开到了别墅门口,路上被清理得很干净,不留丝毫痕迹,弟兄们总算没让他操闲心。
别墅的院门敞开着,他停下车走进去,望着阿黄住过的窝棚,不免胆战心惊,仿佛,一条巨大的生物正虎视眈眈的看着他,随时准备将他吞噬,霎时,令他感到毛骨悚然。
他快步跑上台阶,拉上虚掩的门,没敢逗留,转身飞快的跑出院门,钻进汽车发动引擎,闪电般逃离这个不详之地。
在他的眼里、心里,这里就是不祥之地,他这一辈子,都不再想踏进这个院子。
……
顾远山钻进被窝,却全无睡意。他听到金毛关门离开的声音,这才坐起来,靠在床头。他点燃一支烟,仅仅吸了一口,香烟在他的指间燃烧,长长的一段烟灰挂在烟头,他稍微一动,就会落下来。奇怪的是,他一直一动不动,仿佛坐成了化石。
直到香烟燃尽,火星烧到了他的手指,他才回过神,身子一抖,烟灰落在雪白的被面上,留下难看的污渍。
他一直有一个习惯,床上用品清一色洁白,仿佛是为了证明什么……
他看了看白里一点灰的被套,恼怒的跳下床,几把将它扯到了地上;他还不解气,又跳上去跺了几脚。
他任由被子丢在地上,洗漱完毕,换了衣服,走到楼下。
一看天色还早,他看了看橱柜,提了一瓶喝剩下一半的红酒,坐在沙发上,悠闲自得的喝早酒。
许多时候,他习惯于这样自斟自饮,品味孤独、享受无人知晓的快乐。
人生,理想,他已经不知道何为人生,何为理想了……
曾经,他也有过朝气蓬勃、满腹理想的豆蔻年华;而,这一切,随着他的生活的变异,早已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