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小说网 > 僵尸医仙 > 18.第18章 详解僵尸

18.第18章 详解僵尸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风起龙城弃宇宙夜的命名术剑来渡劫之王第九特区天下第九三寸人间大符篆师

一秒记住【海德小说网 www.haidehong.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何小蓝为了使杨太一方便记忆,特地从僵尸的分类、等级、争议三个方面,对僵尸进行了极为详细的介绍。

    首先,她介绍了僵尸的分类。

    僵尸分灵蕴、真血两大类。

    人死之后经过特殊原因,如被葬在养尸地等,体内隐含着的盘古血脉之力被激发,尸变而来的僵尸叫灵蕴僵尸。

    另一种继承盘古族人之血,机体被改造而发生反应,即为真血僵尸。此类僵尸的实力强弱由其血脉等级决定,由高至低依次为始祖、二代、三代、四代、五代、六代。由于真血传到第六代时已淡化至极,因此六代真血僵尸无法发展后裔,只能制造低级僵尸。

    此外,真血僵尸与灵蕴僵尸的最大区别有两点。

    其一,真血僵尸平时与常人无异,六代血脉及以上层次的存在都会变身,而灵蕴僵尸在没有开启灵智之前就是一只没有人性的怪物,根本就不会变身,因为其怪物本体就是其僵尸本相。

    其二,灵蕴僵尸一旦开启灵智,其修行起来虽然和真血僵尸一样面对很多挫折与磨难,可其不受血脉限制。只要有足够的尸气、死气等阴暗属性的能量,灵蕴僵尸就能不断提升和突破本阶。真血僵尸因继承始祖血脉,正常情况下是永远也无法突破本阶境界,除非吸收高出本阶的僵尸血。

    其次,何小蓝详细为杨太一讲述了僵尸的等级。

    僵尸的等级可由变身后的瞳孔颜色判断,由高到低依次为红眼、绿眼、黄眼、蓝眼、白眼、黒眼六个级别,另外还有变异紫眼、变异金眼、变异银眼三种特殊级别,以及没有智力的无眼级别。

    最低等的是无眼僵尸,也叫跳尸,是僵尸的最低等级。随便一道黄符贴在额头就能制止住,桃木剑和黑狗血也能将其杀死。身体僵硬,关节无法活动,只能靠跳跃前进,眼睛也睁不开。当然,死不瞑目的除外,这种僵尸的攻击性很差,只能用手插,用牙咬,力气也比普通人大不了多少,身体的防御能力只比普通人强上一些。

    跳尸没有痛觉,没有味觉,全凭嗅觉感觉活物,具体形象与港产电视剧《僵尸道长》系列中的那种蹦跳僵尸一样。跳尸非常惧怕阳光、火和雷电,必须吸食鲜血中的阳气才能存活,否则会饿死。

    第六等的是黑眼僵尸,也叫行尸。灵蕴行尸和真血行尸同属此类。比之跳尸,一般的行尸已可睁眼,有黑色瞳孔,已恢复生前记忆,有知觉,痛觉,味觉,视觉等。四肢关节变柔软,可缓慢行走,不过大部分行尸都难以改掉跳着走的习惯,十指很难弯曲,攻击和防御增加。

    行尸主要凭本能战斗,不怕人、家畜,还是惧怕阳光、火和雷电。如果修炼到一定程度会开始不害怕符咒。具体形象与《僵尸道长》系列中的行尸王玄魁一样,和常见的僵尸电影中那些有智慧的蹦跳吸血僵尸同级别。一般情况下,行尸由于体内能量较少,等级偏低,所以都不能说话。特殊的黑眼行尸有的不怕阳光、雷电和火,具体原因是因为血脉发生异变。

    第五等的是白眼僵尸,也叫煞尸、毛僵、尸妖。

    灵蕴煞尸和真血煞尸不同,白眼灵蕴煞尸由少数躲开被人追杀的灵蕴行尸,几百年中或躲在古墓中努力苦修,或食得珍品花果,修练而成。灵蕴煞尸本相体表长黑、白、红、绿、紫等色体毛的灵蕴僵尸都在这个境界之内,和常人无太大的区别。战斗时,尸气外放,皮糙肉厚,似刀枪不入,又似水火不侵,往往一出现,便带来强烈煞气。可吞吐带毒尸气,吸少量血就能维生。和灵蕴行尸相比,灵蕴煞尸跳跃速度更快,不怕阳光和雷电。

    至于白眼真血煞尸,能化身为血蝙蝠,害怕阳光照射及一些神圣之物,如:十字架。夜晚出来活动,拥有惊人的攀爬能力,像蜘蛛一样周围墙壁和大楼也可以来去自如,睡觉的时候像蝙蝠一样倒吊。比之四代真血僵尸差一半的力量,善用念力,有一定的特异能力,但不是十分强,数量普遍,以血为食。

    第四等的是蓝眼僵尸,也叫甲尸、夜叉、铜甲尸。

    灵蕴甲尸,紫府内法力诞生,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可修炼法术。攻防很高,不怕阳光雷火,只有捉妖天师的法术能够克制。此等级不用吸食鲜血,凭借天地之精华就可以存活。

    真血甲尸,不怕阳光及一切神圣之物,被一些高级的真血僵尸所率领,比之三代真血僵尸差一半的力量,善用灵力,有点异能,但不是十分强,数量普遍,以血为食。

    第三等的是黄眼僵尸,也叫劫尸、飞天夜叉、九幽天魔尸。

    灵蕴劫尸,由渡过天地之劫的蓝眼甲尸修炼而来,拥有本命骨翼。许多修道门派的古老典籍中有记载,劫尸背生玄骨翼,两翼展开九米,可飞天,速快见虚影,可扇尸风,方圆内生畜草木皆灭。其眼可惑人心神,身如金钢,嗜杀狂暴。可变实变虚,懂得法术,擅长土火两系,有大智慧,行动与常人无异,可从嘴中吐出尸火,会土遁。基本上是人间的灵蕴僵尸修炼所能达到的最高等级。

    真血劫尸,不怕阳光及一切神圣之物,可以承受大部分的物理与超自然攻击,天生会法术,比之二代真血僵尸差一半的力量,比四代真血僵尸高一级,数量不多,如果长期不吸血眼睛的颜色会由黄色变为灰蓝色,但眼睛的纹路不会变,以血为食。

    第二等的是绿眼僵尸,也叫魃尸、不化骨。

    灵蕴魃尸,仅仅存在于神话故事里,无人见过,据说四大僵尸始祖之一的魃帝公孙,起初就是天地间第一个绿眼灵蕴僵尸,亦名“旱魃”。魃尸法力通天,能出入阴阳二界,上游九天,下游幽冥,如仙人般逍遥自在。可将活人直接变成僵尸仆从,可以直接役使低等僵尸,本命紫府中已修炼出大道金丹。

    真血魃尸,不怕阳光及一切神圣之物,可以承受大部分的物理与超自然攻击,比之始祖僵尸差一半的力量,比三代真血僵尸高一级,数量不多,如果长期不吸血,实力会降低,但眼睛的纹路和颜色不会变,以血为食。

    第一等的是红眼僵尸,或由绿眼灵蕴魃尸晋级而来,或是太古之时的盘古族人。每一个红眼僵尸,都是盘古族人,都是潜在的始祖僵尸。成熟体盘古族人不怕阳光及一切神圣之物和任何物理攻击与超自然攻击,乃是与天地同级数的存在生命体。拥有毁灭性力量和无法估计的移动速度,不用吸血也能生存。

    此外,还有无级别之分的僵尸。

    其一,紫眼僵尸,乃是最神秘的僵尸,不怕阳光及一切神圣之物,力量异常强大。比如电视剧《我和僵尸有个约会III》中,驱魔龙族马氏一家血统的人,被僵尸咬到就会变成紫眼真血僵尸。一旦吸血,会永远陷入疯狂。另外,僵尸与僵尸所生的后代即为魔星,也是紫眼僵尸,潜力无穷。

    其二,银眼僵尸,乃是变异僵尸,不怕阳光及一切神圣之物,力量介于红眼僵尸和绿眼僵尸之间。比如电视剧《我和僵尸有个约会III》中,完颜不破由瑶池圣母的一滴心血所化成的圣母仙桃制造,变成真血僵尸之后会失去理智疯狂的吸人血。因为他身体里的真血僵尸活性血太低所以被咬的人不会变成二代真血僵尸,而会直接跌成六代真血僵尸。平常状态下变身眼睛呈红色,终极变身之后力量大幅提升眼睛呈银白色。

    其三,金眼僵尸,乃变异僵尸,不怕阳光及一切神圣之物,据说拥有的力量可以和红眼僵尸媲美。

    最后,何小蓝向杨太一阐述了三点关于僵尸的重要争论。

    其一,僵尸是否真的“不老不死”?

    有人认为“僵尸”的基本概念是一具僵硬不化,通灵之后的尸体。既然是不化的尸体,自然不存在衰老和死亡,故说“不老不死”。其前提是在自然状态下,没有人为的去破坏。

    还有人认为“僵尸”力大无比,是“盘古后人”、“盘古族人后裔”,用死亡的代价换取永生,故而不老不死。比如《我和僵尸有个约会》系列电视剧就符合在这个观点,但僵尸的不老不死也是相对而言,电视剧里的李斯、秦始皇等僵尸虽然实力很强活了几千年,最后还是被杀死了。

    由此,何小蓝认为僵尸的不老不死是相对而言的。在自然状态下,没有外部因素骚扰,僵尸定能做到不老不死。沉睡万年也可以。当然,肉身不强大,被岩浆腐蚀那算例外。

    其二,僵尸是否“跳出三界五行,不在六道之中”?

    “三界”的概念有佛、道之分,“六道”属于佛家用语。结合前后来看,前面的三界属于佛家用语。所以,僵尸不在三界六道中,是用佛家的观点解释的。佛教将众生世间的生灭流转变化,按其欲念和色。欲存在的程度而分为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种,统称为三界。又称为苦界,或苦海。居住在欲界的众生,从下往上,又可分为地狱、饿鬼、畜生、人、阿修罗、天六种,称为“六道”。

    通过观察,若把僵尸理解为“僵而不化通灵之尸体”,那就不是人,也不是鬼,也不是阿修罗,也不是地狱里的东西,也不在天上。所以,当然僵尸不在六道中。至于说僵尸不在三界内,那是因为僵尸遭到其他生灵的排挤,毕竟僵尸是“以血为生”,损人利己的存在。

    所以何小蓝认为,僵尸在不在三界六道内,这属于个人看法。就像在抗战时期,大多数中国人不愿意把日本侵略者当成“人”看一样。

    其三,僵尸是不是人?僵尸有没有血?有没有知觉?

    僵尸是人变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不过,“僵尸是不是人”这个概念也属于个人看法,每个人对“人”的概念不同。就像“仙、佛”一样,有人说“仙”也是人,叫仙人,佛也是人。毕竟这些强大的个体起初点都是人,因此僵尸是人进化的一个方向,仙佛也是。

    简单来说,等级越低的僵尸,如蹦跳行走的僵尸,绝对没有知觉,有僵尸血也是极少一点点,比如《僵尸道长》电视剧中无智力的跳尸。等级高的僵尸,有知觉有血也符合生物进化论。比如《我和僵尸有个约会》系列剧中的高级僵尸,味觉嗅觉痛觉等各种知觉敏锐,受重伤时还会流僵尸血。

    “即使这样,我还是希望项空羽不要变成僵尸,谁能保证他不会发狂乱咬人吸血?”杨太一不愿意让项空羽变成僵尸,因此态度十分坚定。

    苏如雪道:“既然如此,那只好让他加入造命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