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第四十五幕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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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车停在东四十条某个窄窄的胡同外。
夜色宁静, 胡同里只有昏黄的路灯光,偶有行人骑着自行车经过。
程又年注意到胡同口的墙壁上贴有“国风静巷”的标志,再看眼前安静悠长的胡同,当真巷如其名。
在这样的地方,没人注意身旁过路的是明星还是凡人, 口罩与墨镜都可省去。
昭夕停在一道半掩的铁艺门前。
“到了。”
光从门外看进去, 谁也猜不透这竟是一间餐厅。
斑驳的铁门上方挂着一盏明黄色的小灯笼,没有招牌告示,远观与普通住宅毫无区别。
进门才发现,这是一间不算大的小院, 青草葱郁,墙边摆着挖空的木桩, 木桩里是一片生机勃勃的多肉。
从屋里走出来一名年约四十的女人, 说不上多美,但笑起来有种温婉似水的味道。
“等你好久, 总算来了。”
很显然, 昭夕提前跟她打过招呼, 说会带人来吃晚饭。
老板娘笑吟吟问:“坐外面还是里面?”
“外面吧。”
“夜里风大, 你穿得可不多, 坐外面会冷吧?”老板娘有些担心地看了看她身上并不算厚实的小裙子。
“这样他才有机会把外套脱给我啊。”某人得意地看看程又年,“给他一个表现的机会。”
对上她明亮狡黠的眼,程又年一顿,“那还是坐里面吧。”
昭夕:“?”
程又年望望她,“我也怕冷。”
“……”
昭夕接口批评:“却不怕失去还没捂热的小仙女。”
老板娘:“哈哈哈哈哈。”
按理说大老远跑来这种地方吃饭, 若不是山珍海味、独家秘方,都对不起昭导一路辛苦开车。
然而饭菜上桌,程又年才发现,眼前也不过是寻常便饭。
地三鲜,柠檬香煎小黄鱼,和随处可见的红烧肉,菜色普通,胜在味道好。
昭夕倒是吃得很欢快,虽然每道菜动得不多,但也超出了平常的饭量。
程又年看看四周,屋内屋外只安置了寥寥几张桌子,除去他们,并没有别的客人。
“这里往常都这么冷清?”
“不是,平常一座难求的。”
“平常也只有这么几桌?”
“是啊。老板娘一个人主厨,平常还有一个帮她的小姑娘,客人多了忙不过来。”
昭夕好心解释:“平常就营业到晚上七点,每桌坐满了,吃过饭,人走了就关门,没有下一桌的份了。”
“那今天……”
“今天是昭导面子大,跟老板娘约好了,所以才特意为我们营业到八点。”
程又年似乎想到了什么,抬眼看她片刻。
昭夕问:“怎么了?”
因老板娘就在玻璃窗内看书,程又年并未多说,只轻哂,“没什么,只是感慨昭导面子大,人见人爱罢了。”
昭夕瞬间得意起来,一不留神,又多夹了一块红烧肉,入口才发现,完蛋,超标了!
一时之间吐也不是,吃也不是,像是被鱼刺卡住。
看她表情如此纠结,程又年又笑了。
从小院离开时,老板娘对昭夕说:“有空随时来。”
昭夕点头:“好。”
“把这位先生也带上。”女人笑起来。
“看心情吧。”昭夕故作随意地摆摆手。
程又年也笑了。
“饭菜很可口,多谢您了。”
他道谢的样子很认真,眼神明亮温和,诚心诚意,并不只是在说客套话。身姿挺拔立在小院门口,不仅面容清隽,风度也很好。
昭夕一顿,抬眼看看他,又看见对面的老板娘在冲她竖大拇指,比口型道:“这个特别好。”
她弯起唇角,明明只是吃了顿饭,并未喝酒,踏出小院时,整个人却好像有点飘飘然,被晚风一吹,乘风欲飞。
还没回过神来,肩上就落下一点分量。
昭夕侧头一看,发现程又年脱下了大衣外套,披在了她的肩上。
她怔了片刻,才得意地笑起来,“你不是怕冷吗?”
“嗯。”
“那怎么把衣服给我了?”
程又年思忖片刻,才一本正经地回答说:“因为衡量了一下,发现比起怕冷来说,大概更怕失去还没捂热的仙女吧。”
昭夕张了张嘴,感觉整个人头重脚轻,飘得更厉害了。
待会儿一定要发个信息问问老板娘,菜里是不是加了调味用的酒,不然此刻怎么像是喝了假酒……
厉害啊。
这个男人太会了。
还说单身近三十年呢,她如今才算体会到学神的力量,大概这就是天生我材必有用?学什么都快得惊人。
昭夕拉了拉有点往下滑的大衣,清清嗓子,“唔,仙女觉得你表现不错,暂时不急着回天上,还可以让你捂一捂。”
“是吗。”程又年垂眸看看她,“我倒也有一点不成熟的小建议,不知道仙女愿不愿意听。”
“你说。”
口口声声都叫她仙女了,仙女当然要深明大义了。
昭夕一脸洗耳恭听的表情。
程又年:“凡间和天上可能有温差。下次下凡的时候,麻烦仙女多穿件外套。”
“……”
“我等凡人,没有神仙体质,扛不住冻。”
“…………”
两人大眼瞪小眼,最后是程又年先移开视线,笑了两声。
昭夕气得牙痒痒,明明给他找了个这么好的表现机会,想为他设身处地模拟一个偶像剧的场景,让他好好学习,努力进修,没想到钢铁直男就只领悟了两秒钟。
“就你这个反应,还想仙女下次下凡?”
她没好气地说说:“仙女现在就想回家,没有下次了!”
浪漫果然是朵云,大风一吹拜拜了您。
重回胡同口,两人坐上了帕拉梅拉。
昭夕把外套还给他,嘴里念念有词:“快批上吧,怕冷的凡人。”
她她系好安全带,发车驶离东四十条,正准备往国贸的方向开。
程又年却忽然开口:“昭夕,今晚我回地科院。”
她一顿,减缓了车速。
“……哦。”
程又年解释说:“昨天才回北京,东西也没来得及拿回宿舍,衣服也该换了。”
“哦。”
她努力不让自己显得太失望的样子。
片刻后又有些好笑,失望什么啊,有什么好失望的。
难道刚恋爱就同居,让人天天跟她回家吗?
那也太不矜持了!
可回过头一想,又发觉两人这种先do后i的发展模式,好像原本就跟矜持扯不上关系啊= =、
咳,有点心虚。
为了努力显得正常一点,自然一点,昭夕清清嗓子,故作高傲地说:“回去也好,免得有的人一跟我独处就把持不住。夜夜笙歌什么的,不利于白天努力工作。”
“……”
程又年笑笑望她,“昭夕,你是在质疑我的能力吗?”
“我这是合理怀疑。”
“怀疑什么?我的科研能力,还是夜间实践能力?”
昭夕:“……”
怎么又扯到了奇怪的科学理论上来= =!
她随口胡扯:“在得出实验结果之前,所有的怀疑都是被允许的。”
“这样啊。”程又年微微一笑,“科研能力和夜间能力,前者不便向你论证,后者倒是可以好好探讨。”
昭夕:“……………………”
昭夕:“我一点也不想跟你探讨!”
“如果你认为我的表现不够好,我们可以反复练习,共同进步。毕竟我一向谦虚,勇于承认自己的不足之处。”
听他这么一本正经胡说八道,昭夕终于投降了。
要不是正在开车,她还会举双手、摇白旗,配合他。
“你很好,你超棒,你没有不足,你简直太足了。”她发自内心赞美他。
程又年终于没忍住,低低地笑出了声。
于是她侧头一看,就发现他的脸上只有一个表情:看你吃瘪我真开心。
昭夕:“……”
昭夕:“尤其是脸皮,这点最足,不得不服。”
插科打诨间,车开往地科院的方向。
昭夕半路想起什么,跟他解释说:“我和老板娘是旧识。”
“忘年交?”
“可以这么说。”
她想了想,说:“我之前拍的两部电影,其中一部的原型其实就是她。”
程又年没说话,安静地坐在一旁听。
“她叫温宛,以前也住在地安门,和我家只隔了一条胡同。我还是个穿裤衩的小不点时,常爱去找她玩。她家有很多书,她本人又会弹琴又会画画,我那时候很崇拜她。”
“当然,喜欢她还因为我妈成天说宋迢迢这好那好的,温姐姐比我们大十岁,宋迢迢再好,也比不过她。所以我常拿她来反驳我妈,以此论证宋迢迢并没有多好。”
程又年笑了。
昭夕给他讲了个很简短的故事。
那时候的她过于年轻,并不懂很多事情看起来,并不是表面上尽如人意就叫完美。
温宛看上去家教良好,知书达理,但直到她二十四岁那年,搬离地安门时,昭夕才得知,温宛并不是温家的亲生女儿。
温家父母无法生育,就从农村里找到了一户重男轻女的人家,抱回了年幼的小女孩,取名温宛。
温家条件不错,给了温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教她读书写字,盼她成龙成凤。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养父母盼了大半辈子,才盼来这么一个女儿,于是将前半生的所有厚望都寄托在温宛身上,一心期盼她照着他们刻画好的道路,一步一个脚印。
温宛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的确勤奋刻苦,尊敬父母。
温氏夫妇也不同于别的养父母,没有隐瞒她的身世,而是从小就告知她:是我们把你从农村里抱回来的,你要努力才对得起爸爸妈妈的付出。
于是温宛从小就被灌输了这样的观念,生怕自己不够努力,就会被送回农村。
倒也不是惧怕原生家庭条件苦,只是亲生父母既然能把她送人,想必根本就不会欢迎她再回去。
她战战兢兢地长大,在父母规划的人生坦途上循规蹈矩,片刻不曾偏离。
她热爱文学,可父母说文科没有出路,理科才是硬本领,于是她在分科时不得不弃文从理。
高中时因多才多艺、性格温婉,有慕少艾的男生跟在她身后偷偷塞情书。
在温宛自己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书包里的信被母亲发现,父母商量一夜,也未告知她,次日就亲自找到了学校,要求校方对那个男生作严肃处理。
事情闹开后,温宛变成了大家敬而远之的边缘人物。
再后来,读哪所大学,选什么专业,父母通通一手抓。
温宛曾多次与父母谈心,试图争取一点自由,可父母一心认为是他们倾尽所有,才把她从山村里带出来,如今她翅膀硬了,就要当白眼狼。
……
成长过程里,不但父母如此,亲朋好友也都用这样的目光看着她。
“你将来成才,一定要感谢你的父母。”
“你有今天,都是他们的功劳。”
“没有他们哪来的你。”
“你一定要听他们的话,好好孝顺他们,否则就是忘恩负义。”
大学毕业后,谨遵父母之命念完金融的她,又被家中打通关节,送入了全球五百强的企业。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很快来临,父母安排了一场相亲。
男方其貌不扬,势力且大男子主义,学历也并不高,与温宛相去甚远。唯一可观的,是对方身家千万,并且,男方父亲是温宛养父的顶头上司。
温宛与父母爆发了前所未有的争吵,耳边重复多次的,仍然是从小听到大的那些话。
一直被镇压在养育之恩和孝顺女儿的大山之下,与父母发生的大大小小的摩擦里,温宛从来没有赢过。
他们像从前一样,认为自己是过来人,在做对女儿好的决定。
“人生在世,风花雪月都是一时兴,起日子过好才是最终目的。爸爸妈妈不会害你。”
他们摁着她的头,非把她嫁给那个人不可。
昭夕说起过往,抓着方向盘的手都紧了紧。
程又年看见她指尖泛白,显是过度用力。
“昭夕。”他伸手掰开她的指尖,“放轻松。”
“轻松个鬼。你根本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她嗓子干干的,咬着腮帮说。
“或许我知道。”
昭夕一愣,侧眼看他,“你知道?”
“嗯。”
“你知道什么?”
“我知道虽然过程很辛苦,但她后来过得很好。”他看她片刻,目光坦然,“自在《如风》,不是吗?”
昭夕霎时就愣住了。
所,所以他打从一开始就知道温宛的故事了?
不对,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明明是——
“你看过《如风》?”
“看过。”他微微一笑,“昭夕,我说过了,春节回家,我思考过许多,想清楚看到我们之间的差距,也努力尝试更了解你。所以我看了很多遍《木兰》,也看完了《江城暮春》和《如风》,包括所有和你相关的采访。”
顿了顿,他还好笑地加了一句:“这也多亏你后来对媒体避如蛇蝎,再也不接受采访,否则仅仅一个春节假期,恐怕不够我看完你的过往。”
昭夕简直像是被施了定身咒一般。
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在她的印象里,程又年还停留在当初那个动辄对她冷言冷语、拒绝三连的形象,不近人情,被动,总是要她追在他身后。
可在她不知道的日子里,他竟然也默默做了这么多,哪怕那时候他们什么都未言明,他也在努力了解她的过往……
昭夕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程又年却仿佛回到了春节的那些夜里,他孤身一人捧着平板电脑,坐在房间里,低头看着镜头后的故事。
在养恩大过天和重男轻女的双重束缚下,山里来的小姑娘就这样长大。
她看似幸福,应有尽有,却唯独没有自由。
父母认为她可笑,他们给予了她本不会拥有的一切,如今她长大了,却口口声声谈论着虚妄的自由。
且不论他们是为了她好,就算是为了父亲的前程,她也应该主动嫁去男孩家中。
含辛茹苦养育她二十载,难道她不该有所回报吗?
温宛苦苦挣扎,不得解脱,最后在父母那句“要么你嫁过去,要么我们断绝关系”的威胁下,她吞下一整瓶安眠药。
可母亲及时发现了异常,当即将她送往医院。
洗胃,抢救,她又活了过来。
在医院的那些日子里,她望着头顶白茫茫的天花板,闻着空气里刺鼻的消毒水气味。
人生仿佛也白茫茫一片。
父母忙着开脱自己,哭着对医护人员诉说他们对养女的恩情,仿佛这样就能完全撇清罪名,想不开的是她自己,与他们没有半分关系。
转头进了病房,又哭着骂着,说她忘恩负义。
温宛拔了手背上的留置针,奇迹般的没了眼泪,也再不煎熬。
她轻声说:“养育之恩,我拿一生来报。但凡我活着,就不会让你们挨饿受冻。”
“但是爸,妈,我为你们活了二十四年,接下来的日子,我想问问自己要怎么过。”
她没有梦想,因为她一直都谨记父母的期望。
她没有自我,因为头顶套着父母耳提面命为她精心打造的人设。
她没有喜怒哀乐,因为在父母这样尽心尽力的养育下,她“应有尽有”,若是心生不满,就是贪婪不知足。
如今她想知道,在温宛这个名字之下,到底藏着怎样的可能性,错过了多少一生难得的光辉时分。
五百强的公司,她说辞就辞了。
她去画室教孩子们画画,小朋友们叽叽喳喳问她:“温老师,今天我们画什么?”
她说:“老师不会规定画什么,眼前的世界什么最吸引你,你就画什么。”
拿到工资,存够钱后,她孤身一人去了东非,扛着相机,坐在向导的小卡车上,看黄沙弥漫的草原上,大象悠然来往,老虎凶猛奔腾。
后来又去了阿拉斯加看极光,寂静一片、漆黑深沉的冰湖前,她听见无数人和她一起欢呼,为这世间罕见的壮观奇迹喧哗落泪。
摩洛哥的蓝白小镇里,她蹲在路边喂随处可见的野猫。它们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后来她在东四十条的小胡同里开了家饭馆,做家常菜,白日里带着孩子们一同画画,偶尔也教教钢琴。
饭馆没有名字,虽称不上谈笑有鸿儒,但总是往来无白丁。
电影里,有一个在她的影响下长大的小姑娘,一次感情受挫后,哭着来找大姐姐诉苦。
大姐姐摸摸她的头,说人生在世,总有许多不如意,但若是事事如意,活着反倒无趣不是吗。
后来小姑娘缓过劲来,叽叽喳喳缠着她问了不少问题。
“那你以后不结婚了吗?”
“再说吧。海内存知己,如今没有,不代表那个人不存在,只是还没遇见。”
“饭馆真的不起个名字吗?”
“不起。人人都有的,我偏不要,是不是显得更特别了一点?”
小姑娘咯咯笑,说:“那你再给我讲讲你去尼罗河坐热气球漂流的故事。”
“好啊。”
……
在电影的最后,画面上是静静流淌的尼罗河,黄昏的天空如同缓慢燃烧着,漂着一只色彩斑斓的热气球。
像是终于自由的灵魂,如风一般,谁管世间枷锁重重,恩怨情仇重如山。
片尾曲是很多年轻人都喜欢过的歌:
谁说不能让我此生唯一自传
如同诗一般
无论多远未来
读来依然一字一句一篇都灿烂
刚才所见的温宛,也许并不像电影里一样去到过那么多的地方,做过那么多勇敢的事,但她从过往走出,自在如风,本身就已经是道美丽风景。
只是在昭夕的故事里,她美得像个传奇。
程又年静静地望着昭夕。
其实讲故事的人,本身就是个传奇。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之前写贝南新的时候,就有小姑娘说,比起渣男来,更想多看点程又年和昭夕的相处。
但我想昭夕之所以会成为一名导演,以及后文不止于谈恋爱,还会因为讲故事这件事而更加灿烂的她,一定在生命中遇见过许多动听的人或事。
我也遇见过,所以和昭夕一起,在这里讲给你们听^-^。
100只红包,比心。
第四十五章
车停在东四十条某个窄窄的胡同外。
夜色宁静, 胡同里只有昏黄的路灯光,偶有行人骑着自行车经过。
程又年注意到胡同口的墙壁上贴有“国风静巷”的标志,再看眼前安静悠长的胡同,当真巷如其名。
在这样的地方,没人注意身旁过路的是明星还是凡人, 口罩与墨镜都可省去。
昭夕停在一道半掩的铁艺门前。
“到了。”
光从门外看进去, 谁也猜不透这竟是一间餐厅。
斑驳的铁门上方挂着一盏明黄色的小灯笼,没有招牌告示,远观与普通住宅毫无区别。
进门才发现,这是一间不算大的小院, 青草葱郁,墙边摆着挖空的木桩, 木桩里是一片生机勃勃的多肉。
从屋里走出来一名年约四十的女人, 说不上多美,但笑起来有种温婉似水的味道。
“等你好久, 总算来了。”
很显然, 昭夕提前跟她打过招呼, 说会带人来吃晚饭。
老板娘笑吟吟问:“坐外面还是里面?”
“外面吧。”
“夜里风大, 你穿得可不多, 坐外面会冷吧?”老板娘有些担心地看了看她身上并不算厚实的小裙子。
“这样他才有机会把外套脱给我啊。”某人得意地看看程又年,“给他一个表现的机会。”
对上她明亮狡黠的眼,程又年一顿,“那还是坐里面吧。”
昭夕:“?”
程又年望望她,“我也怕冷。”
“……”
昭夕接口批评:“却不怕失去还没捂热的小仙女。”
老板娘:“哈哈哈哈哈。”
按理说大老远跑来这种地方吃饭, 若不是山珍海味、独家秘方,都对不起昭导一路辛苦开车。
然而饭菜上桌,程又年才发现,眼前也不过是寻常便饭。
地三鲜,柠檬香煎小黄鱼,和随处可见的红烧肉,菜色普通,胜在味道好。
昭夕倒是吃得很欢快,虽然每道菜动得不多,但也超出了平常的饭量。
程又年看看四周,屋内屋外只安置了寥寥几张桌子,除去他们,并没有别的客人。
“这里往常都这么冷清?”
“不是,平常一座难求的。”
“平常也只有这么几桌?”
“是啊。老板娘一个人主厨,平常还有一个帮她的小姑娘,客人多了忙不过来。”
昭夕好心解释:“平常就营业到晚上七点,每桌坐满了,吃过饭,人走了就关门,没有下一桌的份了。”
“那今天……”
“今天是昭导面子大,跟老板娘约好了,所以才特意为我们营业到八点。”
程又年似乎想到了什么,抬眼看她片刻。
昭夕问:“怎么了?”
因老板娘就在玻璃窗内看书,程又年并未多说,只轻哂,“没什么,只是感慨昭导面子大,人见人爱罢了。”
昭夕瞬间得意起来,一不留神,又多夹了一块红烧肉,入口才发现,完蛋,超标了!
一时之间吐也不是,吃也不是,像是被鱼刺卡住。
看她表情如此纠结,程又年又笑了。
从小院离开时,老板娘对昭夕说:“有空随时来。”
昭夕点头:“好。”
“把这位先生也带上。”女人笑起来。
“看心情吧。”昭夕故作随意地摆摆手。
程又年也笑了。
“饭菜很可口,多谢您了。”
他道谢的样子很认真,眼神明亮温和,诚心诚意,并不只是在说客套话。身姿挺拔立在小院门口,不仅面容清隽,风度也很好。
昭夕一顿,抬眼看看他,又看见对面的老板娘在冲她竖大拇指,比口型道:“这个特别好。”
她弯起唇角,明明只是吃了顿饭,并未喝酒,踏出小院时,整个人却好像有点飘飘然,被晚风一吹,乘风欲飞。
还没回过神来,肩上就落下一点分量。
昭夕侧头一看,发现程又年脱下了大衣外套,披在了她的肩上。
她怔了片刻,才得意地笑起来,“你不是怕冷吗?”
“嗯。”
“那怎么把衣服给我了?”
程又年思忖片刻,才一本正经地回答说:“因为衡量了一下,发现比起怕冷来说,大概更怕失去还没捂热的仙女吧。”
昭夕张了张嘴,感觉整个人头重脚轻,飘得更厉害了。
待会儿一定要发个信息问问老板娘,菜里是不是加了调味用的酒,不然此刻怎么像是喝了假酒……
厉害啊。
这个男人太会了。
还说单身近三十年呢,她如今才算体会到学神的力量,大概这就是天生我材必有用?学什么都快得惊人。
昭夕拉了拉有点往下滑的大衣,清清嗓子,“唔,仙女觉得你表现不错,暂时不急着回天上,还可以让你捂一捂。”
“是吗。”程又年垂眸看看她,“我倒也有一点不成熟的小建议,不知道仙女愿不愿意听。”
“你说。”
口口声声都叫她仙女了,仙女当然要深明大义了。
昭夕一脸洗耳恭听的表情。
程又年:“凡间和天上可能有温差。下次下凡的时候,麻烦仙女多穿件外套。”
“……”
“我等凡人,没有神仙体质,扛不住冻。”
“…………”
两人大眼瞪小眼,最后是程又年先移开视线,笑了两声。
昭夕气得牙痒痒,明明给他找了个这么好的表现机会,想为他设身处地模拟一个偶像剧的场景,让他好好学习,努力进修,没想到钢铁直男就只领悟了两秒钟。
“就你这个反应,还想仙女下次下凡?”
她没好气地说说:“仙女现在就想回家,没有下次了!”
浪漫果然是朵云,大风一吹拜拜了您。
重回胡同口,两人坐上了帕拉梅拉。
昭夕把外套还给他,嘴里念念有词:“快批上吧,怕冷的凡人。”
她她系好安全带,发车驶离东四十条,正准备往国贸的方向开。
程又年却忽然开口:“昭夕,今晚我回地科院。”
她一顿,减缓了车速。
“……哦。”
程又年解释说:“昨天才回北京,东西也没来得及拿回宿舍,衣服也该换了。”
“哦。”
她努力不让自己显得太失望的样子。
片刻后又有些好笑,失望什么啊,有什么好失望的。
难道刚恋爱就同居,让人天天跟她回家吗?
那也太不矜持了!
可回过头一想,又发觉两人这种先do后i的发展模式,好像原本就跟矜持扯不上关系啊= =、
咳,有点心虚。
为了努力显得正常一点,自然一点,昭夕清清嗓子,故作高傲地说:“回去也好,免得有的人一跟我独处就把持不住。夜夜笙歌什么的,不利于白天努力工作。”
“……”
程又年笑笑望她,“昭夕,你是在质疑我的能力吗?”
“我这是合理怀疑。”
“怀疑什么?我的科研能力,还是夜间实践能力?”
昭夕:“……”
怎么又扯到了奇怪的科学理论上来= =!
她随口胡扯:“在得出实验结果之前,所有的怀疑都是被允许的。”
“这样啊。”程又年微微一笑,“科研能力和夜间能力,前者不便向你论证,后者倒是可以好好探讨。”
昭夕:“……………………”
昭夕:“我一点也不想跟你探讨!”
“如果你认为我的表现不够好,我们可以反复练习,共同进步。毕竟我一向谦虚,勇于承认自己的不足之处。”
听他这么一本正经胡说八道,昭夕终于投降了。
要不是正在开车,她还会举双手、摇白旗,配合他。
“你很好,你超棒,你没有不足,你简直太足了。”她发自内心赞美他。
程又年终于没忍住,低低地笑出了声。
于是她侧头一看,就发现他的脸上只有一个表情:看你吃瘪我真开心。
昭夕:“……”
昭夕:“尤其是脸皮,这点最足,不得不服。”
插科打诨间,车开往地科院的方向。
昭夕半路想起什么,跟他解释说:“我和老板娘是旧识。”
“忘年交?”
“可以这么说。”
她想了想,说:“我之前拍的两部电影,其中一部的原型其实就是她。”
程又年没说话,安静地坐在一旁听。
“她叫温宛,以前也住在地安门,和我家只隔了一条胡同。我还是个穿裤衩的小不点时,常爱去找她玩。她家有很多书,她本人又会弹琴又会画画,我那时候很崇拜她。”
“当然,喜欢她还因为我妈成天说宋迢迢这好那好的,温姐姐比我们大十岁,宋迢迢再好,也比不过她。所以我常拿她来反驳我妈,以此论证宋迢迢并没有多好。”
程又年笑了。
昭夕给他讲了个很简短的故事。
那时候的她过于年轻,并不懂很多事情看起来,并不是表面上尽如人意就叫完美。
温宛看上去家教良好,知书达理,但直到她二十四岁那年,搬离地安门时,昭夕才得知,温宛并不是温家的亲生女儿。
温家父母无法生育,就从农村里找到了一户重男轻女的人家,抱回了年幼的小女孩,取名温宛。
温家条件不错,给了温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教她读书写字,盼她成龙成凤。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养父母盼了大半辈子,才盼来这么一个女儿,于是将前半生的所有厚望都寄托在温宛身上,一心期盼她照着他们刻画好的道路,一步一个脚印。
温宛没有辜负他们的期望,的确勤奋刻苦,尊敬父母。
温氏夫妇也不同于别的养父母,没有隐瞒她的身世,而是从小就告知她:是我们把你从农村里抱回来的,你要努力才对得起爸爸妈妈的付出。
于是温宛从小就被灌输了这样的观念,生怕自己不够努力,就会被送回农村。
倒也不是惧怕原生家庭条件苦,只是亲生父母既然能把她送人,想必根本就不会欢迎她再回去。
她战战兢兢地长大,在父母规划的人生坦途上循规蹈矩,片刻不曾偏离。
她热爱文学,可父母说文科没有出路,理科才是硬本领,于是她在分科时不得不弃文从理。
高中时因多才多艺、性格温婉,有慕少艾的男生跟在她身后偷偷塞情书。
在温宛自己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书包里的信被母亲发现,父母商量一夜,也未告知她,次日就亲自找到了学校,要求校方对那个男生作严肃处理。
事情闹开后,温宛变成了大家敬而远之的边缘人物。
再后来,读哪所大学,选什么专业,父母通通一手抓。
温宛曾多次与父母谈心,试图争取一点自由,可父母一心认为是他们倾尽所有,才把她从山村里带出来,如今她翅膀硬了,就要当白眼狼。
……
成长过程里,不但父母如此,亲朋好友也都用这样的目光看着她。
“你将来成才,一定要感谢你的父母。”
“你有今天,都是他们的功劳。”
“没有他们哪来的你。”
“你一定要听他们的话,好好孝顺他们,否则就是忘恩负义。”
大学毕业后,谨遵父母之命念完金融的她,又被家中打通关节,送入了全球五百强的企业。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很快来临,父母安排了一场相亲。
男方其貌不扬,势力且大男子主义,学历也并不高,与温宛相去甚远。唯一可观的,是对方身家千万,并且,男方父亲是温宛养父的顶头上司。
温宛与父母爆发了前所未有的争吵,耳边重复多次的,仍然是从小听到大的那些话。
一直被镇压在养育之恩和孝顺女儿的大山之下,与父母发生的大大小小的摩擦里,温宛从来没有赢过。
他们像从前一样,认为自己是过来人,在做对女儿好的决定。
“人生在世,风花雪月都是一时兴,起日子过好才是最终目的。爸爸妈妈不会害你。”
他们摁着她的头,非把她嫁给那个人不可。
昭夕说起过往,抓着方向盘的手都紧了紧。
程又年看见她指尖泛白,显是过度用力。
“昭夕。”他伸手掰开她的指尖,“放轻松。”
“轻松个鬼。你根本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她嗓子干干的,咬着腮帮说。
“或许我知道。”
昭夕一愣,侧眼看他,“你知道?”
“嗯。”
“你知道什么?”
“我知道虽然过程很辛苦,但她后来过得很好。”他看她片刻,目光坦然,“自在《如风》,不是吗?”
昭夕霎时就愣住了。
所,所以他打从一开始就知道温宛的故事了?
不对,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明明是——
“你看过《如风》?”
“看过。”他微微一笑,“昭夕,我说过了,春节回家,我思考过许多,想清楚看到我们之间的差距,也努力尝试更了解你。所以我看了很多遍《木兰》,也看完了《江城暮春》和《如风》,包括所有和你相关的采访。”
顿了顿,他还好笑地加了一句:“这也多亏你后来对媒体避如蛇蝎,再也不接受采访,否则仅仅一个春节假期,恐怕不够我看完你的过往。”
昭夕简直像是被施了定身咒一般。
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在她的印象里,程又年还停留在当初那个动辄对她冷言冷语、拒绝三连的形象,不近人情,被动,总是要她追在他身后。
可在她不知道的日子里,他竟然也默默做了这么多,哪怕那时候他们什么都未言明,他也在努力了解她的过往……
昭夕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程又年却仿佛回到了春节的那些夜里,他孤身一人捧着平板电脑,坐在房间里,低头看着镜头后的故事。
在养恩大过天和重男轻女的双重束缚下,山里来的小姑娘就这样长大。
她看似幸福,应有尽有,却唯独没有自由。
父母认为她可笑,他们给予了她本不会拥有的一切,如今她长大了,却口口声声谈论着虚妄的自由。
且不论他们是为了她好,就算是为了父亲的前程,她也应该主动嫁去男孩家中。
含辛茹苦养育她二十载,难道她不该有所回报吗?
温宛苦苦挣扎,不得解脱,最后在父母那句“要么你嫁过去,要么我们断绝关系”的威胁下,她吞下一整瓶安眠药。
可母亲及时发现了异常,当即将她送往医院。
洗胃,抢救,她又活了过来。
在医院的那些日子里,她望着头顶白茫茫的天花板,闻着空气里刺鼻的消毒水气味。
人生仿佛也白茫茫一片。
父母忙着开脱自己,哭着对医护人员诉说他们对养女的恩情,仿佛这样就能完全撇清罪名,想不开的是她自己,与他们没有半分关系。
转头进了病房,又哭着骂着,说她忘恩负义。
温宛拔了手背上的留置针,奇迹般的没了眼泪,也再不煎熬。
她轻声说:“养育之恩,我拿一生来报。但凡我活着,就不会让你们挨饿受冻。”
“但是爸,妈,我为你们活了二十四年,接下来的日子,我想问问自己要怎么过。”
她没有梦想,因为她一直都谨记父母的期望。
她没有自我,因为头顶套着父母耳提面命为她精心打造的人设。
她没有喜怒哀乐,因为在父母这样尽心尽力的养育下,她“应有尽有”,若是心生不满,就是贪婪不知足。
如今她想知道,在温宛这个名字之下,到底藏着怎样的可能性,错过了多少一生难得的光辉时分。
五百强的公司,她说辞就辞了。
她去画室教孩子们画画,小朋友们叽叽喳喳问她:“温老师,今天我们画什么?”
她说:“老师不会规定画什么,眼前的世界什么最吸引你,你就画什么。”
拿到工资,存够钱后,她孤身一人去了东非,扛着相机,坐在向导的小卡车上,看黄沙弥漫的草原上,大象悠然来往,老虎凶猛奔腾。
后来又去了阿拉斯加看极光,寂静一片、漆黑深沉的冰湖前,她听见无数人和她一起欢呼,为这世间罕见的壮观奇迹喧哗落泪。
摩洛哥的蓝白小镇里,她蹲在路边喂随处可见的野猫。它们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后来她在东四十条的小胡同里开了家饭馆,做家常菜,白日里带着孩子们一同画画,偶尔也教教钢琴。
饭馆没有名字,虽称不上谈笑有鸿儒,但总是往来无白丁。
电影里,有一个在她的影响下长大的小姑娘,一次感情受挫后,哭着来找大姐姐诉苦。
大姐姐摸摸她的头,说人生在世,总有许多不如意,但若是事事如意,活着反倒无趣不是吗。
后来小姑娘缓过劲来,叽叽喳喳缠着她问了不少问题。
“那你以后不结婚了吗?”
“再说吧。海内存知己,如今没有,不代表那个人不存在,只是还没遇见。”
“饭馆真的不起个名字吗?”
“不起。人人都有的,我偏不要,是不是显得更特别了一点?”
小姑娘咯咯笑,说:“那你再给我讲讲你去尼罗河坐热气球漂流的故事。”
“好啊。”
……
在电影的最后,画面上是静静流淌的尼罗河,黄昏的天空如同缓慢燃烧着,漂着一只色彩斑斓的热气球。
像是终于自由的灵魂,如风一般,谁管世间枷锁重重,恩怨情仇重如山。
片尾曲是很多年轻人都喜欢过的歌:
谁说不能让我此生唯一自传
如同诗一般
无论多远未来
读来依然一字一句一篇都灿烂
刚才所见的温宛,也许并不像电影里一样去到过那么多的地方,做过那么多勇敢的事,但她从过往走出,自在如风,本身就已经是道美丽风景。
只是在昭夕的故事里,她美得像个传奇。
程又年静静地望着昭夕。
其实讲故事的人,本身就是个传奇。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之前写贝南新的时候,就有小姑娘说,比起渣男来,更想多看点程又年和昭夕的相处。
但我想昭夕之所以会成为一名导演,以及后文不止于谈恋爱,还会因为讲故事这件事而更加灿烂的她,一定在生命中遇见过许多动听的人或事。
我也遇见过,所以和昭夕一起,在这里讲给你们听^-^。
100只红包,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