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第二百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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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麼, 打扰一下。”
“小伙子, 你喊我?”老阿麼听到声音下意识回过头,左右张望了下, 见刚才出声的人正一脸憨厚正直的看着自己。
“阿麼好。”叶君书上前, 憨笑道, “是这样的, 小子和弟弟运气好在山上抓了只野鸡,想去胡同里卖了,但我们是第一次来城镇,半天没找着路,小子一看您就是刚从胡同里买菜回来, 就想向您打听一下路怎么走。”
叶君书挑选的对象是有讲究的,他喊住的那位老阿麼,衣裳干净整洁没有补丁, 一看就是家里不愁吃穿的富农家庭。
这位老阿麼是城镇百姓无疑。
老阿麼面相亲和,说明家庭和睦后辈孝顺,挎篮里还装着一大早从市集里买来的蔬菜和半斤肉, 一看就是出手大方的。
他一口气买了六个大肉包子,说明家里人口多。
老阿麼先是打量了下叶君书, 接着低头看到他手里的那只肥肥的野鸡,眼睛顿时一亮, “还活着的啊?!”
叶君书点头笑道:“是啊,再养个两天也没事。”
“这你就问对人了,我刚从胡同那边过来的。小伙子啊, 你这只野鸡真要卖啊?”
“是啊,这么大一只野鸡,我们兄弟俩也吃不了多少,浪费了,希望能换点银钱用。”
这年头,肉最是精贵,谁也不会嫌自己家的肉多。
老阿麽低头看看瘦瘦小小的弟弟,小孩十分乖巧懂事,没有吵嚷着想吃肉。
贫困一些的人家运气好抓只野物,基本都不舍得吃,拿来镇上换银子,还能买更多东西。
他们家已经小半年没吃过野味了,想想还有些嘴馋。
而且家里小孙子这段时间闹着想吃鸡肉,但那些母鸡都是留着下蛋的,杀了哪只都心疼,不过还是应了小孙子下一个过几天重阳节的时候杀只鸡,才算哄住了小孙子。
如果有这只野鸡,他家的母鸡就不用宰了。
老阿麽犹豫了下,一咬牙道:“小伙子,既然要卖的话,不如卖给我吧!”
叶君书考虑片刻,然后憨憨笑道:“如果阿麽要的话,那就最好不过了,小子也省了跑这一趟。”
“怎么卖?”
“阿麽您一看就是实在人,您觉得这只野鸡值多少钱,就出个价吧。”叶君书说着,将野鸡递过去给老阿麽。
老阿麽掂量了下,心里有了数,这只野鸡还真肥。
“我也不跟你整些虚的,这样吧,我给你十文钱一斤,这只野鸡算九斤整,如何?”
“行。”叶君书憨憨的笑,一副您说的都好的样子。
其实他也没吃亏,这老阿麽也真实在。
十文钱一斤虽然价格不高,但也不低了,严格算来这只野鸡九斤多重不到十斤的样子。
但是野鸡一晚没吃东西,体重有所减少,再加上那身羽毛和内里的杂物,说个九斤还是叶君书占便宜了。
两方都没有异议,很快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老阿麽从衣襟里摸出鼓鼓囊囊的钱袋子,算了九十文钱出来,给了叶君书。
“数数对不对。”
叶君书拿在手里,并没有数数,而是笑道:“阿麽的为人我还是信得过的,钱对的上。”
“我这就回去了。”
“阿麽慢走。”
老阿麽听了心里极为熨帖,他提着野鸡,一手挎篮,脚步利索的转身离开,兴冲冲的回家去了。
待人一离开,叶君书就俯身朝叶君有扬扬手,“我们有钱了!”
叶君有往上蹦了蹦,兴奋极了,看着叶君书两眼崇拜,“大哥好厉害!”
叶君书毫不谦虚的接受小孩的赞扬。
“大哥大哥,你怎么知道那位阿麼会买我们的野鸡?”叶君有眼睛闪闪直发亮,好奇极了。
叶君书故作高深,“大哥想知道就知道了。”
自然又得叶君有一堆崇拜的话。
叶君书暗笑,小孩子就是好玩,很容易哄住。
叶君书当然是没有十足的把握的,他挑选的对象,也只是那些有能力也有可能买的人。
如果这个不买,就找另一个就是了,总有一个会买。
再不济,他可以找酒楼去卖,只是到时价格不会太高就是了。
“咱们卖了好多好多钱!”叶君有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个铜板!
待叶君有反应过来,这段时间他吃了多少只野物后,叶君有顿时僵住了。
他吃了好多个九十文钱,如果全都卖了,那他们就有好多好多银子了!
具体多少银子,叶君有算不出来,他知道的最大的数是两百文钱,还是听别人念叨的,具体多少他没有个概念。
如今看着叶君书手里的一堆铜板,叶君有突然悟了。
然后就心痛了!
好多个九十文钱啊!好多个铜板!
叶君书笑容满面,总算可以吃顿好的了。
他大手一挥,昂首阔步地牵着叶君有往包子铺走,“咱买肉包子去!”
两人很快站在包子铺面前,盯着笼子里热气腾腾的胖胖的包子看。“客人想要买什么?咱这里有猪肉馅包子,素馅包子,还有白面馒头,玉米面馒头……”
“给我来四个肉包子!分两个装。”叶君书说道。
“好嘞!客人稍等!”老板很快用油纸包好,“客人您的包子,一共八文钱。”
叶君书先接过一份递给叶君有,自己拿着另外一份,然后给了八文钱。
然后找了个馄饨摊子要了碗混沌,两人就坐在桌子上吃早膳。
两人饱吃一顿,叶君有吃得直打嗝。
他摸摸鼓起的圆润的肚子,肉包子和混沌真好吃,原来是这种滋味!
怪不得以前阿父去镇上,弟弟就闹着要吃肉包子。
不过他还吃过了馄饨!嘿嘿!
叶君有腆着肚子乖乖跟在叶君书身边,问道:“大哥,我们现在就回去了吗?”
“晚点,我们先去逛逛,顺便买点东西。”
“哦。”
家里一贫如洗,可以说是什么都没有,叶君书什么都想买,可惜这几十文钱掰开来花也不够用。
叶君书就紧着买急需的。
他觉得还是先管衣食再谈其他。
叶君书逛着期间,看到米粮店和布庄,就去挑看。
最后买了一袋米面,预的是三天的分量,他想着,三天时间,阿玙应该能找到他。
叶君书深信,阿玙一定回来找他。
剩下的钱一人买了一套最便宜的棉布成衣和小有的一双布鞋。
两人都只有身上一套衣服,还是破损的,总得要有换洗。
原本叶君书想买个针线缝缝补补一下凑合着穿,但他没这个技术活。
以前家里的衣服,是明阿姆帮忙缝补,后来路哥儿长大一点,这个针线活就是他揽过去的了。
叶君书在叶君有的带领下,在这个不大的城镇走一圈。
让他失望的是,并没有看到熟悉的脸孔。
莫非他们没在这里留有人?
也许他们已经在这里找过了,只是当时没有找到人,所以都撤了。
叶君有看叶君书似乎在寻人的样子,忙抓紧他的手,似乎想说什么,但还是没说出口。
原本穿上新衣服的喜悦心情,瞬间低落下去。
他闷闷的想,大哥是想回家了吧。
叶君有这段时间过得很快乐,只觉得时间飞逝,习惯了叶君书在身边,竟然忘了,他根本不属于这里。
他有自己原本的家,有好多个弟弟……
大哥很快就要回家了吧……
他们从早上逛到中午,叶君有的双脚都觉得很累了,但是他不敢说话,怕大哥就此丢下自己。
叶君书突然停下脚步时,叶君有便仰头问道:“大哥我们还要去哪里?”
叶君书低头看看叶君有,见他脑门全是汗,顿时愧疚道:“是大哥疏忽了,累了吧?我们这就回家吧。”
他只专注观察周围环境看人,一下没想到叶君有在陪着他干走了一上午,看他走得两腿打颤了,叶君书心生歉意。
他们已经绕着城镇走了两圈了,身上的银钱也已经花光,中午没银子吃饭,回去煮吧。
“好!”叶君有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他喜欢回家这个词。
“来,我背你回去。”叶君书蹲在叶君有面前,小孩走了那么久,已经累了。
叶君有看着面前宽阔的背,咽了咽口水,最终没抵过心中的渴望,趴了上去。
叶君书背着人稳稳站起来,还颠了颠,唔,十二三岁的少年,竟然还没有他家双胞胎中的任何一个重,实在太轻了,得好好养。
叶君书一边想着,一边往城外走。
叶君有双手搭着叶君书的肩膀,觉得很平稳,很有安全感。
他偷偷将脑袋靠过去,瞬间红了眼眶。
叶君有无声的吸吸鼻子,从小到大,还是第一次有人背他,以前他看到后阿姆生的弟弟趴在阿父背上走来走去还骑脖子的时候,羡慕死了。
这就是阿父的感觉吗?真好……
叶君书来的时候有努力记住路,但到底现在是逆行,且当时天色还暗着,叶君书走了一段距离,走了两个岔路口,再次遇上个岔路时,就有些摸不准了。
叶君书便问道:“小有,我们走哪边?”
没有得到回应,叶君书疑惑的又喊了声:“小有?”
叶君书将人斜了下,扭头一看,叶君有这小孩已经睡得呼呼的。
叶君书无声笑了笑,然后扭头看着眼前的路,凭着模糊的印象选路。
应该是这条……吧?
叶君书抬脚迈上去。
而叶君书离开城镇后不久,一拨陌生人骑着马慢悠悠的走来,随后在城门口下马。
“三公子,我们进去稍作休息?顺便再打听打听?”
这一行人正是前来寻人的李玙,他们一路已经经过好几个城镇村庄,原本他们已经找过一次,这会儿又重新寻找,怕哪里遗漏了重要信息。
李玙盯着城门看了片刻,突然心中一动,微微颔首。
李玙一行人牵着马进入城镇,找了附近一家看着生意兴隆的客栈,去解决温饱。
这个城镇不大,但是细细走一圈下来,还是需要花费些时间。
这个地方李甲来过一次,算是熟门熟路。
用过午膳之后,李甲便给李玙介绍这里的情况。
这个城镇看着不大,下面却有十几个村子,不过临近怀河分支的,也就六个村子。
上次他们找得匆忙,只找了临河的几个庄子,现在想来,他们应该所有村子都打探一遍,说不定是其他村子的人来救走的了。
思及此,李甲就更羞愧了。
他觉得自己不应该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实在愧对李家对自己的栽培。
李玙用过午膳,用指尖按揉了会儿眉间。
虽然没有骑快马,但毕竟是以马代步,李玙坐的久了,还是觉得有些疲惫。
自从有了孩子,他就很容易累。
这会儿填饱肚子,他就想睡觉了。
李甲注意到李玙的神色,会意道:“三公子,属下已经让人定好上房,不如您稍作歇息?属下先一步带人去寻。”
三公子已经怀着小主人的事在他们内部不是秘密。
这可是李家下一代的第一个孩子,李甲这些忠卫亦是十分关心。
反正他们半天时间走不完附近的村子,肯定要在镇上过夜。
李甲已经让人订好几间房了。
李玙点点头,没拒绝。
他在李甲的带领下去了不远的客栈上房歇息。
门口只留了两个人,其他人便出去散开寻人。
李甲他们手上画了好几张画,是叶君书的画像,李玙亲自画的。
李玙虽然更尚武,但是在李皇后的教导下,可是文武双全,琴棋书画不在话下。
简单的几个黑色线条就将叶君书的轮廓□□勾勒出来,只要见过叶君书的人,看到这幅画像都能联想起来。
要不怎么说,只要一个人存在,在这个世界上总能找到对方的蛛丝马迹。
叶君书以前是特意避开了人,短时间内才没被人发现,如果他待得再久点,哪怕藏得再好,下川村的村民迟早会发现。
更何况叶君书出现在城镇时,还特意整个城镇绕了两圈,毕竟是城镇的生面孔,不少人都注意到了叶君书的存在。
而且虽然人看着有些落魄,但是气质感觉就不一样,整个人看着很精神,面容俊朗。
尤其是那些哥儿,难得看到这么好看的爷们,怎能不多看几眼? 这不,李甲几人刚在街上找人问了没多久,就在一个店家的口中问道了消息。
“你找的这人啊,我见过。”
李甲问的这个店家正是米粮店的老板,而叶君书不久前才在这里买过米面,自然有印象。
李甲沉声问道:“你确定是画上这个人?什么时候见过的?在哪里?”这不是第一个说见过叶大人的人,可惜最后确认都是认错人了。
店家觉得自己被侮辱了一般,瞬间扬起音调,高声道:“当然不可能认错,就是这个人!眉眼就是画上的模样,约莫二十岁,大概长这么高……刚刚才见过,不可能认错!”
店家比了比比自己高几乎一个头的高度,那小伙子长得俊,还是他见过的长得最高的人,店家自然是印象深刻。
他描述了一番自己记忆中的样子,李甲一听,瞬间激动了。
没错,这是叶大人!
他刚才没说出叶大人的个人信息,如果店家没见过的话,不可能描述得这么准确。
他心里极其激动,面上却不显,“他人在哪里?你知道吗?”
“这我就不知道了。人早上才在店里买了几斤米面,或许还在城镇上,或许已经离开了吧。”
店家也没有胡说八道,实话实说。
他又不认识对方,哪知道对方住哪里。
“他大概什么时候在这里买米面的?”李甲追问道。
店家回忆了下,答道:“巳时中。”
李甲一听时间,前后没差几个时辰,说不定他们就在同一个地方。
不过他没有马上就去街上寻问,而是详细了解其他信息。
李甲给店家塞了一锭银子,“多谢店家告知,劳烦店家复述一遍我们家公子爷当时说的话,或许有什么遗漏的信息。”
“这是我们家前段时间不慎落入洪水的公子爷,我们寻找了许久,好不容易才找到点消息,麻烦店家帮我们找到人。”
店家一听不是寻仇的,自然更热心了,前段时间一场洪水导致很多家庭妻离子散的事他们也有听说,这段时间已经前后来过好几拨人来打听消息了。
再加上对方给了一锭银子,哪怕自己开着米粮店,家有薄资,但白得来的钱财谁也不嫌少。
店家努力回忆当时他们的对话,能想起来的都说出来了,有些记不清的,就按照自己的模糊记忆用自己的语言描述出来。
“我记得的就这些。”
李甲感激道:“谢谢告知,待我们找到公子爷,必有重谢!”
李甲谢过店家后,就转身迅速离开。
店家看着人走远后,才回店铺,他摸摸后脑勺,总觉得有什么事忘了,片刻后,才突然一击掌,恍然大悟道:“刚才忘说一件事了!“
他连哎几声,可惜人此时已经走远,店家不可能丢下店铺去寻人补充说明。
这时,一个其貌不扬的陌生男子走进来,他哑着声音道:“店家,你方才说的那些……”
店家还没听对方说完,就连连问道:“你问的是你家公子爷的事?”
陌生男子顿了顿,点头。
“哎,刚好,刚刚我漏了个信息忘了说了,你们家公子爷身边还跟着一个瘦小的孩子,约莫九岁多的样子,看着像是附近村子家的小孩。”
也只有村庄比较贫穷的农户,才有那么黑瘦的孩子,一看就是长期没吃饱。
陌生男子笑了笑,感激道:“多谢店家告知。”
随后就转身迅速离开。
店家看着人离去,自觉已经仁至义尽,手里拿着那锭银子,就更踏实了,随后笑容满面的招待走来的客人——
“这位客人需要些什么……”
李甲一行人分散在街上问一圈,十个人里有两三个有印象的,说明叶君书真在这里出现过。
最后问出来,叶君书中午的时候出城了。
和他们来时,前后不到一个时辰。
这可真是个好消息!
这是这么多天下来,他们还是第一次得到这么确切的消息。
虽然还没找到人,但是这个消息让他们知道,叶大人真的没有死。而且如今距离他们这么近,相信找到人指日可待!
李甲回到客栈,留下的两个人还候在门口,他问道:“公子是否已经起来?”
两人摇头。
李甲本不欲打扰,但是这么重要的消息,如果没有及时汇报,待公子知道后一定会责怪。
于是他敲门,喊了几声:“公子?”
没多久,李玙打开门。
李甲一看到李玙,顿时就道:“公子,有消息了!”
李玙原本还有些困顿的眼神瞬间清醒。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天万字的一更,二更在早上十点左右
“阿麼, 打扰一下。”
“小伙子, 你喊我?”老阿麼听到声音下意识回过头,左右张望了下, 见刚才出声的人正一脸憨厚正直的看着自己。
“阿麼好。”叶君书上前, 憨笑道, “是这样的, 小子和弟弟运气好在山上抓了只野鸡,想去胡同里卖了,但我们是第一次来城镇,半天没找着路,小子一看您就是刚从胡同里买菜回来, 就想向您打听一下路怎么走。”
叶君书挑选的对象是有讲究的,他喊住的那位老阿麼,衣裳干净整洁没有补丁, 一看就是家里不愁吃穿的富农家庭。
这位老阿麼是城镇百姓无疑。
老阿麼面相亲和,说明家庭和睦后辈孝顺,挎篮里还装着一大早从市集里买来的蔬菜和半斤肉, 一看就是出手大方的。
他一口气买了六个大肉包子,说明家里人口多。
老阿麼先是打量了下叶君书, 接着低头看到他手里的那只肥肥的野鸡,眼睛顿时一亮, “还活着的啊?!”
叶君书点头笑道:“是啊,再养个两天也没事。”
“这你就问对人了,我刚从胡同那边过来的。小伙子啊, 你这只野鸡真要卖啊?”
“是啊,这么大一只野鸡,我们兄弟俩也吃不了多少,浪费了,希望能换点银钱用。”
这年头,肉最是精贵,谁也不会嫌自己家的肉多。
老阿麽低头看看瘦瘦小小的弟弟,小孩十分乖巧懂事,没有吵嚷着想吃肉。
贫困一些的人家运气好抓只野物,基本都不舍得吃,拿来镇上换银子,还能买更多东西。
他们家已经小半年没吃过野味了,想想还有些嘴馋。
而且家里小孙子这段时间闹着想吃鸡肉,但那些母鸡都是留着下蛋的,杀了哪只都心疼,不过还是应了小孙子下一个过几天重阳节的时候杀只鸡,才算哄住了小孙子。
如果有这只野鸡,他家的母鸡就不用宰了。
老阿麽犹豫了下,一咬牙道:“小伙子,既然要卖的话,不如卖给我吧!”
叶君书考虑片刻,然后憨憨笑道:“如果阿麽要的话,那就最好不过了,小子也省了跑这一趟。”
“怎么卖?”
“阿麽您一看就是实在人,您觉得这只野鸡值多少钱,就出个价吧。”叶君书说着,将野鸡递过去给老阿麽。
老阿麽掂量了下,心里有了数,这只野鸡还真肥。
“我也不跟你整些虚的,这样吧,我给你十文钱一斤,这只野鸡算九斤整,如何?”
“行。”叶君书憨憨的笑,一副您说的都好的样子。
其实他也没吃亏,这老阿麽也真实在。
十文钱一斤虽然价格不高,但也不低了,严格算来这只野鸡九斤多重不到十斤的样子。
但是野鸡一晚没吃东西,体重有所减少,再加上那身羽毛和内里的杂物,说个九斤还是叶君书占便宜了。
两方都没有异议,很快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老阿麽从衣襟里摸出鼓鼓囊囊的钱袋子,算了九十文钱出来,给了叶君书。
“数数对不对。”
叶君书拿在手里,并没有数数,而是笑道:“阿麽的为人我还是信得过的,钱对的上。”
“我这就回去了。”
“阿麽慢走。”
老阿麽听了心里极为熨帖,他提着野鸡,一手挎篮,脚步利索的转身离开,兴冲冲的回家去了。
待人一离开,叶君书就俯身朝叶君有扬扬手,“我们有钱了!”
叶君有往上蹦了蹦,兴奋极了,看着叶君书两眼崇拜,“大哥好厉害!”
叶君书毫不谦虚的接受小孩的赞扬。
“大哥大哥,你怎么知道那位阿麼会买我们的野鸡?”叶君有眼睛闪闪直发亮,好奇极了。
叶君书故作高深,“大哥想知道就知道了。”
自然又得叶君有一堆崇拜的话。
叶君书暗笑,小孩子就是好玩,很容易哄住。
叶君书当然是没有十足的把握的,他挑选的对象,也只是那些有能力也有可能买的人。
如果这个不买,就找另一个就是了,总有一个会买。
再不济,他可以找酒楼去卖,只是到时价格不会太高就是了。
“咱们卖了好多好多钱!”叶君有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个铜板!
待叶君有反应过来,这段时间他吃了多少只野物后,叶君有顿时僵住了。
他吃了好多个九十文钱,如果全都卖了,那他们就有好多好多银子了!
具体多少银子,叶君有算不出来,他知道的最大的数是两百文钱,还是听别人念叨的,具体多少他没有个概念。
如今看着叶君书手里的一堆铜板,叶君有突然悟了。
然后就心痛了!
好多个九十文钱啊!好多个铜板!
叶君书笑容满面,总算可以吃顿好的了。
他大手一挥,昂首阔步地牵着叶君有往包子铺走,“咱买肉包子去!”
两人很快站在包子铺面前,盯着笼子里热气腾腾的胖胖的包子看。“客人想要买什么?咱这里有猪肉馅包子,素馅包子,还有白面馒头,玉米面馒头……”
“给我来四个肉包子!分两个装。”叶君书说道。
“好嘞!客人稍等!”老板很快用油纸包好,“客人您的包子,一共八文钱。”
叶君书先接过一份递给叶君有,自己拿着另外一份,然后给了八文钱。
然后找了个馄饨摊子要了碗混沌,两人就坐在桌子上吃早膳。
两人饱吃一顿,叶君有吃得直打嗝。
他摸摸鼓起的圆润的肚子,肉包子和混沌真好吃,原来是这种滋味!
怪不得以前阿父去镇上,弟弟就闹着要吃肉包子。
不过他还吃过了馄饨!嘿嘿!
叶君有腆着肚子乖乖跟在叶君书身边,问道:“大哥,我们现在就回去了吗?”
“晚点,我们先去逛逛,顺便买点东西。”
“哦。”
家里一贫如洗,可以说是什么都没有,叶君书什么都想买,可惜这几十文钱掰开来花也不够用。
叶君书就紧着买急需的。
他觉得还是先管衣食再谈其他。
叶君书逛着期间,看到米粮店和布庄,就去挑看。
最后买了一袋米面,预的是三天的分量,他想着,三天时间,阿玙应该能找到他。
叶君书深信,阿玙一定回来找他。
剩下的钱一人买了一套最便宜的棉布成衣和小有的一双布鞋。
两人都只有身上一套衣服,还是破损的,总得要有换洗。
原本叶君书想买个针线缝缝补补一下凑合着穿,但他没这个技术活。
以前家里的衣服,是明阿姆帮忙缝补,后来路哥儿长大一点,这个针线活就是他揽过去的了。
叶君书在叶君有的带领下,在这个不大的城镇走一圈。
让他失望的是,并没有看到熟悉的脸孔。
莫非他们没在这里留有人?
也许他们已经在这里找过了,只是当时没有找到人,所以都撤了。
叶君有看叶君书似乎在寻人的样子,忙抓紧他的手,似乎想说什么,但还是没说出口。
原本穿上新衣服的喜悦心情,瞬间低落下去。
他闷闷的想,大哥是想回家了吧。
叶君有这段时间过得很快乐,只觉得时间飞逝,习惯了叶君书在身边,竟然忘了,他根本不属于这里。
他有自己原本的家,有好多个弟弟……
大哥很快就要回家了吧……
他们从早上逛到中午,叶君有的双脚都觉得很累了,但是他不敢说话,怕大哥就此丢下自己。
叶君书突然停下脚步时,叶君有便仰头问道:“大哥我们还要去哪里?”
叶君书低头看看叶君有,见他脑门全是汗,顿时愧疚道:“是大哥疏忽了,累了吧?我们这就回家吧。”
他只专注观察周围环境看人,一下没想到叶君有在陪着他干走了一上午,看他走得两腿打颤了,叶君书心生歉意。
他们已经绕着城镇走了两圈了,身上的银钱也已经花光,中午没银子吃饭,回去煮吧。
“好!”叶君有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
他喜欢回家这个词。
“来,我背你回去。”叶君书蹲在叶君有面前,小孩走了那么久,已经累了。
叶君有看着面前宽阔的背,咽了咽口水,最终没抵过心中的渴望,趴了上去。
叶君书背着人稳稳站起来,还颠了颠,唔,十二三岁的少年,竟然还没有他家双胞胎中的任何一个重,实在太轻了,得好好养。
叶君书一边想着,一边往城外走。
叶君有双手搭着叶君书的肩膀,觉得很平稳,很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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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君有无声的吸吸鼻子,从小到大,还是第一次有人背他,以前他看到后阿姆生的弟弟趴在阿父背上走来走去还骑脖子的时候,羡慕死了。
这就是阿父的感觉吗?真好……
叶君书来的时候有努力记住路,但到底现在是逆行,且当时天色还暗着,叶君书走了一段距离,走了两个岔路口,再次遇上个岔路时,就有些摸不准了。
叶君书便问道:“小有,我们走哪边?”
没有得到回应,叶君书疑惑的又喊了声:“小有?”
叶君书将人斜了下,扭头一看,叶君有这小孩已经睡得呼呼的。
叶君书无声笑了笑,然后扭头看着眼前的路,凭着模糊的印象选路。
应该是这条……吧?
叶君书抬脚迈上去。
而叶君书离开城镇后不久,一拨陌生人骑着马慢悠悠的走来,随后在城门口下马。
“三公子,我们进去稍作休息?顺便再打听打听?”
这一行人正是前来寻人的李玙,他们一路已经经过好几个城镇村庄,原本他们已经找过一次,这会儿又重新寻找,怕哪里遗漏了重要信息。
李玙盯着城门看了片刻,突然心中一动,微微颔首。
李玙一行人牵着马进入城镇,找了附近一家看着生意兴隆的客栈,去解决温饱。
这个城镇不大,但是细细走一圈下来,还是需要花费些时间。
这个地方李甲来过一次,算是熟门熟路。
用过午膳之后,李甲便给李玙介绍这里的情况。
这个城镇看着不大,下面却有十几个村子,不过临近怀河分支的,也就六个村子。
上次他们找得匆忙,只找了临河的几个庄子,现在想来,他们应该所有村子都打探一遍,说不定是其他村子的人来救走的了。
思及此,李甲就更羞愧了。
他觉得自己不应该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实在愧对李家对自己的栽培。
李玙用过午膳,用指尖按揉了会儿眉间。
虽然没有骑快马,但毕竟是以马代步,李玙坐的久了,还是觉得有些疲惫。
自从有了孩子,他就很容易累。
这会儿填饱肚子,他就想睡觉了。
李甲注意到李玙的神色,会意道:“三公子,属下已经让人定好上房,不如您稍作歇息?属下先一步带人去寻。”
三公子已经怀着小主人的事在他们内部不是秘密。
这可是李家下一代的第一个孩子,李甲这些忠卫亦是十分关心。
反正他们半天时间走不完附近的村子,肯定要在镇上过夜。
李甲已经让人订好几间房了。
李玙点点头,没拒绝。
他在李甲的带领下去了不远的客栈上房歇息。
门口只留了两个人,其他人便出去散开寻人。
李甲他们手上画了好几张画,是叶君书的画像,李玙亲自画的。
李玙虽然更尚武,但是在李皇后的教导下,可是文武双全,琴棋书画不在话下。
简单的几个黑色线条就将叶君书的轮廓□□勾勒出来,只要见过叶君书的人,看到这幅画像都能联想起来。
要不怎么说,只要一个人存在,在这个世界上总能找到对方的蛛丝马迹。
叶君书以前是特意避开了人,短时间内才没被人发现,如果他待得再久点,哪怕藏得再好,下川村的村民迟早会发现。
更何况叶君书出现在城镇时,还特意整个城镇绕了两圈,毕竟是城镇的生面孔,不少人都注意到了叶君书的存在。
而且虽然人看着有些落魄,但是气质感觉就不一样,整个人看着很精神,面容俊朗。
尤其是那些哥儿,难得看到这么好看的爷们,怎能不多看几眼? 这不,李甲几人刚在街上找人问了没多久,就在一个店家的口中问道了消息。
“你找的这人啊,我见过。”
李甲问的这个店家正是米粮店的老板,而叶君书不久前才在这里买过米面,自然有印象。
李甲沉声问道:“你确定是画上这个人?什么时候见过的?在哪里?”这不是第一个说见过叶大人的人,可惜最后确认都是认错人了。
店家觉得自己被侮辱了一般,瞬间扬起音调,高声道:“当然不可能认错,就是这个人!眉眼就是画上的模样,约莫二十岁,大概长这么高……刚刚才见过,不可能认错!”
店家比了比比自己高几乎一个头的高度,那小伙子长得俊,还是他见过的长得最高的人,店家自然是印象深刻。
他描述了一番自己记忆中的样子,李甲一听,瞬间激动了。
没错,这是叶大人!
他刚才没说出叶大人的个人信息,如果店家没见过的话,不可能描述得这么准确。
他心里极其激动,面上却不显,“他人在哪里?你知道吗?”
“这我就不知道了。人早上才在店里买了几斤米面,或许还在城镇上,或许已经离开了吧。”
店家也没有胡说八道,实话实说。
他又不认识对方,哪知道对方住哪里。
“他大概什么时候在这里买米面的?”李甲追问道。
店家回忆了下,答道:“巳时中。”
李甲一听时间,前后没差几个时辰,说不定他们就在同一个地方。
不过他没有马上就去街上寻问,而是详细了解其他信息。
李甲给店家塞了一锭银子,“多谢店家告知,劳烦店家复述一遍我们家公子爷当时说的话,或许有什么遗漏的信息。”
“这是我们家前段时间不慎落入洪水的公子爷,我们寻找了许久,好不容易才找到点消息,麻烦店家帮我们找到人。”
店家一听不是寻仇的,自然更热心了,前段时间一场洪水导致很多家庭妻离子散的事他们也有听说,这段时间已经前后来过好几拨人来打听消息了。
再加上对方给了一锭银子,哪怕自己开着米粮店,家有薄资,但白得来的钱财谁也不嫌少。
店家努力回忆当时他们的对话,能想起来的都说出来了,有些记不清的,就按照自己的模糊记忆用自己的语言描述出来。
“我记得的就这些。”
李甲感激道:“谢谢告知,待我们找到公子爷,必有重谢!”
李甲谢过店家后,就转身迅速离开。
店家看着人走远后,才回店铺,他摸摸后脑勺,总觉得有什么事忘了,片刻后,才突然一击掌,恍然大悟道:“刚才忘说一件事了!“
他连哎几声,可惜人此时已经走远,店家不可能丢下店铺去寻人补充说明。
这时,一个其貌不扬的陌生男子走进来,他哑着声音道:“店家,你方才说的那些……”
店家还没听对方说完,就连连问道:“你问的是你家公子爷的事?”
陌生男子顿了顿,点头。
“哎,刚好,刚刚我漏了个信息忘了说了,你们家公子爷身边还跟着一个瘦小的孩子,约莫九岁多的样子,看着像是附近村子家的小孩。”
也只有村庄比较贫穷的农户,才有那么黑瘦的孩子,一看就是长期没吃饱。
陌生男子笑了笑,感激道:“多谢店家告知。”
随后就转身迅速离开。
店家看着人离去,自觉已经仁至义尽,手里拿着那锭银子,就更踏实了,随后笑容满面的招待走来的客人——
“这位客人需要些什么……”
李甲一行人分散在街上问一圈,十个人里有两三个有印象的,说明叶君书真在这里出现过。
最后问出来,叶君书中午的时候出城了。
和他们来时,前后不到一个时辰。
这可真是个好消息!
这是这么多天下来,他们还是第一次得到这么确切的消息。
虽然还没找到人,但是这个消息让他们知道,叶大人真的没有死。而且如今距离他们这么近,相信找到人指日可待!
李甲回到客栈,留下的两个人还候在门口,他问道:“公子是否已经起来?”
两人摇头。
李甲本不欲打扰,但是这么重要的消息,如果没有及时汇报,待公子知道后一定会责怪。
于是他敲门,喊了几声:“公子?”
没多久,李玙打开门。
李甲一看到李玙,顿时就道:“公子,有消息了!”
李玙原本还有些困顿的眼神瞬间清醒。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天万字的一更,二更在早上十点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