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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手枪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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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枫没有接受过传统赛车的训练,今世没有,前世也没有。(?  但多年的雇佣兵生活却让他极度熟悉这种后面有人追赶的飚车方式。

    要知道,在那种不能称之为追赶而应该称之为追杀的“赛车”里面,林枫只能有两个结果:赢了,逃走了;或者,输了,丫的,输了就是没命了。

    所以,林枫绝对有自信,自己在赌命般地训练中练成的开车技术,绝对不是一般的在赛道上奔跑的赛车手可比。

    刘婧此刻也被林枫拼命一般的车技吓呆了。她也是一个算是顶尖的赛车手了,但她的那身车技都是在赛道上用汽油和轮胎喂出来的,哪里能和林枫相提并论。

    在很多个刘婧认为不能也不敢这样转弯的弯道上,林枫好像不要命似的就从那个极度危险的角度冲出去,漂移已经成为必然,可偏偏林枫总是差之毫厘地避开障碍,继续前进。

    看得刘婧这个所谓的顶尖赛车后背上少有地总是冒着汗,她算是看出来了,林枫不是狗急了跳墙在乱开车,而是一种习惯,习惯着冒险从另类的角度开车。

    一时间,刘婧倒是从眼前这个小白脸一般的男人身上看到一些铁血军人的影子。只是她很是奇怪,眼前的男人并没有任何伤痕,脸还很是白嫩,单纯看他的样子倒很像小白脸。

    当然,这个小白脸没有一点小白脸的觉悟,霸道而喜欢暴力解决问题,揉了揉那被林枫手掌捏住的拳头,刘婧对于林枫很是好奇。

    而林枫在几个弯道之后就开始不由自主地回忆起重生前那佣兵生活的经历,那种极度逃命一般的兴奋感觉再次涌上心头,这种感觉很刺激,甚至很美妙。

    不知不觉中,林枫嘴角划出一道邪魅的弧度,这种笑容是过惯冒险生活不由自主产生的,也是林枫重生以来并没有过的。

    一时间,林枫仿佛又回到了以前,那种从死人堆里爬过的熟悉感觉,那种每天晚上都要担心是否会有敌人从后面把自己的脖子抹了的熟悉感觉。

    那种感觉很刺激,很让人上瘾,这种感觉一旦涌现,整个人的兴奋程度绝对比兴奋剂更强,在强大的求生意识面前,人体的潜力将被无限制地挖掘。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雇佣兵退役之后会沉迷于吸毒或女人的原因,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让身体的兴奋点再次达到在战场上的高度,这样才能让他们不感到空虚。

    这,根本就是一种快的自杀方式,害人害己,但他们却是乐此不疲,这是一种悲哀。

    比较之下,林枫前世退役之后能够用酒精麻醉自己,算是一种比较慢的自杀方式。而且是一种只对自己有伤害,对别人没有任何伤害的泄方式。

    望着林枫脸上的邪魅笑容,刘婧有那么一瞬间的迷失,这和花痴无关,这只是喜欢刺激的人对极度刺激产生的一种自心底的欣赏。

    “这个男人,很有意思!”刘婧再次对林枫产生好奇。

    车子在加,油门一次一次踩到底,此刻除了要甩开后面的敌人,林枫更是在泄自己心中的那种熟悉的刺激感。他讨厌这种熟悉感,因为这种感觉一旦涌现,他会变得不再是那个他熟悉的林枫,而是一个嗜血的魔鬼,同时,这种感觉也意味着自己离死亡更近了。

    有一个极度危险的弯道,方向盘在林枫手里好像一个为所欲为的玩具,不停地转动,只为了能够得到一个合适的角度和位置。

    “吱……”林枫终于找到一个偏僻的地方,现在后面可怜的四个人已经变成了林枫泄的目标。

    “把她看好,别让她下车!”林枫对李忠说道,丝毫没有理会此刻还停留在飙车盛宴中对林枫忽然的停车很是不满的刘婧。

    吩咐完,林枫就下车了,就这样靠在车门,看着后面从车里下来的四个大汉,他们当然也跟着林枫停下车了。

    “诸位不觉得过分了?”林枫此刻没有客气,但脸上的神情依然是好整以暇。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那明显是领头的刀疤男说道,语气有些无奈。

    丫的,你把小姐绑了,还说我们过份?刀疤男对于林枫的厚面皮很是无奈。

    林枫脸皮倒是挺厚,但是他这次还真的没有装傻充愣,他确实不知道车上那个女人就是赌场老板的小姐。这个倒是冤枉他了。

    “怎么不把枪举起来,我记得这种情况下你们最喜欢举枪的,这样也比较保险不是?”林枫依旧云淡风轻地说道。

    “佩服,今天是我们得罪了先生,还请先生把小姐交给我们,我们回去复命,今天的事到此结束,如何?”不知道是佩服林枫的厚脸皮还是别的什么,刀疤男直接说道。现在小姐在对方手里,他也不好办啊,本来是把林枫抓回去的,现在把小姐带回去想必经理应该不会怪罪吧。

    毕竟,小姐是总部老大的千金,就是赌场的最高领导人经理也得听命于小姐。小姐的安全是至高重要的。

    没想到自己误打误撞还抓了对方的小姐,林枫感觉自己今晚运气不赖,但此刻却是改变了主意,快步走向对方。

    本来是要打一场的,说不得还得用魔戒来挡挡子弹,但这样一来魔戒就暴露了,这是万不得已而为之,既然现在手里抓着他们的小姐,林枫还是很有把握把对方的枪收走,然后没人给一个闷棍的。

    很快,林枫在他们一脸戒备的眼神中到达了他们身边,站到他们中间,只是一瞬间,林枫就把他们的手枪收进魔戒中了。

    然后,离开了原地,四人都还不知道林枫已经把手枪拿走了。

    站定,转身,林枫一手一只枪,那漆黑的枪口和熟悉的枪身让他们知道,手枪已经掉了,很恰巧地掉到林枫的手里。

    虽然这样林枫也动用了魔戒,但至少不那么惊世骇俗,这样一来,这四人也就能够活命了,至少,现在林枫只想每人给他们一闷棍让他们睡一觉,这不是很划算地买卖吗?本来每人是要有一颗子弹的。

    很好,还是装有消声器的,够专业。林枫心中赞了一声,对着那辆他们开来的奥迪车的挡风玻璃就是一枪。

    不得不说,消音器的效果很好。而用枪来打玻璃,还是奥迪的挡风玻璃那种感觉更是美妙,每个人都有一定地破坏**,只不过平时都很好地节制了。

    林枫自然也不例外,但此时除了满足心中的破坏**,更多的是告诉他们,自己是会开枪的。

    很好,遇到几个很是听话的人,至少当人质在对方手里会很听话的人。看人对方四人很是忌惮地举起手来,林枫感觉挺满意的。

    虽然林枫感觉这种方式有些无耻,但对于敌人无耻就无耻了,林枫的脸皮也不差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