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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千古名作《将近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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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赵云的马车过去不久,几匹马狂奔而至,到了中东门给守城士卒看了看令牌,没有丝毫减,继续打马前进。〈

    不过,毕竟是京城,那几匹马的度稍微放缓,要是一不小心撞到了人不是闹着玩儿的。

    说起来,太学和鸿都门学之间的怨恨,就是一件件小事累计起来才到了今天互不相容的地步,其中之一就有纵马伤人这一项。

    太学学子,来自全国各地的世家,同窗之间的网络关系遍布全国,就是在雒阳城不少达官显贵的公子们都在那里就读。

    不要说学子们本人,就是他们的家奴部曲下人,偶尔在闹市有急事赶路,奔马撞到了平头百姓,连马都不会停下来,扔一金两金在地上完事。

    久而久之,这些人养成了闹市纵马的恶习。

    无巧不成书,有一次恰好撞着了鸿都门学学子的下人,对方不依不饶,闹到官府。

    一边身后是世家,另一边身后则是宦官和他们笼络的寒门。

    可以说,双方之间的较量,就像是党锢之祸的第二个战场。

    结果,太学学子们大败亏输,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句话平时也就说说而已。

    现在你们的家仆在闹市纵马伤人,必须要认罪伏法。

    结果就悲催了,以往不过是随意的行为,那一天骑马的几个家仆,全部被腰斩弃市。

    几个家仆无关紧要,关键是脸面,好一段时间,太学学子本人出行,都不敢鲜衣怒马。

    前车之鉴,让太学的人憋了一口气,却根本就吐不出来。

    “刚才的人不是守候子龙先生的人吗?”城门口等候的那些人有几个眼精。

    “对呀,是不是他本人就在后面?”

    “胡说,起先那些人不是告诉我们,赵先生的踪迹都找不到了吗?”

    “都别说话了,我们的任务就是在这里找出子龙先生。到时候马上通知公子们,由他们亲自来迎接到燕赵风味才算交差。”

    那些骑士们小心翼翼地在闹市穿行,约莫过了两刻钟的样子,才到了燕赵风味的大门口。

    只见领头的骑士不等马静立,一个翻身从马上下来,噌噌噌几步跑了进去。

    “公子,子龙先生的作品拿到手!”他单膝跪地呈上去。

    “不对呀!”第一个接到手的公子刚一打开纸张,脸色微变:“这根本就不是赵子龙本人书写的,你们在那里找了来糊弄我们?”

    “禀公子,子龙先生的墨宝被城门校尉赵延大人裱糊后拿走。”那骑士心中惴惴:“小的花了一百金,从一个鸿都门学的学子手中买的他的抄品!”

    “赵忠那老狗没出面,他家的小狗就把你吓成这样?”那公子气不打一处来:“他赵延不过是一个城门校尉,有何资格拿走赵子龙的亲笔书?”

    “张兄,不要为难下人了。”旁边的一个人马上过来劝解:“你下去吧。”

    他回头又轻声说道:“不要说下人,就是你我遇到赵延,当有勇气和他抗争?”

    “秦兄说的是!”另一人脸上有些凝重:“茂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几位,不管是谁誊写的,只要是赵子龙的文就行。”旁边桌子上过来一人,他劈手夺过纸张开始念诵。

    “咦?!将近酒,这是啥诗名?大家听好了,某来读一遍,诸君细细品味。如能过他的作品,说什么也得闹到金銮殿。”

    是啊,要是赵云写出来的东西狗屁不是,有何资格去当鸿都门学的博士?他们针对的不仅仅是赵云本人还有皇帝的走狗宦官们把持的鸿都门学。

    当然,还有一句话他是不会说的,总不能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吧。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好彩!”起先斗嘴的两拨人偃旗息鼓,阮瑀高声道:“我师弟的第一句就已经先声夺人。别人瑀不清楚,反正本人是写不出这么大气的开句!”

    他这一句话说出了学子们的心声,没有经过战火的洗礼,大家的眼界有些局限。

    要么就是书写孝道,难免有前人的遗风在里面。

    要么描写景物,可无论如何,都比不上此句的经典磅礴。

    念的人本人都受到了感染,端起酒盅一饮而尽。

    清了清嗓子,他接着念到:“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朝如青丝暮成雪。”

    咦?第一句那么大气,转换自如啊,马上就写到了岁月的流逝。在铜镜中看自己,翩翩少年瞬间就到了老年。

    “好彩!”这一次是陈琳,他也端起面前的酒盅,遥对着阮瑀:“阮兄,此句当浮一大白。”

    “是啊,不知不觉,瑀到京城已十年有奇。”阮瑀的眼神迷离:“惜乎岁月如梭,时至今日,瑀仍旧一事无成。”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那抑扬顿挫的声音再次响起。

    此刻,就连有些不屑的陈群都哑然,他默默举起面前的酒盅,一饮而尽。

    其实在大堂里,除了他以外,每个人都做着相同的动作。

    燕赵风味的大掌柜赵青文知晓这些太学的学子都是来对付自家三公子的,吩咐其他商肆的人今天全部打烊到这里聚集。

    尽管他们毫无办法,却也想为赵云做些什么。

    此刻,赵青文一脸喜意。对于诗词什么的,他不是很懂。

    然则看到满堂人的脸色,他知道,自家公子的崛起势不可挡,一个人就能让所有人心悦诚服。

    更为高兴的是,今天太学学子包场,卖出的酒菜比平日有增无减,相当于几天的收入。

    他吩咐机灵的小厮,看到哪桌没有酒了度添上。

    “**************,千金散尽还复来。”那人念到这一句,忍不住呵呵大笑:“拿酒来!赵君此言,甚和吾意。”

    男人们都喜欢那种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豪气,然而作为士子,却又时时有无形中的规则在限制自己等人的言行。

    此刻,他再也忍不住,一口气连干了好几盅。

    随着一声“嗝”,那人竟然喝得酩酊大醉,伏在案几上打起呼噜来。

    “让瑀来!”阮瑀此时当仁不让,几步走到茶几边,现纸上有几滴酒渍,不影响观看。

    他蔡邕徒弟的身份没有人质疑,今天貌似只有他才有资格来诵读。

    只不过去堵人的,是别的世家子弟派出去的人,要不然他早就自告奋勇上来了。

    阮瑀看着面前的诗句,眼睛有些湿润,幸福来得太突然,小师弟的胜利已然到手。(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