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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壮哉公孙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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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到大,公孙瓒都在忧患的环境里长大,他的武艺在整个公孙一族里都是首屈一指的。

    然而,世家最要命的就是这一点,他是庶出,母亲只不过是一个妾而已。

    尽管有岳父刘政的帮衬,他算是出了人头地,他总算明白了一个道理,自己能依靠的,永远都只有自己手中的枪,脑袋里的学识。

    由于从小打下的基础并不好,公孙瓒哪怕在能称为大儒的卢植手下学习,不过尔尔。

    他知道自己的短处,所以****练武更勤,特别是在带着十多人和鲜卑人拼得只剩下自己以后,简直到了癫狂的状态。

    公孙瓒很自责,那些都是天天与自己相处的兄弟,要是自己的武艺高强一些,那他们活下来的希望无疑会大了很多。

    在战场上,高端战力很多时候都能决定一场战争的走向,他深深懂得这道理。

    这些天来与渔阳郡兵的合练,有了三三制的加成,不管是渔阳郡兵还是涿县带来的子弟兵,在公孙瓒的手里都能发挥出最大战斗力。

    见到这一群鲜卑人的合围,他心里只有兴奋,自己一定要杀出重围,尽可能多杀一些胡狗,给曾经死去的兄弟们报仇。

    最重要的,出来巡逻,大家就做好了准备要和胡人交战,关键是赵侯那边是否清楚鲜卑人已经近在咫尺。

    不待公孙瓒吩咐,刘备与简雍一左一右,稍微靠后一点,三人成品字形朝对方冲去。

    本来,应该是刘备这边先发动攻击的,可公孙瓒根本就等不及,打马如飞,手里的枪尖笔直刺向最近的一个鲜卑人。

    他能听见那悦耳刺进骨头的声音,稍微一用力,此人已经死得不能再死。

    不得不说。刘备和简雍在持续的训练下,不管是武艺还是技战术,都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语,提高了一大截。像个真正的战士了。

    那一个被杀的鲜卑人,根本就没有遏制住其他鲜卑人的进攻。

    他们一个个眼里透着冷漠,仿佛那根本就不是死的同伴,和一只猫一条狗被杀的感觉差不多。

    “胡狗,你们也不是杀不死的嘛!”公孙瓒哈哈笑道。眼看刘备一枪没刺死,他枪尖一晃刺向那人的心脏,在胸腔里一搅。

    “鲜卑狗,都来吧,让爷爷杀个痛快!”他微微皱眉:“玄德、宪和往旁边去,严纲、单经、田楷前来,我们杀他个天翻地覆!”

    估摸着这是对方最精锐的部分,刘备与简雍尽管武艺较一般士卒为佳,根本就及不上武者的水准,还是自己的几个人武艺可靠。

    或许是因为出身的原因。在选择手下的时候,公孙瓒都以寒门或者庶出为主,而且对文士不咋感兴趣。

    他是一个很自负的人,哪怕在卢植门下并不如何出挑,他还是觉得自己文武双全,文才方面,有自己就够了。

    再说,幽州之地,常年要和胡人征战,你文化学得再好有屁用啊。不如拿起武器多杀几个胡人来得实在。

    对面的鲜卑人早就看出了公孙瓒是这一支队伍的领头人,对他的围杀,几乎集中全部精锐,此刻刘备与简雍一起组成三角阵型。反而成了阻碍。

    两人也自己知道自家事,边打边向旁边转移,顺势和其他兵卒汇合,继续厮杀。

    小时候,刘备家门前有一颗桑树,从来没有见到过一棵桑树能长到快一丈高左右。而且中途没有枝丫,只有顶上才散开来在夏日里如同伞盖。

    有算命的就说,这家今后一定要出一个贵人,然则究竟要贵到何种程度,那人却语焉不详,只说此等命格天下少有。

    从那以后,刘氏家族哪怕比较落魄,却也在悉心培养他,甚至辗转找关系送到卢植门下学习,毕竟一个农村人不管你如何努力都不可能有多大出息,顶多几亩地而已。

    刘备善于隐忍,不管老师卢植还是各个同窗对自己如何,他都以礼相待,从无一丝不符合礼之处,在卢植门下赢得一大批人的支持。

    当然,事物在任何时候都有两面性,有支持的肯定就有反对的。

    然而,不管是支持自己还是反对自己,刘备始终如谦谦君子。

    可惜,卢植不想一直在地方呆着,他托关系到京城里去当尚书,将迎来更为复杂的社会关系,就没有时间来教授学生了。

    怏怏回到涿县,好在平时有同窗县令公孙瓒来往,说起来在本县也是一号人物。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赵云,从来没有想到过,一个比自己小了差不多一半的少年,能达到那样的高度。

    刘家毕竟是皇家遗族,对于世家不遗余力来吹捧自己的子弟,他们可是门清。

    只有真正接触了赵云,刘备才发现此人比传闻有过之而无不及。文才方面就不用说了,他本人在卢植门下也不专修诗词歌赋而是学习战事。

    一个三三制,就把刘备心里曾经的骄傲击得粉碎。

    双拳难敌四手,敌人再厉害,我们这边三个人同时出击,总有一个人的武器能击中,除非双方的武力值差得太远。

    对于创造出这种阵型的赵云,不管刘备有多骄傲,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根本就没往这方面去想,可以说,他对三三制的理解,比公孙瓒都还深刻。

    此时,他成了一个自由人,时不时关注下周边的形势,哪里有危险就往哪里去。

    鲜卑人太多了,公孙瓒都记不清究竟自己杀死了多少人,他都微微喘息起来,手里的枪尖好像都有些钝,竟然有一两次刺不进敌人的身子。

    说起来,鲜卑人的装束并没有铠甲之类,这一批巡逻的兵卒,每人身上或皮甲或铁甲,防御比起他们来说高了好几个档次。

    终于,他听见了熟悉的兄弟们的惨叫声,刚开始还是偶尔的一声闷哼,后来的叫声此起彼伏,不管是公孙瓒还是身旁的严纲三人,心里升起一丝不详的预兆。

    “兀那汉子为谁?”终于,在一旁观战的部落高层忍不住喝问。

    要说在这一片土地上谁最熟悉,还得属已经生活了十好几年的鲜卑人。

    他们不管是山峦还是河流,甚至周围的一草一木,都十分了解。

    护鲜卑校尉的行动,早就看在眼里,等着双方来一次大对决。

    到时候,携着胜利之威,说不定连东部大人都有望。

    后来见赵孟终日除了派遣一些斥候出来,就在营帐里练兵他们就坐不住了。

    每次斥候一来,他们就远远避开,等斥候一走,这些人又继续监视。

    今天,部落高层下定决心,干脆给护鲜卑校尉一个措手不及,那些该来的郡兵估计都聚集得差不多了。

    为防备还有其他的援兵,他们的侦骑到处散开。

    “爷爷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公孙瓒是也!”在一片惨叫声中,公孙瓒的声音还是清晰地传了出来。

    “原来是公孙县令,”那高层的声音在嘈杂里还是很清晰:“为何不放下武器,你我共创大业?我慕容林对天发誓,绝不伤害县令和你手下人。”

    公孙瓒的手稍微有些迟缓,不是他心动,而是太累了。

    “胡狗,本县令生为汉人,死为汉魂。”他的声音有些嘶哑和疲惫:“兄弟们,还能战否!”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四周的喊声如雷,可惜只有寥寥二三十个声音。

    公孙瓒这才有时间扭头看,发现绝大多数兄弟已尸骨早寒,素来注重仪表的刘备和简雍都犹如疯魔,披头散发。

    杀吧,今天就交代在这里!公孙瓒一发狠,举枪继续往前刺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