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九章 城池悠悠一日去,夜市饱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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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谷城公民街,蜜酒旅社。白色的木质房屋,黑色的镂刻招牌,红红绿绿的悬绕藤蔓,还有那一盆盆的淡青色花朵。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清新的味道,还有着些许的甜蜜,清新来自于花草树木和环境,甜蜜则来自于旅社之内的蜜酒······
蜜酒旅社可以算作一个连锁店,在东辰行省有许多家,旅社的背景很简单,是一个蜜酒酒庄。蜜酒分为两种,蜂蜜和花蜜。这两种蜜酒口感不一,蜂蜜酒感觉更加滑腻,而花蜜酒则感觉更加清甜。蜜酒酒液的度数也有不同,最恐怖的能够烈到一点就烧着,最清淡的几乎和果汁没什么两样。蜜酒拥有着庞大的消费群体,因其便宜的价格和方便的酿造方式,普通酒液成了贩夫走卒必备饮料,而由魔植提供的花蜜或者魔蜂提供的蜂蜜酿出的高级酒则专供法师和富足人家······
一天五个路伦的房间,那是周天年住的,一天二十个路伦的房间,那是公子和迪莎住的。公子从来是非分明,手下就是手下,什么样的生活由什么样的人来决定,如果在这里的不是周天年,而是克夫或者苏悌等人,公子恐怕就会开十五路伦一天的房间或者另外开一间临近自己的屋子。这就是区别,由不同人来决定的区别。
房屋里间,公子正在用面甲玩儿着半虚拟的游戏,迪莎说是想出去逛一逛,公子也没拦着,自己准备休息一会儿。公子听说,溪谷城的夜市那可是非同凡响的好玩儿,所以公子倒是想晚上和迪莎一起逛街,现在不妨休息休息,暂时回到星际的怀抱,不管是游戏或者怎样,公子都想换个世界看看。久了,什么都会腻歪的!
“夫君,你看,这是我新买的衣衫。”迪莎推开门,对躺在床上的公子炫耀着。
“呃,这套裙子会显得你很臃肿哎,你不如去逛逛有什么好看的罩袍或者紧身的袍子,你身材那么好,别给糟蹋了!”公子看着一袭贵妇裙子的迪莎,那被漂浮术撑开的裙花令公子觉得迪莎下半身和球一个样,贵族习惯、喜欢,公子却不爱。
“说的也是,你来不来?也该给你找一身劲袍,而且逛逛甲裤也是不错的。”迪莎怂恿着公子。
“你晚上不逛?”公子反问道。
“逛啊,你只要陪,我就想到处都去一去。”迪莎脱口而出,没有任何思考。
“哎呀···得,谁叫你是我夫人呢?走吧,早晚都逛一逛,也趁机找点什么好吃的,或许还可以踩点呢!”公子想着想着就歪了,不过他还是起身和迪莎一起走出了旅社。
外面的阳光很是刺眼,晴朗的天空不过多时肯定会下起倾盆大雨,波涛汹涌的宾丘溪在远方狂野的怒吼着,澎湃的水量被日光蒸发上天,稍待片刻就会演变成云霞,再等片刻就会降下雨来。到了落雨时分,天地间一切都会被雨幕拉扯得模糊,而且天地间的所有声音都会被水声覆盖,哪怕夜色阑珊,也不再会有任何美丽之处。
正是因此,溪谷城有着完备的天气魔法阵,为了保证夜市的华丽,雨幕会被能量挡在城市上空,并且雨水会被能量引导着进入宾丘溪,所以一旦下雨,宾丘溪就会暴涨数丈,这也就是为何堤岸总是高过河水十丈的原因······
公民街的十字路口很是宽敞,在这里有着一块张贴悬赏的榜,榜上什么任务都有,不论是猎杀猫人、吸血鬼、盘踞河岸的水鬼、在密林中的食尸鬼、还是各种作乱的强盗或魔兽,都被皮质的纸张钉在那里,等待着无知的人们上前送死。这个世界,危险而充满了机遇,恐怖而丝毫不意外。
走在街道上,公子帮迪莎挑了一套兜帽可以拆卸的紧身罩袍,自己的倒是没找到,但裁缝说很快就能做出,公子也就付下定金,等着夜里再去拿。路边的小摊很多,买卖随时都在进行,情报贩子的小弟也游走街道上,等待着下一个潜在客户的出现。好吃的和好玩的民俗文化也不在少数,迪莎反正看得开心,公子也左挑右挑就是不买。
逛街,说起来公子还比迪莎恐怖。特别是从公民街过桥到商街,然后走上了商街区域之中的装备一条街之后,数百家店铺,被公子反复的逛了个透彻。价格被马克排列成对比的表书,公子可谓是以最快的速度找到的相同而最便宜的商品,这份本领和一件东西翻看数十遍也不厌倦的精神头令迪莎深感佩服,也让商家们求天告地,纷纷无言。
“哎,还真没什么好东西,算了,吃饭去吧!”公子淡淡的放下他对比了六十三家的一条魔法甲裤,回头对迪莎道。
“噗···”商店的老板把嘴里的蜜酒喷得一台都是,迪莎也双眼茫然望天,彻底无语了。
“怎么了?一副失去焦距的表情?”公子抬头看了看天空:“咦?怎么黑了?”
“噢···”迪莎捂着额头,对公子说道:“夫君,你转了一下午就什么也不买?”
“与其花这么多钱买将就的,不如加些钱买讲究的。”公子开口,理所当然:“对了,这不都夜市了么?我们干脆去吃点儿什么,然后在找那个树莓杀手团。”公子笑了笑,拉着迪莎向远方灯火阑珊之处行去,天空之中的云朵愈发的浓厚了,雨幕恐怕是很快就会降临······
夜市吵闹,喧嚣的街景和沸腾的人浪混合着,带来一种热闹的感受。之所以溪谷城的夜市称之为一绝,那是因为白日猎人们都不在,夜晚林中危险重重,迫使猎人们带着各自的收获回到这里。新鲜的药草、刚死的小兽、染血的皮毛、鲜嫩的内脏、美丽的宠物,都可以在这里一一见识到,毕竟猎人们的手艺可是不俗。
当然,每件事情都得看其两面,一面是夜市喧嚣、灯火阑珊。一面是死去的猎人们鲜血凝固、尸身被食。在这样的鲜明对比之下,夜市的好坏想必每个人都不一定能够判断得出来。人生一世,乐活最要紧······
“刚出炉的兽肉丸子,尝一尝唉···”
“才捕到的可爱小兽,看一看嘞···”
“新剥下的柔软毛皮,摸一摸吧···”
“连着土的高级魔植,问一问嘛···”
小贩们各自吆喝的内容差不多,他们大多数都是猎人,鲜有佣兵或者杀手。所以文化不高也能理解,你喊什么我跟着喊就成,因此一片街区竟是几乎相同的吆喝声音,果然是一绝的夜市······
“老板,给我来兽肉签、兽肉丸子、兽肉沸。每样一大碗!”公子吞了口口水,走进摊前说。
“好嘞,六个路伦!”贩子麻利的用木碗盛着菜肴,示意公子把钱币放在钱箱里。
“蘸水要辣的!”公子把路伦放入钱箱,对贩子道。
贩子把托盘一抬,放在了身旁的桌子上,这桌子还有几分不同道,桌下用木钩挂了四个小木墩。贩子嘿嘿一笑,把蘸水也给放在了桌上,他用五指那么一攮,桌子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开始旋转起来,旋转数千周之后,半点汤没滴的到达了一处空地,小贩做了个请的手势:“来,您这边坐。”
“不错!”公子坐上木墩,手中已经擒出了自己的黑可筷,至于迪莎也有自己的筷子,公子就暂且不管了。
捻起兽肉沸里的一块兽肉,鲜红的颜色和沸腾的汤汁令肉显得无比美味,兽肉已经完全入味,拇指大小的一块块漂浮着,可以直接放入口中。那兽肉丸子倒也挺好,一个个足有拳头大小,只不过需要蘸酱食用。至于那兽肉签则别有风味,用兽骨穿起的兽肉还在滴落油渍,烤制和腌渍的香味已经完全从肉里渗透而出,飘散空气中,勾人食欲······
“老板,这是什么肉?好鲜美!”公子尝了一口,咬入口中时肉汁四溅,肉质不能算嫩,但绝对考验牙力,以公子这口啃吃合金都没问题的牙齿,都要咀嚼好一会儿才能咽下去,肉块非常富有质感,味道极其鲜美,令公子不由得问出声来。
“啊,这是爬树猪的肉,爬树猪可难逮了,本身就是木系魔兽,精通隐遁和伪装,今天能吃到,也是你的福气!”老板忙活着,看起来很多回头客都来了,他一边忙着和客人说话,一边用精神力传音给公子。
“嗯,这东西好,能让我有嚼劲的,好!”公子看了看吃得比较费力的迪莎,笑着说道。
风卷残云一般消灭了这些兽肉,公子就连那兽骨也都吃了下去,那脆脆的崩断声音令周边人们不得不侧目,要知道这些兽骨根根都比钢铁硬朗,许多人还吃不动呢,就算敢吃,也不一定是骨头崩碎还是牙齿崩碎。
下一家吃的便是点心,这家的点心有两种,荤的和素的,当然也同样可以分成甜的或咸的。公子要了一种魔植酥糕,一种烤禽脆皮烧,还有几块素点,几块脆骨饼。几样东西都是热气腾腾,荤的还在冒油,素的倒是安静不少。东西都非常好吃!
魔植酥糕脆而细碎,最符合酥糕的特性特征,而且不知什么魔植的清甜味道完全会把口腔内任何异味去除。
烤禽脆皮烧则更加考究,禽类的皮本就嫩滑易熟,烤的酥黄焦脆、油脂满溢,再加上特制的魔植种子面皮,口感极其具有冲击力,而且高温的烫油也的确瞬间把生面煎熟,因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味道交融,不胜美味。
素点也不知道是什么魔植做成的,很有股山间清新的味道,奶绿色的点心呈叶片样状,脉络清晰,口感明快索然,是绝佳的小食。
脆骨饼很干脆,就是禽类的脆骨被碾成了碎末,然后用某种魔植的种子面进行搅拌,加入各种蛋类材料使其黏滑凝结,最后入油锅快速炸制而成,其他没有什么,单就一个脆字了得!纯粹的脆,没有任何韧性,令你吃得爽快无比······
夜市的美丽,纯纯在于其热闹和灯火,公子和迪莎就这样闲逛了足足三个标准时,吃得也有些饭饱神夕,于是便回了旅社,点了几杯特色果汁,回房之后两人各自修炼不提·······
溪谷城公民街,蜜酒旅社。白色的木质房屋,黑色的镂刻招牌,红红绿绿的悬绕藤蔓,还有那一盆盆的淡青色花朵。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清新的味道,还有着些许的甜蜜,清新来自于花草树木和环境,甜蜜则来自于旅社之内的蜜酒······
蜜酒旅社可以算作一个连锁店,在东辰行省有许多家,旅社的背景很简单,是一个蜜酒酒庄。蜜酒分为两种,蜂蜜和花蜜。这两种蜜酒口感不一,蜂蜜酒感觉更加滑腻,而花蜜酒则感觉更加清甜。蜜酒酒液的度数也有不同,最恐怖的能够烈到一点就烧着,最清淡的几乎和果汁没什么两样。蜜酒拥有着庞大的消费群体,因其便宜的价格和方便的酿造方式,普通酒液成了贩夫走卒必备饮料,而由魔植提供的花蜜或者魔蜂提供的蜂蜜酿出的高级酒则专供法师和富足人家······
一天五个路伦的房间,那是周天年住的,一天二十个路伦的房间,那是公子和迪莎住的。公子从来是非分明,手下就是手下,什么样的生活由什么样的人来决定,如果在这里的不是周天年,而是克夫或者苏悌等人,公子恐怕就会开十五路伦一天的房间或者另外开一间临近自己的屋子。这就是区别,由不同人来决定的区别。
房屋里间,公子正在用面甲玩儿着半虚拟的游戏,迪莎说是想出去逛一逛,公子也没拦着,自己准备休息一会儿。公子听说,溪谷城的夜市那可是非同凡响的好玩儿,所以公子倒是想晚上和迪莎一起逛街,现在不妨休息休息,暂时回到星际的怀抱,不管是游戏或者怎样,公子都想换个世界看看。久了,什么都会腻歪的!
“夫君,你看,这是我新买的衣衫。”迪莎推开门,对躺在床上的公子炫耀着。
“呃,这套裙子会显得你很臃肿哎,你不如去逛逛有什么好看的罩袍或者紧身的袍子,你身材那么好,别给糟蹋了!”公子看着一袭贵妇裙子的迪莎,那被漂浮术撑开的裙花令公子觉得迪莎下半身和球一个样,贵族习惯、喜欢,公子却不爱。
“说的也是,你来不来?也该给你找一身劲袍,而且逛逛甲裤也是不错的。”迪莎怂恿着公子。
“你晚上不逛?”公子反问道。
“逛啊,你只要陪,我就想到处都去一去。”迪莎脱口而出,没有任何思考。
“哎呀···得,谁叫你是我夫人呢?走吧,早晚都逛一逛,也趁机找点什么好吃的,或许还可以踩点呢!”公子想着想着就歪了,不过他还是起身和迪莎一起走出了旅社。
外面的阳光很是刺眼,晴朗的天空不过多时肯定会下起倾盆大雨,波涛汹涌的宾丘溪在远方狂野的怒吼着,澎湃的水量被日光蒸发上天,稍待片刻就会演变成云霞,再等片刻就会降下雨来。到了落雨时分,天地间一切都会被雨幕拉扯得模糊,而且天地间的所有声音都会被水声覆盖,哪怕夜色阑珊,也不再会有任何美丽之处。
正是因此,溪谷城有着完备的天气魔法阵,为了保证夜市的华丽,雨幕会被能量挡在城市上空,并且雨水会被能量引导着进入宾丘溪,所以一旦下雨,宾丘溪就会暴涨数丈,这也就是为何堤岸总是高过河水十丈的原因······
公民街的十字路口很是宽敞,在这里有着一块张贴悬赏的榜,榜上什么任务都有,不论是猎杀猫人、吸血鬼、盘踞河岸的水鬼、在密林中的食尸鬼、还是各种作乱的强盗或魔兽,都被皮质的纸张钉在那里,等待着无知的人们上前送死。这个世界,危险而充满了机遇,恐怖而丝毫不意外。
走在街道上,公子帮迪莎挑了一套兜帽可以拆卸的紧身罩袍,自己的倒是没找到,但裁缝说很快就能做出,公子也就付下定金,等着夜里再去拿。路边的小摊很多,买卖随时都在进行,情报贩子的小弟也游走街道上,等待着下一个潜在客户的出现。好吃的和好玩的民俗文化也不在少数,迪莎反正看得开心,公子也左挑右挑就是不买。
逛街,说起来公子还比迪莎恐怖。特别是从公民街过桥到商街,然后走上了商街区域之中的装备一条街之后,数百家店铺,被公子反复的逛了个透彻。价格被马克排列成对比的表书,公子可谓是以最快的速度找到的相同而最便宜的商品,这份本领和一件东西翻看数十遍也不厌倦的精神头令迪莎深感佩服,也让商家们求天告地,纷纷无言。
“哎,还真没什么好东西,算了,吃饭去吧!”公子淡淡的放下他对比了六十三家的一条魔法甲裤,回头对迪莎道。
“噗···”商店的老板把嘴里的蜜酒喷得一台都是,迪莎也双眼茫然望天,彻底无语了。
“怎么了?一副失去焦距的表情?”公子抬头看了看天空:“咦?怎么黑了?”
“噢···”迪莎捂着额头,对公子说道:“夫君,你转了一下午就什么也不买?”
“与其花这么多钱买将就的,不如加些钱买讲究的。”公子开口,理所当然:“对了,这不都夜市了么?我们干脆去吃点儿什么,然后在找那个树莓杀手团。”公子笑了笑,拉着迪莎向远方灯火阑珊之处行去,天空之中的云朵愈发的浓厚了,雨幕恐怕是很快就会降临······
夜市吵闹,喧嚣的街景和沸腾的人浪混合着,带来一种热闹的感受。之所以溪谷城的夜市称之为一绝,那是因为白日猎人们都不在,夜晚林中危险重重,迫使猎人们带着各自的收获回到这里。新鲜的药草、刚死的小兽、染血的皮毛、鲜嫩的内脏、美丽的宠物,都可以在这里一一见识到,毕竟猎人们的手艺可是不俗。
当然,每件事情都得看其两面,一面是夜市喧嚣、灯火阑珊。一面是死去的猎人们鲜血凝固、尸身被食。在这样的鲜明对比之下,夜市的好坏想必每个人都不一定能够判断得出来。人生一世,乐活最要紧······
“刚出炉的兽肉丸子,尝一尝唉···”
“才捕到的可爱小兽,看一看嘞···”
“新剥下的柔软毛皮,摸一摸吧···”
“连着土的高级魔植,问一问嘛···”
小贩们各自吆喝的内容差不多,他们大多数都是猎人,鲜有佣兵或者杀手。所以文化不高也能理解,你喊什么我跟着喊就成,因此一片街区竟是几乎相同的吆喝声音,果然是一绝的夜市······
“老板,给我来兽肉签、兽肉丸子、兽肉沸。每样一大碗!”公子吞了口口水,走进摊前说。
“好嘞,六个路伦!”贩子麻利的用木碗盛着菜肴,示意公子把钱币放在钱箱里。
“蘸水要辣的!”公子把路伦放入钱箱,对贩子道。
贩子把托盘一抬,放在了身旁的桌子上,这桌子还有几分不同道,桌下用木钩挂了四个小木墩。贩子嘿嘿一笑,把蘸水也给放在了桌上,他用五指那么一攮,桌子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开始旋转起来,旋转数千周之后,半点汤没滴的到达了一处空地,小贩做了个请的手势:“来,您这边坐。”
“不错!”公子坐上木墩,手中已经擒出了自己的黑可筷,至于迪莎也有自己的筷子,公子就暂且不管了。
捻起兽肉沸里的一块兽肉,鲜红的颜色和沸腾的汤汁令肉显得无比美味,兽肉已经完全入味,拇指大小的一块块漂浮着,可以直接放入口中。那兽肉丸子倒也挺好,一个个足有拳头大小,只不过需要蘸酱食用。至于那兽肉签则别有风味,用兽骨穿起的兽肉还在滴落油渍,烤制和腌渍的香味已经完全从肉里渗透而出,飘散空气中,勾人食欲······
“老板,这是什么肉?好鲜美!”公子尝了一口,咬入口中时肉汁四溅,肉质不能算嫩,但绝对考验牙力,以公子这口啃吃合金都没问题的牙齿,都要咀嚼好一会儿才能咽下去,肉块非常富有质感,味道极其鲜美,令公子不由得问出声来。
“啊,这是爬树猪的肉,爬树猪可难逮了,本身就是木系魔兽,精通隐遁和伪装,今天能吃到,也是你的福气!”老板忙活着,看起来很多回头客都来了,他一边忙着和客人说话,一边用精神力传音给公子。
“嗯,这东西好,能让我有嚼劲的,好!”公子看了看吃得比较费力的迪莎,笑着说道。
风卷残云一般消灭了这些兽肉,公子就连那兽骨也都吃了下去,那脆脆的崩断声音令周边人们不得不侧目,要知道这些兽骨根根都比钢铁硬朗,许多人还吃不动呢,就算敢吃,也不一定是骨头崩碎还是牙齿崩碎。
下一家吃的便是点心,这家的点心有两种,荤的和素的,当然也同样可以分成甜的或咸的。公子要了一种魔植酥糕,一种烤禽脆皮烧,还有几块素点,几块脆骨饼。几样东西都是热气腾腾,荤的还在冒油,素的倒是安静不少。东西都非常好吃!
魔植酥糕脆而细碎,最符合酥糕的特性特征,而且不知什么魔植的清甜味道完全会把口腔内任何异味去除。
烤禽脆皮烧则更加考究,禽类的皮本就嫩滑易熟,烤的酥黄焦脆、油脂满溢,再加上特制的魔植种子面皮,口感极其具有冲击力,而且高温的烫油也的确瞬间把生面煎熟,因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味道交融,不胜美味。
素点也不知道是什么魔植做成的,很有股山间清新的味道,奶绿色的点心呈叶片样状,脉络清晰,口感明快索然,是绝佳的小食。
脆骨饼很干脆,就是禽类的脆骨被碾成了碎末,然后用某种魔植的种子面进行搅拌,加入各种蛋类材料使其黏滑凝结,最后入油锅快速炸制而成,其他没有什么,单就一个脆字了得!纯粹的脆,没有任何韧性,令你吃得爽快无比······
夜市的美丽,纯纯在于其热闹和灯火,公子和迪莎就这样闲逛了足足三个标准时,吃得也有些饭饱神夕,于是便回了旅社,点了几杯特色果汁,回房之后两人各自修炼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