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江南·无奈(月票2300的加更)
推荐阅读:神印王座II皓月当空、风起龙城、弃宇宙、夜的命名术、剑来、渡劫之王、第九特区、天下第九、三寸人间、大符篆师
一秒记住【海德小说网 www.haidehong.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诛仙一剑直接将黑袍人的本命法器黑金长戈斩断,他本人像断了线的风筝,自高空落下,跌入了海水之中。
林可卿虚手一捞,将两半黑金摄了来。
元婴巅峰强者的本命法器材料,穷尽现在的修真界也没多少了。
她心里喜滋滋的,抱着武士刀向海里杀去。
这回,定要趁他病,要他的命。
她才入海,便看到湛蓝色的海水,变成了一片浓黑,脚下一片泥泞,仿佛身在墨泽一般,顿时心生警觉,“装神弄鬼!”
修为支撑不了多久了,林可卿一丝功夫都不敢耽搁,精神力化作点点荧光,向四面八方飞去,寻找黑袍人的下落。
这里,她突然听到一阵奇特的动静。
“杨熙,杨熙,救我!”
女孩无助哭泣的声音,像冲击波一样,击中了林可卿心中最薄弱的一环。
她的眼前,出现了四年前的一幕,疯狂的秦朗,惊惶的自己,还有藏在脑海深处,却无法抹去的不堪记忆。
林可卿不敢睁眼,这些画面却在她的脑海里愈渐清晰。
她知道,这是黑袍人的诡计。
“我才不会上当,这些事情都过去了。”
“是吗?那你为什么不敢以真实面目面对杨熙,因为你害怕,你自卑,纵使换了一身脸,修为了新的皮囊,你还是无法忘记自己曾经被玷污的灵魂!”
林可卿的眼前,出现了穿着白色莲衣初,纯洁如小白花的萧婉柔,她的眼中满是寒意,吐出的字如寸寸寒刀,将林可卿的心片片凌迟。
“你为什么要原谅他,你应该杀了他!
“不,你不应该要小星,他是罪恶的,他们杀死了我,你们都是凶手,你还我杨熙!”
“杨熙,杨熙救我!”
萧婉柔尖锐绝望的声音,像钝刀在林可卿的识海挫磨着。
林可卿知道,十八岁的萧婉柔就是自己的心魔,她还保持着清醒,拿着武士刀,就要上前杀了她。
可是抬手,发现自己没有手。
她的手呢?
末世三年,她的手脚都被萧婉姝打断了,所以她没有手。
“你为什么不杀了她?”
在阴沟里,被复仇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萧婉柔爬了出来,抬起一张扭曲的脸,目光凶狠地质问:“为什么不杀了她,就像她们对我一样,把刀往心窝子里戳,将我打入十八层地狱。”
林可卿仍旧清醒,前世濒死的萧婉柔,是她的心魔,自己必须斩了她!
不对,没有刀,可以掐死她!
正要上前,突然发现自己迈不动步。
小小的小星满身黑紫,布满被人生剥灵根的伤痕,像小猫一样小心拽着她的裤脚,抬着小脑袋,眼神巴巴地看着她:“妈妈,我好疼啊,你为什么不来救我,为什么我没有爸爸,他们都说我是野种……”
林可卿像被踩了尾巴的猫,炸了毛,道:“谁?谁说的,我要杀了他们。”
“是我,他就是孽种!”十八岁的萧婉柔说道。
前世濒死的萧婉柔恶意满满,讥讽地看着她,道:“没错,你为什么不救他,因为你没用,你以为郭明威会救你,所以死得不明不白,你以退一步,萧婉姝就会秉承诺言,放小星一马,可是他死了,害死他的人,就是你和秦朗,你为什么不去杀了他,为什么不?”
“啊!”林可卿长嘶一声,跪在了小星面前,伸手想捧他的脸,看到他满身伤痕,又怕弄痛了他,泪水汹涌而出,道:“妈妈,妈妈,真的不想,可是如果不杀了你,这一世,我们都不会幸福。”
是的,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心魔,都必须斩了。
小星认真地点头,道:“妈妈,我可以离开,让你和小泽快快乐乐的,可是,你要杀了不负责任的爸爸,为我报仇啊。”
林可卿没想到,自己内心深处,是这么的憎恨秦朗。
以至于幻化的心魔都是要致他于死地。
她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劲,为什么她感觉秦朗并不是那么该死呢。
“妈妈。”小星眼中溢满泪水,道:“你爱上秦朗了是不是,就因为他为你接了一道雷是不是,那你怎么不记得杨熙照顾你十年,又一心一意为了复活你付出所有?”
他的话,像惊雷一样炸在林可卿的脑海里。
不对,这话不对。
可是哪里不对呢,为什么她不杀秦朗,为什么不能跟杨熙在一起。
她头痛欲裂,在心中不断拷问着自己,是秦朗好,还是杨熙好。
不对,这话也不对。
这不关他们的事情,林可卿的内心一片迷茫,她是想做什么事情来着。
脚下的泥沼变成了一片荒芜,她走在其间,仿佛沧海中的一粟,脚下的路遥遥不知尽头。
她是谁,从哪里来,要向哪里去。
林可卿迷失在了自己的心魔世界里。
望山跑死马,对修士来说,御剑一晃而过的距离,对凡人来说,可能就是天涯海角。
秦朗他太倒霉了,到达东海岸没多久,汽车的发动机就冻坏了,冰川高达千米,又陡又冷,他不得不徒手攀岩,幸亏多年的兵旅生涯,他体格健壮,一切不在话下。
小泽骑在乐乐的背上,一根根拔着它的毛,嘟着嘴道:“爸爸也太慢了。”
自己都跑了一个来回了,他还在这里,等他救妈妈,那花儿都谢了。
“乐乐,你说如果我跑去找妈妈,会不会成为麻烦精?”
末世中,可怕不止丧尸,还有猪队友。
尖叫的女人,哭泣的小孩分分钟成为丧尸的追踪器,所以进入战狼的第一节课,就是教会女人和小孩子闭嘴,纵使帮不上忙,也不要添乱。
他没什么战斗力,如果冒然去找妈妈,只会成为拖累。
好烦恼啊。
他的眼睛滴滴地转,最后突然一亮。
从手镯里拿了一辆折叠自行车来,是他在多伦多时缠着妈妈买的,是世界上抗寒性能最好的自行车。
贴上防风符,丢在了秦朗东行的必经之路上。
秦朗好不容易爬上冰川,看到地上一辆崭新的山地车,觉得自己可能是眼花了,可这海拔才一千米,怎么可能眼花呢。
难道是陷阱?
上了冰川,离雷云中心就不远了,隔着这么远都能感觉到雷霆的可怖,身在其中的林可卿又是怎样的绝望。
秦朗一思索,也不多想,推着自行车就跑,走了一段,发现没有陷阱,便蹬上了车,发现不仅这车速度快,连天气都没那么冷了。
※
O(∩_∩)O,亲们,我是存稿菌,西西说这是个惊喜,要让你们早上起得再早都能第一时间看到精彩的文文,高兴咩?
其实俺是来求票票的,看到标题了吗?
今天能不能过2400呢?
※(未完待续。)
诛仙一剑直接将黑袍人的本命法器黑金长戈斩断,他本人像断了线的风筝,自高空落下,跌入了海水之中。
林可卿虚手一捞,将两半黑金摄了来。
元婴巅峰强者的本命法器材料,穷尽现在的修真界也没多少了。
她心里喜滋滋的,抱着武士刀向海里杀去。
这回,定要趁他病,要他的命。
她才入海,便看到湛蓝色的海水,变成了一片浓黑,脚下一片泥泞,仿佛身在墨泽一般,顿时心生警觉,“装神弄鬼!”
修为支撑不了多久了,林可卿一丝功夫都不敢耽搁,精神力化作点点荧光,向四面八方飞去,寻找黑袍人的下落。
这里,她突然听到一阵奇特的动静。
“杨熙,杨熙,救我!”
女孩无助哭泣的声音,像冲击波一样,击中了林可卿心中最薄弱的一环。
她的眼前,出现了四年前的一幕,疯狂的秦朗,惊惶的自己,还有藏在脑海深处,却无法抹去的不堪记忆。
林可卿不敢睁眼,这些画面却在她的脑海里愈渐清晰。
她知道,这是黑袍人的诡计。
“我才不会上当,这些事情都过去了。”
“是吗?那你为什么不敢以真实面目面对杨熙,因为你害怕,你自卑,纵使换了一身脸,修为了新的皮囊,你还是无法忘记自己曾经被玷污的灵魂!”
林可卿的眼前,出现了穿着白色莲衣初,纯洁如小白花的萧婉柔,她的眼中满是寒意,吐出的字如寸寸寒刀,将林可卿的心片片凌迟。
“你为什么要原谅他,你应该杀了他!
“不,你不应该要小星,他是罪恶的,他们杀死了我,你们都是凶手,你还我杨熙!”
“杨熙,杨熙救我!”
萧婉柔尖锐绝望的声音,像钝刀在林可卿的识海挫磨着。
林可卿知道,十八岁的萧婉柔就是自己的心魔,她还保持着清醒,拿着武士刀,就要上前杀了她。
可是抬手,发现自己没有手。
她的手呢?
末世三年,她的手脚都被萧婉姝打断了,所以她没有手。
“你为什么不杀了她?”
在阴沟里,被复仇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萧婉柔爬了出来,抬起一张扭曲的脸,目光凶狠地质问:“为什么不杀了她,就像她们对我一样,把刀往心窝子里戳,将我打入十八层地狱。”
林可卿仍旧清醒,前世濒死的萧婉柔,是她的心魔,自己必须斩了她!
不对,没有刀,可以掐死她!
正要上前,突然发现自己迈不动步。
小小的小星满身黑紫,布满被人生剥灵根的伤痕,像小猫一样小心拽着她的裤脚,抬着小脑袋,眼神巴巴地看着她:“妈妈,我好疼啊,你为什么不来救我,为什么我没有爸爸,他们都说我是野种……”
林可卿像被踩了尾巴的猫,炸了毛,道:“谁?谁说的,我要杀了他们。”
“是我,他就是孽种!”十八岁的萧婉柔说道。
前世濒死的萧婉柔恶意满满,讥讽地看着她,道:“没错,你为什么不救他,因为你没用,你以为郭明威会救你,所以死得不明不白,你以退一步,萧婉姝就会秉承诺言,放小星一马,可是他死了,害死他的人,就是你和秦朗,你为什么不去杀了他,为什么不?”
“啊!”林可卿长嘶一声,跪在了小星面前,伸手想捧他的脸,看到他满身伤痕,又怕弄痛了他,泪水汹涌而出,道:“妈妈,妈妈,真的不想,可是如果不杀了你,这一世,我们都不会幸福。”
是的,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心魔,都必须斩了。
小星认真地点头,道:“妈妈,我可以离开,让你和小泽快快乐乐的,可是,你要杀了不负责任的爸爸,为我报仇啊。”
林可卿没想到,自己内心深处,是这么的憎恨秦朗。
以至于幻化的心魔都是要致他于死地。
她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劲,为什么她感觉秦朗并不是那么该死呢。
“妈妈。”小星眼中溢满泪水,道:“你爱上秦朗了是不是,就因为他为你接了一道雷是不是,那你怎么不记得杨熙照顾你十年,又一心一意为了复活你付出所有?”
他的话,像惊雷一样炸在林可卿的脑海里。
不对,这话不对。
可是哪里不对呢,为什么她不杀秦朗,为什么不能跟杨熙在一起。
她头痛欲裂,在心中不断拷问着自己,是秦朗好,还是杨熙好。
不对,这话也不对。
这不关他们的事情,林可卿的内心一片迷茫,她是想做什么事情来着。
脚下的泥沼变成了一片荒芜,她走在其间,仿佛沧海中的一粟,脚下的路遥遥不知尽头。
她是谁,从哪里来,要向哪里去。
林可卿迷失在了自己的心魔世界里。
望山跑死马,对修士来说,御剑一晃而过的距离,对凡人来说,可能就是天涯海角。
秦朗他太倒霉了,到达东海岸没多久,汽车的发动机就冻坏了,冰川高达千米,又陡又冷,他不得不徒手攀岩,幸亏多年的兵旅生涯,他体格健壮,一切不在话下。
小泽骑在乐乐的背上,一根根拔着它的毛,嘟着嘴道:“爸爸也太慢了。”
自己都跑了一个来回了,他还在这里,等他救妈妈,那花儿都谢了。
“乐乐,你说如果我跑去找妈妈,会不会成为麻烦精?”
末世中,可怕不止丧尸,还有猪队友。
尖叫的女人,哭泣的小孩分分钟成为丧尸的追踪器,所以进入战狼的第一节课,就是教会女人和小孩子闭嘴,纵使帮不上忙,也不要添乱。
他没什么战斗力,如果冒然去找妈妈,只会成为拖累。
好烦恼啊。
他的眼睛滴滴地转,最后突然一亮。
从手镯里拿了一辆折叠自行车来,是他在多伦多时缠着妈妈买的,是世界上抗寒性能最好的自行车。
贴上防风符,丢在了秦朗东行的必经之路上。
秦朗好不容易爬上冰川,看到地上一辆崭新的山地车,觉得自己可能是眼花了,可这海拔才一千米,怎么可能眼花呢。
难道是陷阱?
上了冰川,离雷云中心就不远了,隔着这么远都能感觉到雷霆的可怖,身在其中的林可卿又是怎样的绝望。
秦朗一思索,也不多想,推着自行车就跑,走了一段,发现没有陷阱,便蹬上了车,发现不仅这车速度快,连天气都没那么冷了。
※
O(∩_∩)O,亲们,我是存稿菌,西西说这是个惊喜,要让你们早上起得再早都能第一时间看到精彩的文文,高兴咩?
其实俺是来求票票的,看到标题了吗?
今天能不能过2400呢?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