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杀了再说【第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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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漠黄沙,天干地燥,千里黄沙埋路。
两道人影随着前面商队走在黄沙中那由前人踏出来的“商道”上。
没有骑马、因为马已经被换成了酒钱,对于身前这位“大爷”的任性,残狐也只能自己一个人受着了,毕竟想在这荒漠之中活下去,他还要依仗东方菇凉的武力,若是对方一个不顺心把他仍在这荒漠之中,他残狐还去哪儿哭去?
感觉到自己脚又一次陷入黄沙之中,残狐默默的叹了一口气。
七天了,他们已经跟着眼前这只商队走了整整七天的时间,就是以残狐玩家的身份都开始感觉绝望,想在这一望无际的大沙漠中找到几年前商队偶然遇到的那片绿洲,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他们准备的水足够多,七八头骆驼上驮的都是灌得半满的水袋,这些水用到他回归都绰绰有些,可作为一个谋划了大半年计划的策划人,如今来到局内却空手而归,只能沦为一个打酱油的,他心里的憋屈可想而知。
舔了舔自己干涩的嘴唇,残狐伸手遮住那刺眼的阳光向远处瞭望,依然是一片没有尽头的大漠,解开腰间的水囊灌了一口又从身后的背囊里拿出一个模样精致的“小水壶”递给身前那位红衣的姑娘:“东方前辈,喝口水吧”。
一身红衣的东方不败从他手中接过水壶自己小口抿了一下,然后随手又丢给了他还加了一句:“东西收好”
东方菇凉不假颜色,残狐也只是满脸笑容的从对方手中接过酒壶。
收好,可不得收好怎么着,这大太阳地下晒着,如果不是有这个无论何时都是冰冰凉的小酒壶揣在身上帮忙降温,说不得他残狐也要和商队里那些支持不住晕过去的货商一般,被你们随手扔沙子里给埋了。
手中拿着那个巴掌大小的小酒壶,感觉到那一丝凉气顺着手掌接触的地方窜进自己身体,残狐也是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他还能在坚持一段时间。
三天、五天、一个星期、或者能熬到底,直接等系统把他送回去。
没被逼到那份上的人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身体里潜藏了多少潜力!
小心的把酒壶放到身后的背囊里,看着那上来问候的黑胖商人,残狐脸上露出一抹笑容:“林掌柜,您这是又来巡查啦!”
黑胖掌柜的姓林,名字什么的残狐就不知道了,车队里的人都管这个黑胖的能炸出几十斤肥油的林胖子叫林掌柜,这般叫了一路,残狐曾经和旁人询问林掌柜原名叫什么,结果那个跟了林胖子快五年的小伙计,也是想破了脑袋都想不起来。
林掌柜还是那副笑眯眯的模样,和残狐打了个招呼之后偷偷摸摸的往他手里塞了个果子,之后和他摆摆手向下一辆驮车的位置行去,等林胖子走远之后残狐把手中的果子拿到眼前仔细的看了看。
好么,新摘下来的果子,上面还挂着丁点儿朝露,也不知道这死胖子是从哪儿弄来的。
不过林掌柜的意思残狐自然是明了,这果子不是送过来给他吃的,而是告诉他放宽心,这片大漠是走的出去的,只要他残狐.....只要那位放手宰了上百大号沙虫的红衣姑娘别想不开乱杀一通后自行离去,那走出这片荒漠也就是时间早晚罢了。
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那座与宋朝有着私下交易的天狼部落,一车车的铁和盐运过去,等回来的时候就变成了珍贵的兽皮和各种古物字画,当然金子银子也是少不了的,毕竟天狼部落也还在以物易物的阶段,那些在中原地带能买上一块好田的金疙瘩在这些未开化的野蛮人眼中还比不过一把用来杀猪的刀。
作为商队的领路人,林胖子自己是走过几次这条老路的,那时也是白日里黄沙漫天,晚上冻的夜不能眠,可路却没有现如今这般的长。
可谁让他林胖子是带队的人呢?你们既然想跟着我走出来的路发财,那不交出来点什么那能成?货就这么多,现在死一个将来就少一个分钱的,等做完这一票林胖子自己也是腰包满满的可以去中原买个买个小宅子安度晚年了。
想到这里林胖子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身后那一袭红衣,如果商队里不是多出来这么个过路人的话,他林某人甚至都想咬咬牙一口气把这商队里的人全给坑死,之后自己带着货物去西边儿和那些蛮子做交易。可惜天不如人愿啊,明明商队都走入埋伏圈了,那些只喝血吃肉的大号沙虫也从这沙地里钻出来了,眼看着商队组织起来的那点儿防御手段快被攻破了,怎么着那位红衣姑娘就出手了呢?
林胖子知道这位红衣姑娘是个高手,在第一次见到对方的时候就知道,对方身上那股子快要让人飘起来的气儿是实实在在的能让他这个勉强挤入先天的二把刀“看”的清楚,可你高手也要有一个限度吧?上百只膘肥体壮的沙虫来袭,整个车队都要被打崩了的情况下,你自己就给翻盘了?
那仿若如婚嫁迎娶一般的满天红线,还有那张林胖子这辈子见过最水嫩的一张俏脸,看到这些的一瞬间就打消了这个胖子在绕路下去的打算,谁家爷们不爱俏姑娘?哪怕知道自己此生是没有念想了,可要是这么漂亮一姑娘就因为自己那点儿小心思就死在这黄沙里面,林胖子怕自己以后老了会后悔。
他更怕在绕几天把那位红衣姑娘的耐心绕没了后,这姑娘会把他这一身肥肉抽出去点天灯!
相比起前面的理由,后面这点无疑更实在一些。
等他把这车队都逛了一圈儿之后,看着已经减员一半的车队略显心痛的叹了口气:“走吧、走吧、这做人呐就不能太贪心了”
坐到车队前带头的畜生身上,林掌柜挪动了两下自己那肥大的屁股,把身下畜生拱的一哆嗦,就连前进的方向都出现了些许的偏差,坐在畜生身上的林胖子咪咪着眼睛点了点头,同时心里那块大石头也算是落了地。
这条路虽然很远,但也没有外人想象的那般遥远。
第二天傍晚车队中传来了年轻驮子手欢呼庆贺的声音,他们在这大漠里绕了近十天的时间总算是找到了这片绿洲,只要货物一脱手,那就该分钱回家娶媳妇儿了!
一趟跑下来,死了一半的人,活着的人能狠狠的赚上一笔,没人会在乎死了多少,他们眼睛里能看见的都是那白花花的银子。
坐在一辆货车的顶端,东方菇凉往自己嘴里灌了口酒,看着下方那些还没到地方就开始商量着回家置办田地的“年轻人”眼睛里露出不肖的神色。
借着夜色看着手中这个由寒玉雕琢成的小酒壶,东方菇凉忍不住想起那个初见时呆呆傻傻的徒弟来。
“东方、东方、东方不败一定是我的”
“谁都不许跟我抢,谁抢老子和他玩命!”
“今天我就是砸锅卖铁啃上一年的泡面也得把东方菇凉给买回来!”
在不绝于耳的吵闹声中,一身红衣东方就这么顺着白光出现在哪个看起来傻愣愣的人儿面前,而对方问她的第一句话.......
一身麻布衣服的小胖子,脑袋顶上顶着【东方落星】四个大字,然后舔着脸凑到自己身前道:“东方,我也姓东方,咱们还是本家人呢,那个....那个...有个问题憋在我心里好久了,那个啥....你究竟是男的、还是女的啊?”
之后就是傻愣愣的憨笑和那双管不住的眼睛往自己隐私地方看的目光。
想着哪个本来身上还有点肥肉的小胖子被自己狠狠的操练了半年,身上那层肥肉都变成了结实的肌肉,月色下东方菇凉嘴角洋溢出一抹还念的笑容。
有酒、有肉、有他在身边,这样的日子听好的,至少比她在黑木崖的日子要逍遥许多。
不过......
自己傻徒弟就没有那享福的命啊!
哪怕有着她帮忙寻找天才地宝增加身子骨的根基,可就卡在先天门前,怎么就这一步都迈不上去了呢?
天下第一?
以她徒弟那本是练武废柴的资质,是要付出了多少努力才能走到这一步?
看着和他一起习武的那些人都纷纷闯过先天门槛,她那个被一群人推出来当天下第一的傻徒弟却还被卡在先天门槛之前,看着他眼中的光亮一日比一日衰弱,那种滋味。
摇摇头把这些莫名的念头甩掉,东方菇凉这次来妖界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最少干掉一个天上下凡的神仙,夺走他们身上的资质和气运给自家那傻徒弟好好补一补!
自己既然当了师傅,就该有做师傅的样子么。
至于神仙好不好杀,杀掉之后会不会有麻烦找上门,她东方不败一个先天的“小角色”能不能吞的下什么的?
管它呢,杀了再说!!!(未完待续。)
西漠黄沙,天干地燥,千里黄沙埋路。
两道人影随着前面商队走在黄沙中那由前人踏出来的“商道”上。
没有骑马、因为马已经被换成了酒钱,对于身前这位“大爷”的任性,残狐也只能自己一个人受着了,毕竟想在这荒漠之中活下去,他还要依仗东方菇凉的武力,若是对方一个不顺心把他仍在这荒漠之中,他残狐还去哪儿哭去?
感觉到自己脚又一次陷入黄沙之中,残狐默默的叹了一口气。
七天了,他们已经跟着眼前这只商队走了整整七天的时间,就是以残狐玩家的身份都开始感觉绝望,想在这一望无际的大沙漠中找到几年前商队偶然遇到的那片绿洲,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他们准备的水足够多,七八头骆驼上驮的都是灌得半满的水袋,这些水用到他回归都绰绰有些,可作为一个谋划了大半年计划的策划人,如今来到局内却空手而归,只能沦为一个打酱油的,他心里的憋屈可想而知。
舔了舔自己干涩的嘴唇,残狐伸手遮住那刺眼的阳光向远处瞭望,依然是一片没有尽头的大漠,解开腰间的水囊灌了一口又从身后的背囊里拿出一个模样精致的“小水壶”递给身前那位红衣的姑娘:“东方前辈,喝口水吧”。
一身红衣的东方不败从他手中接过水壶自己小口抿了一下,然后随手又丢给了他还加了一句:“东西收好”
东方菇凉不假颜色,残狐也只是满脸笑容的从对方手中接过酒壶。
收好,可不得收好怎么着,这大太阳地下晒着,如果不是有这个无论何时都是冰冰凉的小酒壶揣在身上帮忙降温,说不得他残狐也要和商队里那些支持不住晕过去的货商一般,被你们随手扔沙子里给埋了。
手中拿着那个巴掌大小的小酒壶,感觉到那一丝凉气顺着手掌接触的地方窜进自己身体,残狐也是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他还能在坚持一段时间。
三天、五天、一个星期、或者能熬到底,直接等系统把他送回去。
没被逼到那份上的人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身体里潜藏了多少潜力!
小心的把酒壶放到身后的背囊里,看着那上来问候的黑胖商人,残狐脸上露出一抹笑容:“林掌柜,您这是又来巡查啦!”
黑胖掌柜的姓林,名字什么的残狐就不知道了,车队里的人都管这个黑胖的能炸出几十斤肥油的林胖子叫林掌柜,这般叫了一路,残狐曾经和旁人询问林掌柜原名叫什么,结果那个跟了林胖子快五年的小伙计,也是想破了脑袋都想不起来。
林掌柜还是那副笑眯眯的模样,和残狐打了个招呼之后偷偷摸摸的往他手里塞了个果子,之后和他摆摆手向下一辆驮车的位置行去,等林胖子走远之后残狐把手中的果子拿到眼前仔细的看了看。
好么,新摘下来的果子,上面还挂着丁点儿朝露,也不知道这死胖子是从哪儿弄来的。
不过林掌柜的意思残狐自然是明了,这果子不是送过来给他吃的,而是告诉他放宽心,这片大漠是走的出去的,只要他残狐.....只要那位放手宰了上百大号沙虫的红衣姑娘别想不开乱杀一通后自行离去,那走出这片荒漠也就是时间早晚罢了。
他们此行的目的地是那座与宋朝有着私下交易的天狼部落,一车车的铁和盐运过去,等回来的时候就变成了珍贵的兽皮和各种古物字画,当然金子银子也是少不了的,毕竟天狼部落也还在以物易物的阶段,那些在中原地带能买上一块好田的金疙瘩在这些未开化的野蛮人眼中还比不过一把用来杀猪的刀。
作为商队的领路人,林胖子自己是走过几次这条老路的,那时也是白日里黄沙漫天,晚上冻的夜不能眠,可路却没有现如今这般的长。
可谁让他林胖子是带队的人呢?你们既然想跟着我走出来的路发财,那不交出来点什么那能成?货就这么多,现在死一个将来就少一个分钱的,等做完这一票林胖子自己也是腰包满满的可以去中原买个买个小宅子安度晚年了。
想到这里林胖子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身后那一袭红衣,如果商队里不是多出来这么个过路人的话,他林某人甚至都想咬咬牙一口气把这商队里的人全给坑死,之后自己带着货物去西边儿和那些蛮子做交易。可惜天不如人愿啊,明明商队都走入埋伏圈了,那些只喝血吃肉的大号沙虫也从这沙地里钻出来了,眼看着商队组织起来的那点儿防御手段快被攻破了,怎么着那位红衣姑娘就出手了呢?
林胖子知道这位红衣姑娘是个高手,在第一次见到对方的时候就知道,对方身上那股子快要让人飘起来的气儿是实实在在的能让他这个勉强挤入先天的二把刀“看”的清楚,可你高手也要有一个限度吧?上百只膘肥体壮的沙虫来袭,整个车队都要被打崩了的情况下,你自己就给翻盘了?
那仿若如婚嫁迎娶一般的满天红线,还有那张林胖子这辈子见过最水嫩的一张俏脸,看到这些的一瞬间就打消了这个胖子在绕路下去的打算,谁家爷们不爱俏姑娘?哪怕知道自己此生是没有念想了,可要是这么漂亮一姑娘就因为自己那点儿小心思就死在这黄沙里面,林胖子怕自己以后老了会后悔。
他更怕在绕几天把那位红衣姑娘的耐心绕没了后,这姑娘会把他这一身肥肉抽出去点天灯!
相比起前面的理由,后面这点无疑更实在一些。
等他把这车队都逛了一圈儿之后,看着已经减员一半的车队略显心痛的叹了口气:“走吧、走吧、这做人呐就不能太贪心了”
坐到车队前带头的畜生身上,林掌柜挪动了两下自己那肥大的屁股,把身下畜生拱的一哆嗦,就连前进的方向都出现了些许的偏差,坐在畜生身上的林胖子咪咪着眼睛点了点头,同时心里那块大石头也算是落了地。
这条路虽然很远,但也没有外人想象的那般遥远。
第二天傍晚车队中传来了年轻驮子手欢呼庆贺的声音,他们在这大漠里绕了近十天的时间总算是找到了这片绿洲,只要货物一脱手,那就该分钱回家娶媳妇儿了!
一趟跑下来,死了一半的人,活着的人能狠狠的赚上一笔,没人会在乎死了多少,他们眼睛里能看见的都是那白花花的银子。
坐在一辆货车的顶端,东方菇凉往自己嘴里灌了口酒,看着下方那些还没到地方就开始商量着回家置办田地的“年轻人”眼睛里露出不肖的神色。
借着夜色看着手中这个由寒玉雕琢成的小酒壶,东方菇凉忍不住想起那个初见时呆呆傻傻的徒弟来。
“东方、东方、东方不败一定是我的”
“谁都不许跟我抢,谁抢老子和他玩命!”
“今天我就是砸锅卖铁啃上一年的泡面也得把东方菇凉给买回来!”
在不绝于耳的吵闹声中,一身红衣东方就这么顺着白光出现在哪个看起来傻愣愣的人儿面前,而对方问她的第一句话.......
一身麻布衣服的小胖子,脑袋顶上顶着【东方落星】四个大字,然后舔着脸凑到自己身前道:“东方,我也姓东方,咱们还是本家人呢,那个....那个...有个问题憋在我心里好久了,那个啥....你究竟是男的、还是女的啊?”
之后就是傻愣愣的憨笑和那双管不住的眼睛往自己隐私地方看的目光。
想着哪个本来身上还有点肥肉的小胖子被自己狠狠的操练了半年,身上那层肥肉都变成了结实的肌肉,月色下东方菇凉嘴角洋溢出一抹还念的笑容。
有酒、有肉、有他在身边,这样的日子听好的,至少比她在黑木崖的日子要逍遥许多。
不过......
自己傻徒弟就没有那享福的命啊!
哪怕有着她帮忙寻找天才地宝增加身子骨的根基,可就卡在先天门前,怎么就这一步都迈不上去了呢?
天下第一?
以她徒弟那本是练武废柴的资质,是要付出了多少努力才能走到这一步?
看着和他一起习武的那些人都纷纷闯过先天门槛,她那个被一群人推出来当天下第一的傻徒弟却还被卡在先天门槛之前,看着他眼中的光亮一日比一日衰弱,那种滋味。
摇摇头把这些莫名的念头甩掉,东方菇凉这次来妖界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最少干掉一个天上下凡的神仙,夺走他们身上的资质和气运给自家那傻徒弟好好补一补!
自己既然当了师傅,就该有做师傅的样子么。
至于神仙好不好杀,杀掉之后会不会有麻烦找上门,她东方不败一个先天的“小角色”能不能吞的下什么的?
管它呢,杀了再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