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阿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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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骡主题餐厅共有二层楼,楼中装潢得有趣,处处都带有一点卡通风格,连门童的服装造型都和门前的骡子塑像一致。白大千带着史高飞和无心进了餐厅,由迎宾小姐引领着上了二楼。迎宾小姐拥有魔鬼身材,打扮成了兔八哥的模样,可惜是只穷困潦倒的兔八哥,因为脑袋上的兔子耳朵耷拉了一只,翘屁股上的短尾巴也脱了线,随着她的步子一甩一甩reads;。
在二楼一间名为“蘑菇村庄”的包房门前,迎宾小姐停住了脚步。白大千见包房半掩着门,便试探着伸手轻轻一推。房门顺着力道开了,白大千身后的史高飞和无心一起伸了脖子向内张望,结果只见房内站着一高一矮两个人,正在动作一致的搓手呵气,看样子也是刚刚到达,甚至连身上的厚重外衣都还没脱。忽见白大千等人来了,高个子的丁丁登时抬手扶住了身边矮个子小老头的肩膀,不由分说的把人往前一推:“喏,白大师,我阿爸来了,我不配和你谈,我阿爸总能入你的眼吧?”
白大千猝不及防的和丁丁的阿爸打了照面,上下略一端详,他发现对方其实并不算矮,堪称中等身量,只是受了丁丁的衬托,才显得小了一号。看他一脑袋浓密的花白头发,应该得有个五六十岁了,可是头发虽然沧桑,一张脸却挺年轻,是个慈眉善目的娃娃脸老头。抬手一扶滑到鼻尖上的半框眼镜,小老头的眼珠从左至右转了一圈,随即瞄准无心,“嗤”的一笑。
无心打了个冷战,感觉对方有一点眼熟,可要说是谁,却又死活想不起。畏惧似的往史高飞身边躲了躲,他当儿子当得正幸福,真怕来个知情人戳穿了他的身份。
而在此时,丁丁爸爸已经笑呵呵的对着白大千伸出了手:“久仰白大师的大名了。免贵姓丁,丁思汉。”
白大千立刻满面春风的和他握了手:“丁老先生,你好你好。大师二字我怎么敢当,叫我的名字就好。”
丁思汉和白大千四手交握,上下摇动:“称你一声老弟不介意吧?”
白大千配合着他的动作:“不介意不介意,叫老弟正合适。听丁老兄你的口音,也是北方人?”
丁思汉嘻嘻哈哈:“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说的就是我了。”然后他歪着脑袋,目光越过了白大千的肩膀:“后面两个小伙子是白老弟的高徒吗?”
白大千松了手,侧身让史高飞和无心也亮了相。要说体面,史高飞的形象最好,走t台都够资格了,只可惜状态太不稳定,未等白大千开口,他已经自顾自的走到一旁,看起了墙壁上的卡通画。无心孤零零的站在原地,走也不是留也不是。飞快的又瞄了丁思汉一眼,他怎么看怎么感觉对方似曾相识。正是心中打鼓之际,白大千已经将他介绍完毕。
勉强对着丁思汉笑了一下,他无话可说。然而丁思汉却是开了口:“好,真年轻。”
此言一出,无心的脑子里拉了警铃。盯着丁思汉的眼睛怔了一瞬,他忽然认出了对方。
“你……”他颤悠悠的打了结巴:“你……你好。”
丁思汉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抬手一指无心的鼻尖:“小伙子,我不认识你,你认识我吗?”
无心刺猬似的竖起了一脑袋短毛,脊背直冒凉气:“不认识,完全不认识。”
丁思汉又搓了搓手,随即上前捧住无心的脸用力一挤:“年轻貌美啊,不错不错。”
未等无心反抗,包房内部忽然响起一声惊叫。丁思汉回头一瞧,只见史高飞不知何时转到了丁丁身后,一手掐着丁丁的脖子,另一手捏住了丁丁的面颊。双方遥遥的对视一眼,史高飞怒道:“老家伙,再不放开我的儿子,我就捏死你的鸭子!”
丁思汉吓了一跳,立刻松了手。而丁丁被史高飞捏得嘴唇突出,有口难言。史高飞伸头看了看他的侧影,紧接着抬头对白大千和无心笑道:“哈哈哈,你们看,他真的很像鸭子耶!”
白大千讪讪的转向丁思汉,同时抬起手指点了点太阳。丁思汉登时了然,了然之余又很惊讶,不知道白大千作为一名新兴的大师,为何会收这么一位脑筋短路的徒弟。
白大千派无心出马解救了丁丁,包房之内暂时恢复了和平。外面天寒地冻,众人一起宽衣落座。丁思汉虽然上了一点年纪,然而并未发福。指挥丁丁把自己的棉外套挂到衣帽架上,他露出了里面的雪白衬衫和天蓝背心,绒线背心的领口镶着一道花格子边,胸前还织出了一张金黄色的笑脸图案。和白大千推让了一番过后,他理所当然的坐到了首席。抬手摸了摸自己花白的短头发,他得意洋洋的环顾四周,神情与形象都很像一名老男童。
丁丁本来就不甚高兴,在被史高飞捏痛了脸之后,越发的郁郁寡欢。在等待上菜的间隙里,丁思汉用一侧胳膊肘撑上桌面,托着面颊含笑发问:“你们两个,谁是谁的儿子?”
无心怕史高飞胡说八道,只得主动答道:“我是儿子,他是爸爸。”
此言一出,白大千羞愧的低下了头,心想对方一定以为自己两个徒弟全是疯的reads;。
丁思汉点了点头:“有趣,虽然我还是没听懂。”
白大千一伸脖子,用自己堂皇的大白脸阻挡了丁思汉的目光:“丁老兄,晚辈的事情姑且不要管它,我们既然有缘相见了,不如好好蹈一谈正事。”
丁思汉刚要回答,包房房门一开,却是到了上菜时间。史高飞当即抓起无心的一只手,将一副筷子塞进了他的手中,口中兴高采烈的欢呼道:“宝宝,吃饭了!”
白大千和丁丁一起叹了口气,无心则是将要脸红,喃喃的想要抽回手:“我不饿。”
史高飞知道自己的儿子一贯嘴馋,所以根本不信:“不饿?不爱吃吗?要不然爸爸带你去买香芋派?”
无心凑到史高飞耳边,压低声音急道:“爸!你不要当着外人叫我宝宝。”
史高飞恍然大悟,深深的一点头:“哦,爸爸忘了!”
史高飞由着性子连吃带说,无心想要倾听白大千和丁思汉蹈话内容,然而虽是近在咫尺,可因史高飞吵个不停,以至于他竟是一句也没听清楚。后来史高飞终于暂时安静了,无心在他专心致志剥虾壳之际,只听白大千笑道:“原来丁老兄还是在江口市长住过几年的。”
丁思汉点了一根雪茄,回答之前先深吸了一口:“当初来的还是太仓促了,以为可以在生意上发点小财,挣一点养老钱,没想到我不是经商的料,对于本地的情况也了解不深。( )加之身体不好,总要回家养病,所以才半途而废,没能把度假村经营到底。”
白大千做出同情神色:“丁老兄有什么病?”
丁思汉坦然的答道:“小病,精神分裂症。”
白大千的心一哆嗦,暗想难道我今年命犯精神病?身边的两位已经是不正常了,来了个对头更是凶险,居然还会分裂。温柔如水的笑了一笑,他问丁思汉:“现在已经痊愈了吗?”
丁思汉咬着雪茄,先是抬手摁了摁胸膛,随即笑道:“没事,有事的话,我也不能坐在这里同你讲话reads;。”
白大千很勉强的继续微笑:“好,老兄吉人自有天相。”
然后他招架不住似的看了无心一眼,无心随即看了丁思汉一眼。丁思汉接收到了他无线电似的目光,当即一手夹着雪茄,一手拿着餐巾,微微的一点头。
因为史高飞剥虾壳剥得入了神,所以无心得了机会,以去洗手间为名暂时离席。他一走,丁思汉把雪茄交给丁丁,紧跟着也出门包房。两人在外面大厅里会了面。厅角一株的凤尾竹下摆着沙发圆桌,正好能供他们相对着坐下。周遭没了听众,无心立刻开了口:“你当年叫什么来着?丁小猫还是丁小狗?几十年不见面,我记不清楚了。”
丁思汉很舒服的向后一仰,又对着无心翘起了二郎腿:“丁小猫,也有人叫我小丁猫,不过我改名了,现在我叫丁思汉。思想的思,好汉的汉。”
无心缓缓的眨了一下眼睛:“对,我记起来了,小丁猫。你为什么要改名字?”
丁思汉垂下眼皮,看自己穿着黑色马丁靴的脚在圆桌下面摇来晃去:“你不觉得那个名字听起来很可笑吗?”
无心一扬眉毛:“你刚知道?不过丁思汉也马马虎虎,好像是说你在想汉子,幸好你是个男人。”
丁思汉抬了头,脸上现出愕然神情:“是吗?”
随即他挥了挥手:“算了,随便吧,反正我已经老了,下辈子再换个新名字就是了!”
无心对于故人的情绪总是难拿捏,有点高兴,也有点害怕:“你的儿子真够帅的,比你年轻的时候强多了。”
丁思汉恨不能啐他一口:“他不是我的儿子,他是顾基的儿子!顾基你还记不记得?一个傻大个儿!”
无心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影影绰绰的想起了顾基这么个人。原来当初丁思汉胸怀祖国放眼世界,当真是带着顾基逃离北大荒,跑去缅甸闹起了革命。可惜事与愿违,他们跟着缅共越混越惨,最后实在是没活路了,只得作鸟兽散。而顾基虽然一贯是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可是在革命最艰苦的时候,他竟然和一位云南女知青搞出了个私生子。私生子先是由女知青抚养着,后来女知青病死了,私生子只好转给顾基接手。顾基不会养孩子,不想要;而丁思汉见孩子生得可爱,却是动了恻隐之心,顾基不要,他要。
私生子从此跟着丁思汉姓了丁。而丁思汉脱离缅共自力更生,凭着先天的本事,居然在阴阳一道上发了大财。丁丁十岁回国,一直在昂贵的国际学校里读书,越长越大,越大越像他亲生父亲,是标准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丁思汉在他身上耗费金钱心血无数,可他最终连个野鸡大学都没能读完。除此之外,他本事不大,脾气不小,很会对着他的阿爸发飙。丁思汉把他从小幼童养到了三十岁,展望前途,前途漫漫,只要丁思汉不死,恐怕还得把他养到四十岁五十岁。
“报应啊。”丁思汉把被烟草熏黄了的手指插到一头花白短发里面,缓缓的向后梳去:“当初我拿顾基当奴才,现在轮到他儿子把我当奴才了。”
无旋得很有趣味:“顾基呢?”
丁思汉轻描淡写的答道:“他中了风,偏瘫,我把他送到老人院里去了。”
无心不知道老人院是个什么环境,想了一想,还是想象不出:“老人院……好吗?”
丁思汉一摊双手:“里面全是一些没人要的老家伙,应该是不怎么样。不过我花了足够的钱,让他能够住单人间,吃的好喝的好,也不会受护工的虐待。”
无心不再问了,改为专心审视丁思汉的面孔。对方眼角的皱纹和松弛的皮肤都让他感觉新鲜。他很久很久没有陪过一个人从小活到老了,对着面前这个一身娇嫩颜色的小老头,他双手做痒,恨不能去拍拍对方的脑袋。
丁思汉用鞋尖轻轻磕打着圆桌桌腿,对无心说道:“你想办法帮帮我的忙,让白大千把我的小儿子还给我。不肯还,借给我也行。我在云南揽到了一笔生意,急着用它。”
无心盯着他的脸,忽然问道:“精神分裂症真的好了吗?”
丁思汉没言语,只抬手又用力的按了按胸口,仿佛随时会有活物破胸而出。望着上方一排极长的凤尾竹叶子,他沉默了片刻,末了答道:“她很麻烦。我真怕她会伤害我的家人。”
然后他望向无心:“我是说丁丁。我没有正式结过婚,只有丁丁一个儿子。”
然后他将双手十指交叉着放在了大腿上,悠然神往似的去看远处:“我需要很多很多的钱,没有钱丁丁会饿死reads;。幸好我还有下辈子下下辈子,否则做一个永远都不能退休的老家伙,真是太可怜了。”
无心低头对着桌面,看桌面倒映出了大厅天花板上的点点灯光:“我也不能退休,习惯就好了。”
丁思汉放下了腿,手扶膝盖向无薪过了身:“无论如何,尽快把我的小儿子给我。我拿到了它,好马上启程回云南。别让我在你身边停留太久,我对你没有恶意,可是她就不一定了。”
无旋到这里,忽然发现事态严重:“说实话,那个东西真不在我们的控制中。它行踪不定,根本没法子去找。”
丁思汉把双臂抱在胸前,很怀疑的看着无心:“你知道,我曾经让鬼魂上过白大千的身。他可在你家的厨房里见过它!”
无心前倾身体,因为极力想要压低声音,所以快要把嘴凑到了丁思汉的脸上:“谁知道它那天晚上为什么会出现?我只知道它不会伤害白大千!它就像——就像——就像已经认了白大千做主人似的!”
丁思汉一拍大腿:“这个吃里扒外的小崽子!”然后他一指无心:“我们好像真是天生的冤家,过去的事情不提了,据我所知,我埋在度假村里的骨符也是被你们破坏的,你知不知道我当初为了抓住那几只鬼,费了多大的心思?”
无心毫无诚意的辩解道:“不知道是你埋的嘛!你也是的,既然要走,为什么不把它们一起带上?”
丁思汉咬了咬牙,脸上有了一点怒容:“我那个时候……状况不大好,顾不上它们了。”
无心和丁思汉在凤尾竹下密谈许久,末了初步达成协议,一前一后的回了包房。
史高飞给无心剥了一大碗虾肉。白大千则是在和丁丁闲聊。见他二人回来了,白大千继续谈笑风生,根本不往正题上靠。及至酒足饭饱了,双方一团和气的出了餐厅,各自离去。
在他们坐上出租车回家之时,史丹凤正坐在史高飞的卧室里看电视。电视里演的是什么,她全然不知道。手里抱着无心的枕头,她正在魂游天外,可要说是在思念无心,也不准确。
她也不清楚自己到底在想什么,只隐隐的感觉自己恐怕是要思春reads;。二十来岁的时候,她也曾有过许多玫瑰色的美梦,不过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她在近几年里一直活得心如止水。好端端的,怎么就又活回去了呢?
把怀里的枕头又搂紧了一点,她忽然生出了一个新想法:“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莫非我要变成狼了?”
史丹凤并没有做母狼的意愿,不过缓缓揉搓着怀里的大枕头,她的内心的确是十分骚动。
正是心乱如麻之际,房门一响,白大千等人回来了。白大千一边往里走,一边回头对无心说话:“什么?让他亲自来抓?当然,我倒是没意见,可他会不会影响我们做生意?”
无心手里攥着一根奇长登葫芦,同时口中反问:“要不然能怎么办?他像狗皮膏药一样,你不让他抓,他一定缠着你不放。”然后他转向史丹凤,笑眯眯的喊了一声:“姐。”
史丹凤迎到客厅里站住了,舔了舔嘴唇,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而无心把手里登葫芦向前一递:“姐,给你买的。”
史丹凤接了糖葫芦:“你吃了吗?”
无心站在墙边,脱了外套往简易衣帽钩上挂:“没吃。”
史丹凤听了,就一直拿着糖葫芦不动口。等到无心换了家常衣服,随着史高飞进卧室了,她才跪坐在床垫一角,举着糖葫芦对无心招了招手:“过来,我一个人吃不完,你先吃。”
无心四脚着地的爬到了她身边,伸长了脖子张大了嘴,咬下了一枚山楂。嚼着山楂扭头望向史丹凤,他见史丹凤没有收回手的意思,便张开嘴,又咬一枚。
史丹凤近距离的望着他的额头、鼻梁、嘴唇、下巴,望着望着,忽然想起了小红帽的故事,并且感觉自己是故事中的狼外婆。
“怎么搞的?”她沉沉的思索,因为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变成了性冷淡,所以对自己此刻的不冷淡,她感觉很是不可思议:“我总不会是看上他了吧?可他连个人都不是,而且刚出生了半年,品种和年龄都不合适呀!我要是真和他好上了,是不是得算人兽?我的娘啊,我口味好重!遗传的力量真强大,可能我也要疯了。”
我爱骡主题餐厅共有二层楼,楼中装潢得有趣,处处都带有一点卡通风格,连门童的服装造型都和门前的骡子塑像一致。白大千带着史高飞和无心进了餐厅,由迎宾小姐引领着上了二楼。迎宾小姐拥有魔鬼身材,打扮成了兔八哥的模样,可惜是只穷困潦倒的兔八哥,因为脑袋上的兔子耳朵耷拉了一只,翘屁股上的短尾巴也脱了线,随着她的步子一甩一甩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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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大千猝不及防的和丁丁的阿爸打了照面,上下略一端详,他发现对方其实并不算矮,堪称中等身量,只是受了丁丁的衬托,才显得小了一号。看他一脑袋浓密的花白头发,应该得有个五六十岁了,可是头发虽然沧桑,一张脸却挺年轻,是个慈眉善目的娃娃脸老头。抬手一扶滑到鼻尖上的半框眼镜,小老头的眼珠从左至右转了一圈,随即瞄准无心,“嗤”的一笑。
无心打了个冷战,感觉对方有一点眼熟,可要说是谁,却又死活想不起。畏惧似的往史高飞身边躲了躲,他当儿子当得正幸福,真怕来个知情人戳穿了他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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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思汉和白大千四手交握,上下摇动:“称你一声老弟不介意吧?”
白大千配合着他的动作:“不介意不介意,叫老弟正合适。听丁老兄你的口音,也是北方人?”
丁思汉嘻嘻哈哈:“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说的就是我了。”然后他歪着脑袋,目光越过了白大千的肩膀:“后面两个小伙子是白老弟的高徒吗?”
白大千松了手,侧身让史高飞和无心也亮了相。要说体面,史高飞的形象最好,走t台都够资格了,只可惜状态太不稳定,未等白大千开口,他已经自顾自的走到一旁,看起了墙壁上的卡通画。无心孤零零的站在原地,走也不是留也不是。飞快的又瞄了丁思汉一眼,他怎么看怎么感觉对方似曾相识。正是心中打鼓之际,白大千已经将他介绍完毕。
勉强对着丁思汉笑了一下,他无话可说。然而丁思汉却是开了口:“好,真年轻。”
此言一出,无心的脑子里拉了警铃。盯着丁思汉的眼睛怔了一瞬,他忽然认出了对方。
“你……”他颤悠悠的打了结巴:“你……你好。”
丁思汉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抬手一指无心的鼻尖:“小伙子,我不认识你,你认识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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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思汉又搓了搓手,随即上前捧住无心的脸用力一挤:“年轻貌美啊,不错不错。”
未等无心反抗,包房内部忽然响起一声惊叫。丁思汉回头一瞧,只见史高飞不知何时转到了丁丁身后,一手掐着丁丁的脖子,另一手捏住了丁丁的面颊。双方遥遥的对视一眼,史高飞怒道:“老家伙,再不放开我的儿子,我就捏死你的鸭子!”
丁思汉吓了一跳,立刻松了手。而丁丁被史高飞捏得嘴唇突出,有口难言。史高飞伸头看了看他的侧影,紧接着抬头对白大千和无心笑道:“哈哈哈,你们看,他真的很像鸭子耶!”
白大千讪讪的转向丁思汉,同时抬起手指点了点太阳。丁思汉登时了然,了然之余又很惊讶,不知道白大千作为一名新兴的大师,为何会收这么一位脑筋短路的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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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本来就不甚高兴,在被史高飞捏痛了脸之后,越发的郁郁寡欢。在等待上菜的间隙里,丁思汉用一侧胳膊肘撑上桌面,托着面颊含笑发问:“你们两个,谁是谁的儿子?”
无心怕史高飞胡说八道,只得主动答道:“我是儿子,他是爸爸。”
此言一出,白大千羞愧的低下了头,心想对方一定以为自己两个徒弟全是疯的reads;。
丁思汉点了点头:“有趣,虽然我还是没听懂。”
白大千一伸脖子,用自己堂皇的大白脸阻挡了丁思汉的目光:“丁老兄,晚辈的事情姑且不要管它,我们既然有缘相见了,不如好好蹈一谈正事。”
丁思汉刚要回答,包房房门一开,却是到了上菜时间。史高飞当即抓起无心的一只手,将一副筷子塞进了他的手中,口中兴高采烈的欢呼道:“宝宝,吃饭了!”
白大千和丁丁一起叹了口气,无心则是将要脸红,喃喃的想要抽回手:“我不饿。”
史高飞知道自己的儿子一贯嘴馋,所以根本不信:“不饿?不爱吃吗?要不然爸爸带你去买香芋派?”
无心凑到史高飞耳边,压低声音急道:“爸!你不要当着外人叫我宝宝。”
史高飞恍然大悟,深深的一点头:“哦,爸爸忘了!”
史高飞由着性子连吃带说,无心想要倾听白大千和丁思汉蹈话内容,然而虽是近在咫尺,可因史高飞吵个不停,以至于他竟是一句也没听清楚。后来史高飞终于暂时安静了,无心在他专心致志剥虾壳之际,只听白大千笑道:“原来丁老兄还是在江口市长住过几年的。”
丁思汉点了一根雪茄,回答之前先深吸了一口:“当初来的还是太仓促了,以为可以在生意上发点小财,挣一点养老钱,没想到我不是经商的料,对于本地的情况也了解不深。( )加之身体不好,总要回家养病,所以才半途而废,没能把度假村经营到底。”
白大千做出同情神色:“丁老兄有什么病?”
丁思汉坦然的答道:“小病,精神分裂症。”
白大千的心一哆嗦,暗想难道我今年命犯精神病?身边的两位已经是不正常了,来了个对头更是凶险,居然还会分裂。温柔如水的笑了一笑,他问丁思汉:“现在已经痊愈了吗?”
丁思汉咬着雪茄,先是抬手摁了摁胸膛,随即笑道:“没事,有事的话,我也不能坐在这里同你讲话reads;。”
白大千很勉强的继续微笑:“好,老兄吉人自有天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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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思汉很舒服的向后一仰,又对着无心翘起了二郎腿:“丁小猫,也有人叫我小丁猫,不过我改名了,现在我叫丁思汉。思想的思,好汉的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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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一扬眉毛:“你刚知道?不过丁思汉也马马虎虎,好像是说你在想汉子,幸好你是个男人。”
丁思汉抬了头,脸上现出愕然神情:“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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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思汉恨不能啐他一口:“他不是我的儿子,他是顾基的儿子!顾基你还记不记得?一个傻大个儿!”
无心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影影绰绰的想起了顾基这么个人。原来当初丁思汉胸怀祖国放眼世界,当真是带着顾基逃离北大荒,跑去缅甸闹起了革命。可惜事与愿违,他们跟着缅共越混越惨,最后实在是没活路了,只得作鸟兽散。而顾基虽然一贯是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可是在革命最艰苦的时候,他竟然和一位云南女知青搞出了个私生子。私生子先是由女知青抚养着,后来女知青病死了,私生子只好转给顾基接手。顾基不会养孩子,不想要;而丁思汉见孩子生得可爱,却是动了恻隐之心,顾基不要,他要。
私生子从此跟着丁思汉姓了丁。而丁思汉脱离缅共自力更生,凭着先天的本事,居然在阴阳一道上发了大财。丁丁十岁回国,一直在昂贵的国际学校里读书,越长越大,越大越像他亲生父亲,是标准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丁思汉在他身上耗费金钱心血无数,可他最终连个野鸡大学都没能读完。除此之外,他本事不大,脾气不小,很会对着他的阿爸发飙。丁思汉把他从小幼童养到了三十岁,展望前途,前途漫漫,只要丁思汉不死,恐怕还得把他养到四十岁五十岁。
“报应啊。”丁思汉把被烟草熏黄了的手指插到一头花白短发里面,缓缓的向后梳去:“当初我拿顾基当奴才,现在轮到他儿子把我当奴才了。”
无旋得很有趣味:“顾基呢?”
丁思汉轻描淡写的答道:“他中了风,偏瘫,我把他送到老人院里去了。”
无心不知道老人院是个什么环境,想了一想,还是想象不出:“老人院……好吗?”
丁思汉一摊双手:“里面全是一些没人要的老家伙,应该是不怎么样。不过我花了足够的钱,让他能够住单人间,吃的好喝的好,也不会受护工的虐待。”
无心不再问了,改为专心审视丁思汉的面孔。对方眼角的皱纹和松弛的皮肤都让他感觉新鲜。他很久很久没有陪过一个人从小活到老了,对着面前这个一身娇嫩颜色的小老头,他双手做痒,恨不能去拍拍对方的脑袋。
丁思汉用鞋尖轻轻磕打着圆桌桌腿,对无心说道:“你想办法帮帮我的忙,让白大千把我的小儿子还给我。不肯还,借给我也行。我在云南揽到了一笔生意,急着用它。”
无心盯着他的脸,忽然问道:“精神分裂症真的好了吗?”
丁思汉没言语,只抬手又用力的按了按胸口,仿佛随时会有活物破胸而出。望着上方一排极长的凤尾竹叶子,他沉默了片刻,末了答道:“她很麻烦。我真怕她会伤害我的家人。”
然后他望向无心:“我是说丁丁。我没有正式结过婚,只有丁丁一个儿子。”
然后他将双手十指交叉着放在了大腿上,悠然神往似的去看远处:“我需要很多很多的钱,没有钱丁丁会饿死reads;。幸好我还有下辈子下下辈子,否则做一个永远都不能退休的老家伙,真是太可怜了。”
无心低头对着桌面,看桌面倒映出了大厅天花板上的点点灯光:“我也不能退休,习惯就好了。”
丁思汉放下了腿,手扶膝盖向无薪过了身:“无论如何,尽快把我的小儿子给我。我拿到了它,好马上启程回云南。别让我在你身边停留太久,我对你没有恶意,可是她就不一定了。”
无旋到这里,忽然发现事态严重:“说实话,那个东西真不在我们的控制中。它行踪不定,根本没法子去找。”
丁思汉把双臂抱在胸前,很怀疑的看着无心:“你知道,我曾经让鬼魂上过白大千的身。他可在你家的厨房里见过它!”
无心前倾身体,因为极力想要压低声音,所以快要把嘴凑到了丁思汉的脸上:“谁知道它那天晚上为什么会出现?我只知道它不会伤害白大千!它就像——就像——就像已经认了白大千做主人似的!”
丁思汉一拍大腿:“这个吃里扒外的小崽子!”然后他一指无心:“我们好像真是天生的冤家,过去的事情不提了,据我所知,我埋在度假村里的骨符也是被你们破坏的,你知不知道我当初为了抓住那几只鬼,费了多大的心思?”
无心毫无诚意的辩解道:“不知道是你埋的嘛!你也是的,既然要走,为什么不把它们一起带上?”
丁思汉咬了咬牙,脸上有了一点怒容:“我那个时候……状况不大好,顾不上它们了。”
无心和丁思汉在凤尾竹下密谈许久,末了初步达成协议,一前一后的回了包房。
史高飞给无心剥了一大碗虾肉。白大千则是在和丁丁闲聊。见他二人回来了,白大千继续谈笑风生,根本不往正题上靠。及至酒足饭饱了,双方一团和气的出了餐厅,各自离去。
在他们坐上出租车回家之时,史丹凤正坐在史高飞的卧室里看电视。电视里演的是什么,她全然不知道。手里抱着无心的枕头,她正在魂游天外,可要说是在思念无心,也不准确。
她也不清楚自己到底在想什么,只隐隐的感觉自己恐怕是要思春reads;。二十来岁的时候,她也曾有过许多玫瑰色的美梦,不过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她在近几年里一直活得心如止水。好端端的,怎么就又活回去了呢?
把怀里的枕头又搂紧了一点,她忽然生出了一个新想法:“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莫非我要变成狼了?”
史丹凤并没有做母狼的意愿,不过缓缓揉搓着怀里的大枕头,她的内心的确是十分骚动。
正是心乱如麻之际,房门一响,白大千等人回来了。白大千一边往里走,一边回头对无心说话:“什么?让他亲自来抓?当然,我倒是没意见,可他会不会影响我们做生意?”
无心手里攥着一根奇长登葫芦,同时口中反问:“要不然能怎么办?他像狗皮膏药一样,你不让他抓,他一定缠着你不放。”然后他转向史丹凤,笑眯眯的喊了一声:“姐。”
史丹凤迎到客厅里站住了,舔了舔嘴唇,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而无心把手里登葫芦向前一递:“姐,给你买的。”
史丹凤接了糖葫芦:“你吃了吗?”
无心站在墙边,脱了外套往简易衣帽钩上挂:“没吃。”
史丹凤听了,就一直拿着糖葫芦不动口。等到无心换了家常衣服,随着史高飞进卧室了,她才跪坐在床垫一角,举着糖葫芦对无心招了招手:“过来,我一个人吃不完,你先吃。”
无心四脚着地的爬到了她身边,伸长了脖子张大了嘴,咬下了一枚山楂。嚼着山楂扭头望向史丹凤,他见史丹凤没有收回手的意思,便张开嘴,又咬一枚。
史丹凤近距离的望着他的额头、鼻梁、嘴唇、下巴,望着望着,忽然想起了小红帽的故事,并且感觉自己是故事中的狼外婆。
“怎么搞的?”她沉沉的思索,因为一直以为自己已经变成了性冷淡,所以对自己此刻的不冷淡,她感觉很是不可思议:“我总不会是看上他了吧?可他连个人都不是,而且刚出生了半年,品种和年龄都不合适呀!我要是真和他好上了,是不是得算人兽?我的娘啊,我口味好重!遗传的力量真强大,可能我也要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