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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 意外的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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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那端传来了胡瑾泉惊喜的声音,

    “妖睛?长什么样子?”

    李逸一听,心中大喜,看这样子师父是知道啊。他连忙将妖睛的主要特征描述了一遍,然后满怀希翼的问道:

    “师父,你在哪里见过这种牡丹,还能找到吗?”

    “哦,我没见过,也没听说过。”

    “那你刚才那么兴奋,我还以为以前你见过呢!”

    “哈哈,我以为你说的是妖精,我在想,牡丹都是气质雍容、姿态典雅的大花,那么,能被起名叫做妖精又该是个什么样子?没想到你说的是眼睛这个妖睛……”

    “呃……”

    结结实实的被调戏了一把的李逸郁闷的挂了电话,可没想到,刚把手机收起来,就又接到了胡瑾泉的电话,

    “那牡丹是人工培育的还是野生的?”

    “他们说是野生的,而且就发现了这一株。”

    电话那端的胡瑾泉沉吟了一下,说道:

    “无论是人工培育还是野生的,很可能都不止一株,你明天再去看看,如果没有,隔几天再去,多半就又有了,那时候,你说不定能问出真话。对了,记得给我传张照片过来。”

    李逸一想,也确实是这个道理,这花之所以能标价28.8万,不就是因为少吗?要是呼呼啦啦一下摆个五六盆,谁还会买?可要是隔几天放一盆,那就不好说了,总有像他这样的冤大头上当……

    不过,他们又怎么能知道,别说是28.8万,而且只有一盆,其实哪怕就是再贵点,再多几盆,只要其中蕴含有凉气,他都会高高兴兴的去当这个冤大头的!

    因为这是第一种鉴灵牌从其中吸收到凉气的植物,一定非比寻常!

    第二天,李逸先是耐着性子将广场上那些摊位的各种花草挨个摸了个遍,一无所获后才心怀忐忑的走进了展馆,这会儿,他们如果还有的话,应该会摆出来了吧?

    可惜,当他赶到那个摊位的时候,并没有看到另一盆妖睛,他有点失望的将昨天剩下没有扫荡的展位上的花又挨个摸了一遍,很遗憾,一无所获。

    离开展馆的时候,他心有不甘的回头望了一眼,话说,你们这门票钱挣得还真容易,用盆花吊着他,只要他还在,岂不是每天都要消费一张票?

    ……

    相对于水墨而言,工笔对于李逸来说,要更加的吃力一些。一是因为他之前没有任何的基础,二是比起水墨那种可以肆意挥洒的画风来说,这种细腻严格的东西和他跳脱的性子有些不太相符,因而一直苦练到第五天头上,他才画出了第一幅自己感觉比较满意的作品。

    收好画夹,默默静静的回想了一遍这几天作画的心得,他站了起来,看着不远处的一片湖面默默不语。

    这五天时间,他每天一大早就会去博览会展馆转上一圈,却再也没看到第二株妖睛,他知道,恐怕是真的只有这么一株了。

    而五天来,他剩下的时间每天都是在这个小公园里度过的。这里也有牡丹,但无论是种植面积还是规模,都要远远的小于国花园、神州牡丹园那几个被用来作为主会场的公园,而且因为节会的原因,这里除了一些居住在附近的老人,游客更是少的可怜。

    在这样的环境里,他的水墨牡丹只用了三个半天就完成了五幅能够上交的作业,而今天,第一幅工笔也终于艰难出炉。

    与苦练工笔水墨相对应的是,这五天他没有动笔写过一个字。只是这会儿看着不远处那波光粼粼的湖面旁边,一朵花径大如碗口的紫红牡丹,随着微风微微摇曳,仿佛那款款走来的绝代佳人,他忽然有了一种动笔的冲动。

    “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这是一首由唐代家,唐代中晚期著名诗人,名动天下的《陋室铭》的作者,人称诗豪的刘禹锡所写的一首《赏牡丹》。

    当这首诗被李逸用工工整整的小楷誊录在刚刚画好的那幅工笔牡丹图上的时候,他忽然明白,他已经推开了书法的那扇大门!

    虽然,在画上用楷书题诗看起来有些不太协调,但是单单就这笔字而言,他突破了!

    五天不动笔,动笔破天穹!

    从此,他也可以称家了!书法家!

    人生的轨迹就是如此的诡异,李逸先是获得鉴灵牌,让他立志成为一名全面的鉴定大家,紧接着被胡志远收为弟子,又让他梦想成为一名雕刻家。而钟皓晴和胡瑾泉收他为徒,主要是想教他鉴定,以及水墨山水和工笔花鸟,而现在,居然是书法最先称家!

    他仔细的欣赏着画夹上的工笔牡丹和那首《赏牡丹》,心情有点激动。正在这时,一个好听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咦?李逸?没想到你的字能写的这么好!”

    什么意思?画题字,字配画,现在只提字却不提画,意思是说他这幅画不值一提了?

    自己的孩子自己打没问题,别人你说一句试试!

    虽然你声音很好听,虽然你可能是名美女,但是……但是因为你不负责任的言论,我必须要声讨你!我要为自己的画找回公道!

    然而,当他气哼哼的转身准备找来人算账时,映入他眼帘的却是一张熟悉而又陌生的娇颜,那颜色,竟似比刚刚引起他触动的牡丹还要惊艳。

    “这幅画也比我画的好,嗯,只是为什么不用行书题字?”

    “咳咳咳……这个……那个……因为我还不会写行书,对了,陆凝霜,你怎么也跑这儿来了?”

    陆凝霜看着他尴尬的表情,掩嘴轻轻一笑,侧着脑袋,一双仿佛会说话的大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李逸,

    “原来你真的知道我的名字,表姐给我说的时候我还不相信呢。我问你,你们男孩子对女孩子,是不是每一个都是这样?”

    顿时,李逸的脸变成了一个苦瓜,菇凉,你会不会聊天?你这样直接的问,让我怎么好承认,其实,这个,好像……只是因为那个人是你?

    陆凝霜看到李逸的蔫相,脸上的笑意就如那初绽的牡丹,那生动而自然的笑容差点没让李逸看直了眼睛。妈蛋,怎么回事,老子好歹也是经历过三大美女蹂躏而坚挺不倒的强大男子汉,怎么竟会在这个小丫头面前表现的如此失态,如此不堪?

    “好了,不逗你玩了。正式介绍一下,我叫陆凝霜,陆游的陆,剑崖鞭节青石珠,白騧吹湍凝霜须的凝霜,李逸,很高兴认识你!”

    听到陆凝霜的自我介绍,李逸有点蒙圈,什么编结?什么白什么?菇凉,咱好好说话不行吗?你不能因为看到我誊录了一首诗就采用这么文雅的交流方式,要知道,这诗是我知道要来阳洛才故意背来装逼的啊!

    “你好,陆凝霜,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陆凝霜微笑着点点头,一边看着李逸那幅牡丹图,一边轻声道:

    “不知道因为什么,这次看到你,我竟然会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她抬起头,大眼睛眨了眨,

    “李逸,谢谢你帮我表姐抓住了那个江洋大盗,帮我姨父追回了他们的传家之宝,也谢谢你在燕京,在香港,在仰光都帮了我表姐不小的忙,谢谢。”

    说完,她冲着李逸嫣然一笑,伸出了一只白白嫩嫩的小手。

    李逸想起那些诡异的相逢,也有些无奈的笑着摇了摇头,

    “都是机缘巧合罢了,不过,这也正正说明我们确实是有缘分。”

    他看了一眼陆凝霜背在背后的画夹,接着笑道:

    “在这么大的一座城市,居然会因为画牡丹而再次相遇,这就再一次的验证了,我们有缘。”

    一只冰凉而滑腻的小手和他的大手轻轻一触,就收了回去,而那种动人的感觉,却仿佛过电一般,从李逸的心底流过,原来这就是温泉水滑洗凝脂的感觉!

    “嗯,既是有缘,那我就请你吃顿饭吧。我知道附近有家饭店的牡丹燕菜做的非常好吃,我们就去那里吧。”

    李逸点点头,他知道这道菜。

    相传,武则天称帝后,各级官员为了迎合,上报了不少“祥瑞”,其中有一次,报上来的就是洛阳东关外地里长出的一个大白萝卜!

    这个萝卜长有三尺,上青下白,因而理所当然的被当成吉祥之物敬献给了女皇。武则天很是欢喜,就命皇宫御厨,把这个拿去,给老娘我做一道好吃的菜来!

    可是,萝卜又能做出什么好菜?但女皇之命又不敢不遵,御厨没有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对萝卜进行了多道加工,并掺入山珍海味,最后烹制成了一道羹汤。

    武则天品尝之后,感觉香美爽口,很有燕窝汤的味道,就赐名为“假燕菜”。从此,她的菜单上就加上了一道“假燕菜”。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假燕菜”很快就在官员和民间流传了开来。

    后来,随着时代的推移,武则天的赐名逐渐湮没,人们就将这道菜称为“阳洛燕菜”,又名“牡丹燕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