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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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大概是在上小学吧,有一次学校里组织春游活动,目的地是我们市郊不远的一个山间小溪。那个地方是很多人儿时的回忆,不过因为时代的建设,现在已经改建成了发电站。不过在当时那个年代,许多人周末的时候都会带着家里人去那小溪里玩,水很浅,既满足了孩子们戏水的乐趣,还不会有什么安全隐患。每到春天的时候,还能够在溪流当中摸螃蟹,运气好的话,还能够摸到乌龟。
不过当时学校的要求,为了锻炼孩子们的自理能力,把每四五个孩子分为一组,大家分工任务,有的人带锅碗瓢盆,有的人带柴火,有的人则准备食材,学校要让孩子们自己动手,进行一场溪流边的野炊活动。
而当时我的这一组里,我虽然是带锅碗瓢盆的,但却也是生火做饭的那位。由于家庭的原因,目前在我年幼的时候还没从工厂里离职,父亲是盲人,日常是能够自理的,但是做饭菜却需要家里人帮忙。所以我很小就学会了做饭做菜,只不过味道不见得好吃罢了。
那天我自告奋勇的去生火做饭,可是由于其他小朋友从家里带来的肉切得厚薄不一,于是当下锅煮了之后,就有的生有的熟。我则是运气比较不好的那个,当别人都开始动嘴吃了,我还在继续做菜。而当我做完菜准备品尝一下自己的战斗成果的时候,却发现我钟爱的肉,只剩下一些皮粗肉厚的。
夹生的,咬不动,肉里还有没能够完全煮烂的血,一嘴下去,猪肉里溅射出来那生不生熟不熟的肉质,夹杂着一股子猪血的味道,非常古怪。而猪肉也因为没熟的关系,咬不穿,嚼不烂,好像是咬到了一块橡胶一般。
之所以说这些,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形容并回忆一下。因为当时我不假思索地在那个袭击我父母的家伙耳朵上咬下去的时候,入口的第一个感觉,大致上就是如此。
和嚼半生肉有点不一样的感觉是,耳朵上有一层薄薄的脆骨,皮肤的韧性抵不过牙齿的尖利,毕竟我们人类咬合的力量,堪称全身力量之最。所以在那一咬一撕之下,这家伙的耳朵就被我咬下了一半。
伴随着一阵痛苦的惨叫,我嘴里尝到了一种血腥味,人血的血腥味。那是一种微微有点咸的味道,又有些酸涩,当那种湿漉漉的感觉从我的齿缝和唇间往外流淌的时候,我竟然不知为何,感到一种莫名的兴奋。也许是我们人类称霸了地球,但其远古本质中那种嗜血的感觉,依旧还被很深的隐藏着。所谓快意恩仇,听见一个我所痛恨的人在我面前发出凄厉的惨叫,我内心得到一种莫大的快感,这样的感觉刺激着我的神经,神经的快速短路阻碍了我大脑的思考,于是我好像小时候玩水似的,把嘴里的半个耳朵“噗”地一声喷了出来,溅射到我面前的墙壁上,有很多星星点点的红色,很像是落了一地的花瓣,接着我再一次长大了我的嘴巴,低着脑袋又一次朝着他咬了过去。
不过这一次我没有再咬他的耳朵,具体原因我也不知道,但那一刻我是下意识地避开了耳朵,转而咬到了他左脸的颧骨上。
此人的颧骨比较大,也有些凸出。被我咬掉耳朵后因为惨叫的关系,张大了嘴巴造成颧骨上的苹果肌更加隆起,也比较方便我下嘴。不过这一下咬下去,那感觉却跟耳朵有很大不同。如果说咬他耳朵的时候好像是在撕扯一张厚厚的纸的话,那么咬在他颧骨上的那一口,尽管更加用力,用力到我耳朵里都能够隐隐听见我牙齿过度使劲后那种“咯咯咯”的声音,但这坨肉却很紧实,我无论怎么拽扯撕咬,都无法从他的脸上扯下一整块肉来,只是咬破了脸上的皮,牙齿陷入肉里,绵绵的感觉。
随着他的再一次惨叫,这次的叫喊较之刚才更加歇斯底里,以前常常听人说“杀猪般的叫喊”,我想应该就是此刻的状况吧。我感觉到他被我压住的身子开始拼命地蹬腿,身体也开始麻绳状地不断扭动着,他想要伸手去捂住自己受伤的脸跟耳朵,但手却被我压在我的腋下,他抬不起来,于是只能紧紧闭着眼,张着嘴巴呼天抢地地叫喊。嘴里的牙齿缝隙里,有些红红的血迹,我想那可能是刚才我脑门子撞的那一下,让他嘴里也有点出血吧。
看到他表情的时候,我一下子无比清晰地感觉到了我嘴里的血腥味,理智也在那一瞬间被拉了回来。我从小跟人打架都一直最鄙夷打不过就咬人的行为,没想到今天情急之下,我竟然变成了一个我自己都会鄙夷的人。
神志的恢复让我身体有些放松,于是把这家伙压得也没有那么用力了。这家伙的挣扎就显得有点难以控制,他扭动的身躯,让我感觉自己有点像是一个在电视里看到过的斗牛士,疯牛在屁股下面拼命蹬腿,而我则需要想尽办法不让自己掉落到牛背下去。
先前的连续两口咬人,显然让正在一边帮忙的杨洪军吓得傻了眼,短短一两秒钟,对方的脸上就变得鲜血模糊。可能是害怕我发起疯来失手打死了对方,将来落得跟杨洪军一样的结局,于是他在愣了几秒钟之后,就一下子从我的身后环抱住我,奋力把我从那家伙的身子上拉了起来。
可在我起身之后,那家伙也并没有站起身来夺路而逃,而是躺在地上,不断翻滚,终于被解放出来的双手,迫不及待地捂住了自己受伤的部位。一边捂住,一边忍不住哀哀呻吟。马天才此刻也赶了过来,他直接就看到了这血肉模糊的一刻,我脸上都是这家伙的血,那样子想必也有些狰狞,马天才可能会认为我吃了对方一块肉吧。不过他还算理智,眼看杨洪军拉住了我,于是他上前来拖住我父亲的脚,把我父亲拖到了另一边。
父亲看上去虽然虚弱,但是似乎没有受什么伤。可能只是这突如其来的一切,是他这一生目前为止从未遇到过的状况,有些懵,有些吓坏了吧。母亲也在这个时候跑了过来,扶起了我的父亲,看到家人都安全了,我才算是紧绷的神经松懈了下来,这一松懈,却有点脚下发软,要知道我和杨洪军都只穿了个裤衩,而他从背后抱着我,那个画面,光是想一想,我都觉得激情四射。
杨洪军在我身后冲着马天才喊道:“老马!把你的皮带给我!”他的语气急促,有点气喘吁吁,想必把我这么个精壮小伙控制住,也不是件省力的事。于是马天才迅速抽下了自己腰间的皮带,然后丢给了杨洪军,杨洪军这时候才放开了我,不过这一放却伴随着一个把我朝后推的动作,我脚下本来就有点发软,被他这样用力一推,我踉踉跄跄就朝着马天才退了过去。马天才一下子伸手扶住了我,而与此同时,杨洪军迅速一个蹲身,把地上还在呻吟的那家伙的双手抓住,一个拽扯,就好像是烙饼翻面一样,就让这家伙翻了个身,背部朝上。
杨洪军抓住他的手腕,反向一掰,将他的双手合拢在自己尾椎的位置,接着迅速把皮带一阵缠绕,就将此人捆了起来。
我蹲在一边检查父亲是否身上有伤,却见杨洪军绑好这家伙之后,也是一屁股坐在地上,呼呼喘气。几秒钟后,他对马天才说:“老马,带电话了吗?”马天才说带着呢,说完就把电话递给了杨洪军。
杨洪军接过来之后,迅速拨打电话,这并不是110的报警电话,因为案件不止三个数。而杨洪军熟练地按,说明他早已把这个号码烂熟于心,应该是他信得过的人,或者就是公安局里他的同事。他接起电话后说:“小陈,我是杨洪军,我在招待所四楼,有突发情况,我们的受保护对象在房间里面遇袭,现在嫌疑人已经被控制了,其他人员有人受了轻伤,你赶紧带一队人过来抓人。”
他顿了顿又接着说道:“你来的时候把医务室值班的人也带过来,嫌疑犯受了伤,有出血现象,是外伤,让她带上医疗包,现场处理一下。今天晚上大家谁也别睡了,马上立案侦查,连夜突审。”
杨洪军语气带着一种兴奋,因为他觉得既然有歹徒半夜潜入到四楼来行凶,那就肯定是带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心理来的,这说明指使他来的人,是给他下达了死命令,否则就算是一个歹徒再怎么穷凶极恶,潜入到警察局的招待所来犯案的可能性,实在是不大。
挂上电话之后,杨洪军转头对我说:“对方来灭口了,说明我们距离真相已经很近了。凯子,你先回去把裤子穿上,顺便把我的裤子也带过来。”我点点头,马天才和我妈妈也说这里有他们,于是我就离开了房间,回房穿好裤子再拿了杨洪军的裤子来。
刚要回去我父母的房间,听见不远处楼梯口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脚步声,转头一看,杨洪军刚刚打电话的那个小陈,正带着三四个便衣警察,还有一个提着医药箱的女孩子上楼走了过来。
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大概是在上小学吧,有一次学校里组织春游活动,目的地是我们市郊不远的一个山间小溪。那个地方是很多人儿时的回忆,不过因为时代的建设,现在已经改建成了发电站。不过在当时那个年代,许多人周末的时候都会带着家里人去那小溪里玩,水很浅,既满足了孩子们戏水的乐趣,还不会有什么安全隐患。每到春天的时候,还能够在溪流当中摸螃蟹,运气好的话,还能够摸到乌龟。
不过当时学校的要求,为了锻炼孩子们的自理能力,把每四五个孩子分为一组,大家分工任务,有的人带锅碗瓢盆,有的人带柴火,有的人则准备食材,学校要让孩子们自己动手,进行一场溪流边的野炊活动。
而当时我的这一组里,我虽然是带锅碗瓢盆的,但却也是生火做饭的那位。由于家庭的原因,目前在我年幼的时候还没从工厂里离职,父亲是盲人,日常是能够自理的,但是做饭菜却需要家里人帮忙。所以我很小就学会了做饭做菜,只不过味道不见得好吃罢了。
那天我自告奋勇的去生火做饭,可是由于其他小朋友从家里带来的肉切得厚薄不一,于是当下锅煮了之后,就有的生有的熟。我则是运气比较不好的那个,当别人都开始动嘴吃了,我还在继续做菜。而当我做完菜准备品尝一下自己的战斗成果的时候,却发现我钟爱的肉,只剩下一些皮粗肉厚的。
夹生的,咬不动,肉里还有没能够完全煮烂的血,一嘴下去,猪肉里溅射出来那生不生熟不熟的肉质,夹杂着一股子猪血的味道,非常古怪。而猪肉也因为没熟的关系,咬不穿,嚼不烂,好像是咬到了一块橡胶一般。
之所以说这些,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形容并回忆一下。因为当时我不假思索地在那个袭击我父母的家伙耳朵上咬下去的时候,入口的第一个感觉,大致上就是如此。
和嚼半生肉有点不一样的感觉是,耳朵上有一层薄薄的脆骨,皮肤的韧性抵不过牙齿的尖利,毕竟我们人类咬合的力量,堪称全身力量之最。所以在那一咬一撕之下,这家伙的耳朵就被我咬下了一半。
伴随着一阵痛苦的惨叫,我嘴里尝到了一种血腥味,人血的血腥味。那是一种微微有点咸的味道,又有些酸涩,当那种湿漉漉的感觉从我的齿缝和唇间往外流淌的时候,我竟然不知为何,感到一种莫名的兴奋。也许是我们人类称霸了地球,但其远古本质中那种嗜血的感觉,依旧还被很深的隐藏着。所谓快意恩仇,听见一个我所痛恨的人在我面前发出凄厉的惨叫,我内心得到一种莫大的快感,这样的感觉刺激着我的神经,神经的快速短路阻碍了我大脑的思考,于是我好像小时候玩水似的,把嘴里的半个耳朵“噗”地一声喷了出来,溅射到我面前的墙壁上,有很多星星点点的红色,很像是落了一地的花瓣,接着我再一次长大了我的嘴巴,低着脑袋又一次朝着他咬了过去。
不过这一次我没有再咬他的耳朵,具体原因我也不知道,但那一刻我是下意识地避开了耳朵,转而咬到了他左脸的颧骨上。
此人的颧骨比较大,也有些凸出。被我咬掉耳朵后因为惨叫的关系,张大了嘴巴造成颧骨上的苹果肌更加隆起,也比较方便我下嘴。不过这一下咬下去,那感觉却跟耳朵有很大不同。如果说咬他耳朵的时候好像是在撕扯一张厚厚的纸的话,那么咬在他颧骨上的那一口,尽管更加用力,用力到我耳朵里都能够隐隐听见我牙齿过度使劲后那种“咯咯咯”的声音,但这坨肉却很紧实,我无论怎么拽扯撕咬,都无法从他的脸上扯下一整块肉来,只是咬破了脸上的皮,牙齿陷入肉里,绵绵的感觉。
随着他的再一次惨叫,这次的叫喊较之刚才更加歇斯底里,以前常常听人说“杀猪般的叫喊”,我想应该就是此刻的状况吧。我感觉到他被我压住的身子开始拼命地蹬腿,身体也开始麻绳状地不断扭动着,他想要伸手去捂住自己受伤的脸跟耳朵,但手却被我压在我的腋下,他抬不起来,于是只能紧紧闭着眼,张着嘴巴呼天抢地地叫喊。嘴里的牙齿缝隙里,有些红红的血迹,我想那可能是刚才我脑门子撞的那一下,让他嘴里也有点出血吧。
看到他表情的时候,我一下子无比清晰地感觉到了我嘴里的血腥味,理智也在那一瞬间被拉了回来。我从小跟人打架都一直最鄙夷打不过就咬人的行为,没想到今天情急之下,我竟然变成了一个我自己都会鄙夷的人。
神志的恢复让我身体有些放松,于是把这家伙压得也没有那么用力了。这家伙的挣扎就显得有点难以控制,他扭动的身躯,让我感觉自己有点像是一个在电视里看到过的斗牛士,疯牛在屁股下面拼命蹬腿,而我则需要想尽办法不让自己掉落到牛背下去。
先前的连续两口咬人,显然让正在一边帮忙的杨洪军吓得傻了眼,短短一两秒钟,对方的脸上就变得鲜血模糊。可能是害怕我发起疯来失手打死了对方,将来落得跟杨洪军一样的结局,于是他在愣了几秒钟之后,就一下子从我的身后环抱住我,奋力把我从那家伙的身子上拉了起来。
可在我起身之后,那家伙也并没有站起身来夺路而逃,而是躺在地上,不断翻滚,终于被解放出来的双手,迫不及待地捂住了自己受伤的部位。一边捂住,一边忍不住哀哀呻吟。马天才此刻也赶了过来,他直接就看到了这血肉模糊的一刻,我脸上都是这家伙的血,那样子想必也有些狰狞,马天才可能会认为我吃了对方一块肉吧。不过他还算理智,眼看杨洪军拉住了我,于是他上前来拖住我父亲的脚,把我父亲拖到了另一边。
父亲看上去虽然虚弱,但是似乎没有受什么伤。可能只是这突如其来的一切,是他这一生目前为止从未遇到过的状况,有些懵,有些吓坏了吧。母亲也在这个时候跑了过来,扶起了我的父亲,看到家人都安全了,我才算是紧绷的神经松懈了下来,这一松懈,却有点脚下发软,要知道我和杨洪军都只穿了个裤衩,而他从背后抱着我,那个画面,光是想一想,我都觉得激情四射。
杨洪军在我身后冲着马天才喊道:“老马!把你的皮带给我!”他的语气急促,有点气喘吁吁,想必把我这么个精壮小伙控制住,也不是件省力的事。于是马天才迅速抽下了自己腰间的皮带,然后丢给了杨洪军,杨洪军这时候才放开了我,不过这一放却伴随着一个把我朝后推的动作,我脚下本来就有点发软,被他这样用力一推,我踉踉跄跄就朝着马天才退了过去。马天才一下子伸手扶住了我,而与此同时,杨洪军迅速一个蹲身,把地上还在呻吟的那家伙的双手抓住,一个拽扯,就好像是烙饼翻面一样,就让这家伙翻了个身,背部朝上。
杨洪军抓住他的手腕,反向一掰,将他的双手合拢在自己尾椎的位置,接着迅速把皮带一阵缠绕,就将此人捆了起来。
我蹲在一边检查父亲是否身上有伤,却见杨洪军绑好这家伙之后,也是一屁股坐在地上,呼呼喘气。几秒钟后,他对马天才说:“老马,带电话了吗?”马天才说带着呢,说完就把电话递给了杨洪军。
杨洪军接过来之后,迅速拨打电话,这并不是110的报警电话,因为案件不止三个数。而杨洪军熟练地按,说明他早已把这个号码烂熟于心,应该是他信得过的人,或者就是公安局里他的同事。他接起电话后说:“小陈,我是杨洪军,我在招待所四楼,有突发情况,我们的受保护对象在房间里面遇袭,现在嫌疑人已经被控制了,其他人员有人受了轻伤,你赶紧带一队人过来抓人。”
他顿了顿又接着说道:“你来的时候把医务室值班的人也带过来,嫌疑犯受了伤,有出血现象,是外伤,让她带上医疗包,现场处理一下。今天晚上大家谁也别睡了,马上立案侦查,连夜突审。”
杨洪军语气带着一种兴奋,因为他觉得既然有歹徒半夜潜入到四楼来行凶,那就肯定是带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心理来的,这说明指使他来的人,是给他下达了死命令,否则就算是一个歹徒再怎么穷凶极恶,潜入到警察局的招待所来犯案的可能性,实在是不大。
挂上电话之后,杨洪军转头对我说:“对方来灭口了,说明我们距离真相已经很近了。凯子,你先回去把裤子穿上,顺便把我的裤子也带过来。”我点点头,马天才和我妈妈也说这里有他们,于是我就离开了房间,回房穿好裤子再拿了杨洪军的裤子来。
刚要回去我父母的房间,听见不远处楼梯口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脚步声,转头一看,杨洪军刚刚打电话的那个小陈,正带着三四个便衣警察,还有一个提着医药箱的女孩子上楼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