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陈胜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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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胜、吴广是九百戍卒中

    最不愿意坐以待毙的,

    也是最有头脑的人。

    铁网帝国

    从某种意义上说,金城千里的大秦王朝,是被陈胜和吴广推翻的。尽管陈胜、吴广的起义军很快被章邯的政府军镇压,他们的“张楚国”也只存在了六个月,但,没有前面的陈胜、吴广,就没有后面的项羽、刘邦,也就没有大秦帝国的二世而亡。

    这一点,毋庸置疑。

    可疑的是,雄才大略的秦始皇,难道当真认为他的王朝是“子孙帝王万世之业”?对于帝国可能面临的挑战和危机,他难道事先一点警觉都没有?

    有的。

    一统天下之后,秦始皇并没有被胜利冲昏头脑。相反,他对自己的革命成果能否巩固,可谓费尽心机。

    为此,秦始皇做了好几件事情。

    最重要的一件事,当然是废封建,设郡县。实际上当时的封建与郡县之争,双方着眼的都是国家的安全和政权的稳固。分歧仅仅在于,王绾他们认为分封诸侯才能保家卫国,秦始皇和李斯则意见相反。

    不过,秦始皇的认识,又比李斯更胜一筹。

    李斯的看法,是封建并不保险。李斯说,周王分封的诸侯到处都是,何其之多。保卫了天子吗?没有。他们自己反倒视如寇仇,打得不可开交,周天子连和事佬都做不成。封建诸侯,是维稳呢,还是添乱?

    秦始皇的看法则更深刻。他干脆认为诸侯的存在,本身就是“不安定因素”。秦始皇说,天下征战不已,就因为有诸侯。有诸侯,天下就成了江湖。大家都争当老大,还有不大打出手的?恢复封建制,岂非制造战争?[1]

    结论是:实行郡县制,帝国才能长治久安。

    历史证明,秦始皇是对的。

    事实上,大秦帝国刚刚灭亡,封建制度就在项羽手中复辟。此公称霸天下后,一口气封了十八个诸侯王。结果怎么样呢?重开战端的忧虑不幸被秦始皇言中。而且最后灭了项羽的,正是被他封在汉中的刘邦。

    接下来,刘邦又差一点重蹈覆辙。

    刘邦称帝之后,同样面临着“要封建还是要郡县”的纠结。最后迫于压力,不得不折中调和,搞“一朝两制”,在天子直辖的畿辅设郡县,畿辅之外封王侯。这就是郡县与封国并行的“郡国制”。

    显然,这是讨价还价和政治妥协的产物。其结果,不是异姓王造反,就是同姓王叛乱。公元前201年,韩王信反。汉高祖前往平叛,被困七天焦头烂额,史称“困平城”。公元前195年,淮南王英布反,高祖又前往平叛,被流矢所中,一命呜呼,史称“病流矢”。刘邦的皇帝生涯,竟是在平叛中度过的,而且按下葫芦起来瓢。

    此后的惠帝刘盈,文帝刘恒,景帝刘启,连续三代不得安宁,前有诸吕封王,后有七国之乱。朝廷不得不殚精竭虑,软硬兼施,直到汉武帝元封五年才算摆平(详见本中华史第八卷《汉武的帝国》)。

    封建,岂非“战争的策源地”?

    相反,郡县制却很快就体现出它的优越性。柳宗元曾这样总结说:秦末天下大乱,有叛人而无叛吏(有叛逆的民众,没有叛逆的官员)。汉初天下大乱,有叛国而无叛郡(有叛逆的封国,没有叛逆的郡县)。中唐天下大乱,有叛将而无叛州(有叛逆的将领,没有叛逆的州府)。柳宗元认为,这就是郡县制的好处。

    由此他得出结论:封建制不可恢复,郡县制不可废除——“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2]

    也许吧,也许。

    事实上,封建与郡县孰优孰劣,是一个可以展开讨论的问题,也是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而且,立场不同,结论也不会相同。但可以肯定,秦的灭亡绝非因为实行了郡县制。相反,这种制度是有利于秦帝国的。

    那就来看看秦的郡县制。

    按照郡县制,帝国不再分封诸侯,而是分为中央和地方。中央有国家元首,这就是皇帝;有政府首脑,这就是宰相。宰相包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号称“三公”。三公之下有“九卿”,相当于政府部长。

    地方则分为郡和县。县隶属于郡,郡隶属于中央。郡的长官是郡守。县的长官,大县叫县令,小县叫县长。他们的副职,郡有郡丞、郡尉,县有县丞、县尉。

    县以下,是乡。乡的负责人,是三老。乡以下,是亭。亭的负责人,是亭长。亭以下,是里。里的负责人,是里魁。里以下,则十家为一什,五家为一伍。

    显然,秦的郡县制,是一个自上而下的垂直系统。中央政府管郡,郡管县,县管乡,乡管亭,亭管里,里下还有什和伍。至高无上的是皇帝,最底层的是小民。

    这是一张铁网,既不疏,更不漏。

    它也是一架机器,一架像电脑一样设定了程序,可以自动运转的统治机器。这架机器是由皇帝操控的。皇帝只要掌握了总开关,帝国就会像巨轮一样驶向前方。

    秦,就是这样一艘“泰坦尼克号”。

    现在已经无法确知这架机器的安装和运行情况。但可以肯定,它的设计复杂而缜密。整个系统以县为关键,为节点。县及县以上三级:中央、郡、县,设官;县以下也是三级:乡、亭、里,设吏。官是“流官”,由中央派遣和任命;吏则“乡绅”,由本地有产业或有德行的人充任。郡县长官是外地人,而且可以调任,就不怕他们变成一方诸侯;乡亭小吏是本地人,则足以摆平江湖,搞掂子民。

    这可真是煞费了苦心。

    在这样严密的控制下,被称为“黔首”的民众,包括代理皇权的官员,又哪有反叛的可能呢?

    几乎没有。

    那么,秦始皇放心了吗?

    也没有。

    焚书坑儒

    确立了郡县制以后,秦始皇又连出数招。

    第一招是“修驰道”,也就是修建以咸阳为中心的全国“高速公路网”。第二是“去险阻”,也就是拆毁六国在险要之处修建的长城巨堑和城郭要塞。第三是“决川防”,也就是决通六国所筑阻塞水道的堤防,疏浚鸿沟,开凿灵渠。第四是“销兵器”,也就是没收全国各地民间的武器,集中运到咸阳,铸成大钟和铜人。第五是“大移民”,也就是将天下豪富迁徙到咸阳,据说多达十二万户。

    这些举措的用心,是显而易见的。

    实际上,帝国的危险无非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草民造反,二是六国复辟,三是蛮族入侵。但无论造反还是复辟,都要钱,要武器,要据点。现在,要塞毁掉了,武器没收了,富豪变成了穷光蛋,他们还造什么反,复什么辟?何况就算变生不测,有了驰道,通了水路,皇帝随时都能调兵遣将,不怕他们翻了天。

    蛮夷戎狄也不难对付,因为秦始皇有的是铁骑,有的是劲旅。他北筑长城,南征百越,并将征战所得之地设为郡县。北方设九原郡,南方设南海、桂林、象郡。于是“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抱怨”,正所谓“良将劲弩,守要害之处;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3]

    即便如此,秦始皇仍不敢掉以轻心。

    他勤政。每天不看完一百二十斤的章奏(竹简),绝不休息。他谨慎。他的殿上,绝不允许有人携带武器,卫士不得命令则不能上殿,以至于荆轲来谋杀他时,所有人都只能干瞪眼。他狐疑。他的住处每天都不一样,谁要是暴露了他的行踪,谁就是死罪。他残忍。有一次,他对李斯的批评被传出宫外。由于查不出泄密的人,便将当时在身边的宫女、宦官和卫士全部杀掉。

    设防如此,秦始皇该坐稳江山了吧?

    抱歉,还没有。因为天下偏有不怕死的人,也偏有直言不讳、喜欢唱对台戏的人。

    比如淳于越。

    淳于越是齐国人,职位是博士。博士就是负责议论政事和掌管礼仪的官员,始皇时期有七十个,领班则叫“仆射”(射读如夜)。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举行国宴,七十位博士集体上前敬酒。仆射周青臣作为领班,便歌功颂德,大唱赞歌。

    周青臣说,陛下“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威德呀!

    秦始皇龙颜大悦。

    淳于越却忍不住了。淳于越说,周青臣这是乱拍马屁!殷、周两代之所以能够延续千年,就因为他们都分封了子弟和功臣。如今陛下自己当了皇帝,凤子龙孙们却变成了平民。将来一旦国家有事,又有谁会来救难呢?

    这当然大煞风景。

    何况这时的大秦,成为帝国已经四年。淳于越居然还重提封建,反对郡县,是可忍孰不可忍!

    不过这一回,秦始皇倒没杀人。他的处置,是让已经担任丞相的李斯提出意见。作为丞相,李斯当然要受理此案。这不仅因为君主所命和职责所在,也因为他自己就是郡县制的拥护者,反封建的急先锋。

    只不过,李斯的意见也不是杀人,而是烧书。

    李斯上书秦始皇说,现在的社会风气很是不好,某些人以古非今,妖言惑众。他们上朝时在心里诽谤,下朝后在街头乱讲,靠非议皇上出名,以持不同政见为誉,带头制造流言蜚语,正所谓“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长此以往,势必君王威望尽失,民间结党营私,帝国危在旦夕。

    问题是,何以如此呢?

    李斯认为,政令不行,议论纷纷,全因为思想不统一,学术太自由,民间思想的影响大于官方号令。因此,唯有禁绝私学,才能正本清源,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秦始皇认同李斯的意见。[4]

    于是,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是中华史上一大要案,秦始皇和李斯也因此被永远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其实焚书和坑儒是两回事,秦始皇坑杀的也不是什么儒,更不是意见领袖,反倒无妨说是一群江湖骗子。但,不问青红皂白,就一次活埋四百六十余人,称之为暴戾总是不过分的。

    关键是焚书。

    焚书是事实。不过焚书的直接动机,却未必意在毁灭文化,更主要的还是钳制言论。当时的惩罚条例是:焚书令下达三十天还没烧书的,黥(读如擎)为城旦(额头或脸上刺字,白天守城,晚上筑城,刑期四年);聚谈诗书的斩首;以古非今的灭族。

    惩罚最重的,是以古非今。其次,是街谈巷议。

    由此可见,焚书的目的,是要一次性根除一切议论国事的可能。这当然是不折不扣的文化专制主义。但在秦始皇和李斯那里,则多半自认为理直气壮。因为废封建,行郡县,是一场革命。这场革命关系到大秦帝国的生死存亡,必须进行到底,当然要“镇压反革命”。

    那么,如果没有淳于越,会不会焚书呢?

    这恐怕要跟汉武帝的“独尊儒术”联系在一起,才可能看得清楚(详见本中华史第八卷《汉武的帝国》)。总之,秦始皇和李斯一声令下,除官方藏书、秦国国史,以及医药、卜筮、农作之书外,私人所藏文艺哲学诸子百家之书都被付之一炬。这真是一场文化浩劫。

    让人痛心的是,七年后,项羽又放了第二把火。由于他的屠咸阳,焚秦宫,就连秦帝国官方收藏,保存在博士们那里的古代典籍也化为灰烬。如果不是之前萧何抢出了一批文件,其后果真不堪设想。

    中华文明的许多宝贵遗产,从此再也找不回来了。中华民族的许多宝贵思想,也被遗忘和中断。当然,被中断的还有战国时期思想活跃、言论自由的传统。损失已无法挽回,秦始皇、李斯和项羽罪不可赦。如果另一个世界也有法庭,他们是应该送去受审的。

    现在,青铜的、物质的武器被没收了,文字的、思想的武器也被没收了。枪杆子和笔杆子,都捏在了秦始皇和李斯他们手里。那么,他们的帝国安全了吗?

    不,灭亡得更快。

    事实上,残暴野蛮的政治从来不可能持久,历史的车轮更非由独裁者的手指来拨动。早在知识分子拿起“批判的武器”之前,暴政之下忍无可忍的人民便已实施了他们“武器的批判”。陈胜,一个农民的儿子,卑微的士兵,在走投无路之时揭竿而起,大秦帝国便万劫不复,正所谓“戍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可怜焦土”。那熊熊燃烧的大火,据说竟“三月不灭”。[5]

    呵呵,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陈胜也一样。

    大泽乡

    陈胜是一名戍卒。[6]

    戍卒是士兵的一种。秦国的兵制,是男丁每一百人中五十人务农,五十人当兵,服役年龄为二十三岁。新兵先在郡县服役一个月,叫“更卒”;然后赴京都宿卫一年,叫“正卒”;最后到国境戍边一年,叫“戍卒”。[7]

    戍卒,即边防军。

    陈胜和吴广,就是被朝廷征调入伍,准备派到北方去戍边的。他们入伍前都是平民,入伍后则担任屯长。屯长相当于班长或小队长,并非军官,只能算“兵头将尾”。在帝国庞大的军事系统中,可谓微不足道。

    这样两个人,怎么会撼动了天下?

    他们自己,多半也想不到。

    于是一个故事被编造了出来,并载入史册。这故事说,陈胜当兵之前曾在地主家帮工。有一天工间休息时,他突然对伙伴们说,将来要是富贵了,谁也不要忘记谁。

    众人皆笑。

    伙伴们说,你一个打工的,哪来的富贵?

    陈胜则仰天长叹: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这当然是编故事。包括陈胜字涉,吴广字叔,也是编造的。像他们那样的平民,哪来的字?就算有,也是称王之后的事。之前,没准连名都没有。要知道,就连当过亭长的刘邦也无名无字,只能按照排行叫刘季。

    只有项羽的名和字靠谱,因为他们家是贵族。项羽见到南巡的秦始皇,脱口而出说“彼可取而代也”,也同样靠谱。因为他有这样的资格,也有这样的性格。

    陈胜的话却靠不住。他凭什么说自己是鸿鹄,伙伴们是燕雀?所谓“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也不可靠。走到田间的高处休息一下是可能的,因失望而叹恨不已则不可能。怎么会失望呢?他原本就无望。

    何况“怅恨久之”云云,是典型的“文青范儿”。文艺男青年和文艺女青年有此情绪,倒不奇怪。先为雇农后为戍卒的陈胜,怎么会如此多愁善感?

    因此,这故事是编出来的。

    编造也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写史的人所编,甚至干脆就是司马迁编的。司马迁并非不编故事,《史记》一书中编造的痕迹时有可见。何况司马迁是敬重陈胜的。他把陈胜的传记称为世家,就是证明。

    另一种可能,则是当时的人编的,甚至就是陈胜的打工伙伴所编。当然,是在他称王之后。由于是当事人的“回忆录”,因此颇具公信力,也就被史家采信。

    两种可能,都存在。

    但,编造又是必需的。编造故事,是因为历史需要解释。如果一件事情几乎不可思议,就更需要解释。

    陈胜创造的奇迹就是。

    是啊,一个苦孩子,一个打工仔,一个像牛马一样被驱赶到边疆去当炮灰的戍卒,既没有孔子那样的学问,又没有范蠡那样的财富,凭什么一举成功,以至于“天下云集而响应,赢粮而景从”?[8]

    也只有一种解释,那就是他从小就非同寻常。

    这当然很能服众,也很能励志,还似乎很能说明问题,因此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编的人乐意编,传的人也乐意传。真实不真实,管他呢!

    所以,名人们的儿时故事,尤其是那些带有励志色彩的故事,多半只能姑妄听之,不可信以为真。

    实际上,陈胜的起义完全事出偶然。

    这是秦二世元年(前209)的七月。陈胜和吴广一行九百人,因奉命戍边渔阳,临时集结在大泽乡。我们不知道这九百人都是从哪里征调来的,只知道陈胜是阳城人,吴广是阳夏人,且都是住在闾里左侧的平民。

    一群素不相识的人就这样走在了一起,对自己的命运和前程则都很茫然。是啊,阳城在今河南省登封市,阳夏在今河南省太康县,大泽乡在今安徽省宿州市,渔阳则在今北京市密云县。有关系吗?没有。

    但,山高路远,是肯定的。

    身不由己和前途莫测,也是肯定的。因为谁都不知道,作为戍卒,到了渔阳以后还能不能生还。

    更糟糕的是,他们遇到了雨。

    瓢泼大雨没有预告地从天而降,四野之内一片泥泞。通往渔阳的道路已被毁坏,大雨却没有任何停止的迹象。在无奈地等待多日之后,如期赶到渔阳已完全没有可能。不能按时到达,等待他们的便是军法。

    九百人的无助和无望,不难想象。

    幸运的是,他们当中有陈胜、吴广。陈胜和吴广是怎么成为朋友的,不清楚。但可以肯定,他俩是九百戍卒中最不愿意坐以待毙的,也是最有头脑的人。

    陈胜和吴广算了一笔账。他们说——

    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亡,不是死亡,是逃亡;等,不是等待,是同等。这句话的意思是:逃跑也是死,造反也是死。反正难逃一死,那就不如死得其所!

    起义,已是唯一的出路。

    尽管如此,陈胜和吴广仍不敢造次。他俩先是到算命先生那里去占卜凶吉,没想到卜者不但宣称大事必成,还暗示他们装神弄鬼,制造舆论,争取人心。

    这就有了鱼肚子里的红字条和半夜三更的狐狸叫。字条写的是“陈胜王”,狐狸叫的是“大楚兴”,同时也叫“陈胜王”。假装狐狸叫的是吴广,在鱼肚子里塞红字条的说不定也是他。结果,陈胜立马成了人心所向。

    接下来就是吴广的苦肉计。

    苦肉计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激起戍卒们的同仇敌忾之心。此计由吴广实施,则因为他在军中人缘很好。因此,吴广故意趁着领兵官酒醉之时去惹事,反复扬言自己要逃跑。那领兵官也果然痛打吴广,还拔出剑来。

    于是陈胜、吴广一齐杀了领兵官,宣布起义。

    实际上真正打动人心的,还是陈胜算的那笔账:诸位耽误了行程,依照秦律已是死罪。就算当局法外施恩网开一面,战死或累死在疆场的可能也十有六七。相反,如果造反起义,则不但可能活下来,说不定还能富贵。一个男子汉,绝不能死得窝窝囊囊。即便死,也得扬名立万。

    紧接着,陈胜掷地有声地说——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话音刚落,一片欢呼。

    其实,这句话说不说都无所谓了,因为九百戍卒早已别无选择。走投无路的他们,袒右为志(露出右臂以为标志),筑坛为盟(筑起土堆歃血为盟),斩木为兵(砍下树枝作为武器),揭竿为旗(举起竹竿作为军旗)。打出的旗号是大楚,实际的领袖是陈胜。

    陈胜的旗帜高高飘扬。

    在大泽乡,在全天下,更在中华史。

    陈胜王

    没人知道,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后,大泽乡是否仍在雨中。但可以肯定,九百戍卒的心里已是雨过天晴。因为他们开始了新的生活,有了希望,也有了奔头。

    这一切,都出乎意料。

    的确,陈胜和吴广的起义有不少偶然。比方说,碰巧他们驻扎在大泽乡,碰巧他们遇到了大雨,碰巧陈胜和吴广一拍即合,碰巧那卜者是赞成起义的,碰巧领兵官喝醉了酒,碰巧吴广人缘又好,等等。

    那么,如果没有这么多碰巧,陈胜还会成功,大秦还会灭亡,历史还会改写吗?

    会的。

    起义充满了偶然性,成功却是必然。

    后来的失败,也一样。

    且看史实。

    杀掉了帝国的领兵官以后,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并立马攻下驻地大泽乡。然后攻打管辖大泽乡的蕲县县城(蕲读如奇,蕲县在今安徽省宿州市),又拿下。再挥师西进,连攻五县,五县皆降。

    初战告捷,所向披靡的义军便一路凯歌前进,沿途一路收兵。等到他们兵临陈县城下时,已有车兵六七百乘(读如剩),骑兵一千多骑(读如季),步兵数万人。

    陈县在今河南省淮阳县。起义军到达陈县时,陈郡的郡守和陈县的县令都不在,只有一位副职与义军作战,结果战败身亡,陈胜轻轻松松就进了城。[9]

    改写历史的时刻到了。

    陈胜进城后,号令乡官和贤达前来议事。乡官和贤达一致说,将军身先士卒,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兴灭国,继绝世,功高盖世,理应为王。[10]

    于是陈胜称王,史称“陈王”。

    吴广则被称为“假王”,意思是位同王爵,可以代理王权便宜行事。这时距离他们在大泽乡起义,恐怕连一个月都不到,岂非恰好证明“王侯将相宁有种乎”?[11]

    当然。

    问题是,陈胜有可能说这话吗?

    有可能,因为这是时代特征。事实上,如果说春秋是贵族的时代,那么战国以后就是平民的时代。一介平民由布衣而卿相,平步青云,一夜暴富,可谓屡见不鲜。苏秦、张仪、冯、毛遂,都是。当朝宰相李斯,也是。

    这些人发迹的故事,想必早就在民间流传。陈胜从军之后,在军中也很可能听说。只不过,大多数人都当作茶余饭后的渔樵闲话,陈胜却“下载存盘”。因此,当他的记忆被造反的念头激活时,那句话就脱口而出了。

    这并没有错。

    他的错误,是不该操之过急。

    实际上,陈胜的称王是有人反对的。反对的人,一个叫张耳,一个叫陈馀。他们都是魏都大梁(在今河南省开封市)人。魏国灭亡后,两人隐姓埋名避难在陈。这样两个人,对于陈胜的反秦,当然大力支持。

    但陈胜称王,他们却不以为然。

    张耳和陈馀认为,当务之急不是自己称王,而是复兴灭国。恢复已亡六国的好处,是“自为树党,为秦益敌”,也就是把秦的敌人弄得多多的,自己则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那个时候,就不是称王,而是称帝了。

    可惜陈胜听不进去。

    历史证明,张耳和陈馀是对的。因为成大业者,一定要沉得住气,并广结善缘。抢先称王,则不能为自己树党,反倒为自己树敌。所以,元末群雄并起,朱升为朱元璋的设计,便是“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

    结果怎么样呢?

    朱元璋成功了,等待陈胜的却是失败。

    张耳和陈馀,也只好另立山头。

    劝说陈胜无效后,陈馀便建议出兵占领赵国旧地。这个建议倒是被陈胜采纳,于是令陈人武臣为将军,张耳和陈馀为左右校尉,率兵北上。

    这时,又一个风云人物出场了。

    这个人叫蒯通。

    蒯通是范阳人,也是纵横家。纵横家的本事,是“三寸之舌可敌百万之师”。后来蒯通去游说韩信,就差一点把楚汉相争变成三国演义。不过,他之后虽然在韩信那里碰了钉子,这一回小试牛刀,却大获成功。

    当时的形势,是武臣的军队从陈县出发,由白马(在今河南省滑县)渡过黄河,依靠各处豪绅贤达的策应,攻城略地,一口气插到了范阳(在今河北省定兴县)。

    沿途抵抗义军的十几个县令,当然统统都被杀了。

    蒯通闻讯,便去面见范阳县令徐公。

    徐公问:先生有何见教?

    蒯通说:一来吊唁,二来贺喜。

    徐公说:为什么吊唁?

    蒯通说:因为大人快要死了。

    徐公说:那为什么又来贺喜?

    蒯通说:因为大人遇到了蒯通。

    徐公明白了蒯通的意思,便派他去向武臣请降;武臣则被蒯通说服,封徐公为侯。徐公能有此待遇,当然因为他是第一个投降的(先天下降),算是“首降”。首降和首义,都是第一,第一总是会占便宜的。

    但义军“缴枪不杀”的政策,也从此为天下知晓,于是三十多座县城不战而降。柳宗元说秦末天下大乱,有叛人而无叛吏,看来并不完全是。

    至少,降吏是有的。

    这时的武臣,已是人多地广,马壮兵强。他已经有了四五十座城池,就连当年的赵都邯郸也落入手中。在张耳和陈馀的怂恿下,武臣自立为赵王。

    对此,气得七窍生烟的陈胜一点办法都没有。他只能面对现实,派人向武臣道喜,同时命令他西进攻秦。已是赵王的武臣哪里还肯听陈胜的指挥?不但不攻秦,反倒北上攻燕,继续扩大自己的地盘。

    之后的历史同样具有戏剧性。

    被武臣派去攻燕的是韩广。韩广得到了燕地以后,也模仿武臣的做法,自立为燕王。韩广这样学习武臣,武臣也是无可奈何的。而且,战国以来,道德早已滑坡,人人唯利是图。韩广的所作所为,并不会受到谴责。[12]

    有所不同的是周巿。

    周巿是魏国人,因此被陈胜派去攻魏。但周巿攻下魏地后,也不交给陈胜,而是另立魏王。只不过他不是立自己,而是立原来魏国的宁陵君公子咎。当时公子咎在陈胜那里,周巿的使者往返五次,才得以迎回魏国。

    于是这时的天下,除了秦二世皇帝,还至少有了五个王:楚王陈胜,赵王武臣,燕王韩广,魏王魏咎,齐王田儋(读如丹)。田儋与陈胜无关。他是在陈胜起义以后,自己在齐称王的。此外,还有两个没称王的也已经起义,他们就是项羽和刘邦。[13]

    这两个,才是秦真正的掘墓人。

    那么,大秦帝国的朝廷,对此又作何感想呢?

    活该秦要亡

    就在陈胜和吴广攻城略地,各处英雄豪杰也纷纷响应之时,秦二世的咸阳宫里却是一片歌舞升平。

    秦二世叫胡亥。

    胡亥是秦始皇的小儿子,照理说是不该当皇帝的。秦始皇自己选中的接班人,也不是胡亥,而是公子扶苏。可惜这份已经加盖了印玺的诏书,被宦官赵高和丞相李斯掉包,胡亥成了二世皇帝,扶苏则被矫诏赐死。

    这结果,秦始皇想到了吗?

    想不到,也管不了。这个独裁者此刻正躺在鲍鱼堆里被运往咸阳。他是在酷热的七月份死去的,丞相李斯又秘不发丧。为了掩盖尸臭,只好在车上堆满鲍鱼。

    秦始皇,岂会料到与鲍鱼为伍?

    但如此下场,却是活该!

    是的,活该!如果他不是那么专横,那么跋扈,那么暴戾,那么刚愎,事情也不至于坏到这个份上。至少,他可以早一点昭告天下,明确宣布立扶苏为太子;或者在病重之时召开御前会议,预为安排。

    然而他不肯,别人也不敢提醒。结果,英雄一世,遗臭万年,还断送了自己的江山。

    断送是肯定的,因为胡亥是个混蛋。这混蛋的最大功劳是为中国文化贡献了一个成语,叫“指鹿为马”。一个皇帝被臣下如此玩弄,还毫无警觉,不是混蛋是什么?

    他后来被赵高逼杀,也是活该。

    事实上,秦就该二世而亡。因为陈胜吴广刚刚起义的时候,情报是送到了朝廷的。这说明秦始皇设计制造的国家机器运转正常,效率也不低。然而谁送这样的情报胡亥就杀谁,逼得情报部门只好自欺欺人地说:地方上出了些小盗贼,都已被郡守和县令一网打尽,不足为虑。

    胡亥这才喜笑颜开。

    甚至直到秦快亡国时,胡亥都不肯悔改。当时丞相李斯等人提出,国难当头,请停止阿房宫的修建,以筹集军费,平息民怨。胡亥的处置竟是将诸臣下狱。理由是:你们身为朝廷大臣,治不了贼,倒有本事治朕!

    结果,被责的大臣中有两位不堪受辱而自尽。[14]

    大秦帝国自救的机会,就这样一次次丧失。如此混蛋的皇帝若不垮台,真是天理不容。

    但,如果秦的皇帝不是胡亥,会亡吗?

    恐怕也会。

    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在陈胜和吴广之前,并没有发生过起义。相反,这样的起义说不定曾多次发生,只不过由于规模太小不成气候,没能载入史册而已。

    这样说,有依据吗?

    没有史料依据,但有逻辑依据。

    依据就在陈胜的那句话——

    天下苦秦久矣![15]

    我们知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因此,既然“天下苦秦久矣”,就不会只有陈胜起义。

    问题是,陈胜的话,可靠吗?

    可靠,因为并非只有他一个人这样说。武臣北伐时游说各县豪绅贤达,就说“天下同心而苦秦久矣”,而且这种痛苦已经几十年了。这当然不是胡亥一个人的事。[16]

    那么,苦在哪里?

    首先是负担重,其次是执法严。

    众所周知,秦始皇是有过许多“丰功伟绩”的:修驰道,去险阻,决川防,销兵器,征百越,筑长城。这些都是他的“统一大业”,却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人工和财物天不生,地不长,皇帝自己也没有,从哪里来?

    从民众的牙缝里挤出来。

    勒紧裤带交交苛捐杂税也就罢了,问题是还要搭上身家性命。那些远征的、戍边的、修长城的、建陵墓的,请问有几个能够生还?那些留在原地的老弱病残,又有几个能安居乐业?不是妻离子散,就是家破人亡。

    秦始皇的“统一大业”,就这样由黔首们的白骨堆就,由草民们的血泪写成。据统计,仅蒙恬北伐和屠睢(读如虽)南征,就至少摧残了二百万家。[17]

    请问这是什么大业,谁的大业?

    这样的大业,又有谁心甘情愿?

    没有。

    因此,唯一的手段就是高压。秦律之苛之严之酷,是骇人听闻的。比如律当族灭者,要先在犯人脸上刺字涂墨,叫黥(读如擎);然后割掉鼻子,叫劓(读如义);斩去脚趾,叫刖(读如月);活活打死,再砍下脑袋,最后在刑场上当众剁成肉泥,简直就是惨无人道。[18]

    这,难道不是暴政?

    至少,也是苛政。

    这样的苛政,不要说人民无法忍受,就连扶苏都看不下去。也许,扶苏上台会好一些。也许吧!可惜历史不能假设,人民也无法等待。是啊,横征暴敛,严刑峻法,滥杀无辜,难道还不够吗?

    够了!

    苛政统治之下生不如死的人民,实实在在是受够了!因此只要有人带头造反,便一呼百应。就连为陈胜和吴广出主意的那位卜者,也是“天下苦秦久矣”的证人。要不然,他何必多管闲事,又何必暗中使劲?

    怒火一旦点燃,就会熊熊燃烧;祭坛一旦筑成,就得有人献祭。皇帝的脑袋砍不了,便只能杀官员。大泽乡的祭坛上,摆放的就是领兵官的首级。[19]

    其他郡县,也如此。

    这并不奇怪。事实上,商鞅变法后,秦的各级官员便都用法家的思想武装了起来,自觉成为专制的工具。帝国需要虎狼,他们就是“驯兽师”;帝国需要绵羊,他们就是“牧羊犬”。因此,这些人越是对君主忠诚,就越是对人民残酷。秦的忠臣,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酷吏。因为不是酷吏,便执行不了那些严刑峻法。

    人民对他们咬牙切齿,也就理所当然。

    难怪蒯通会这样对徐公说:大人做范阳令十年了,杀人之父,孤人之子,断人之足,黥人之首,不可胜数。县里的慈父孝子们之所以没把刀捅进足下肚子里,无非畏惧秦法。现在天下大乱,秦法不施,你岂不是死定了?

    当然死定了。陈胜吴广起义后,各地民众便纷纷杀掉帝国政府派来的那些官员,以此作为响应。用武臣的话说,便是“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而且“家自为怒,人自为斗,各报其怨而攻其仇”。[20]

    这,就是秦始皇他们种下的恶果。

    秦的灭亡,不是偶然的。

    陈胜的成功,也不是偶然的。

    那么,他的失败呢?

    为什么是楚

    陈胜的造反,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这个“萧何”,就是楚。

    楚,是陈胜曾经借用的名义。起义之初,他的旗号叫“大楚”。称王之后,他的国号叫“张楚”。所以,陈胜也是楚王。只不过,为了区别项梁所立之楚怀王,以及西楚霸王项羽,史家多称陈胜为陈王。

    称为陈王并不错。陈胜姓陈,国都也在陈。

    其实陈王就是楚王,因为陈一度是楚的国都。公元前278年,秦将白起攻陷楚国郢都,顷襄王不能抵抗,只好迁都到陈。之后,楚都又继续东迁。前253年,迁都钜阳;前241年,迁都寿春。

    显然,陈之于楚,意义非凡。

    意义在哪里?

    看看地图就知道。郢,在今湖北省荆州市;陈,在今河南省淮阳县;钜阳,在今安徽省阜阳市;寿春,在今安徽省寿县。这说明什么呢?

    很清楚,从郢到陈,是往东北走;从陈到钜阳,再到寿春,则是一步步走向东南。

    这是一个曲线图。

    曲线图标志的,正好是楚的国运。

    事实上,楚国迁都钜阳后,势头就江河日下,一天不如一天。然而都陈之时,却一度挽回颓势。顷襄王收复了失地十五城,考烈王也灭了鲁。如此说来,陈岂非“复兴之都”,可以建成“反秦复楚”的基地?

    陈的豪绅贤达、父老乡亲,大约就是这么想的。

    所以,他们主张陈胜在陈称王,他们的“劝进表”则高度评价陈胜“复立楚国之社稷”。陈胜也从民所欲,号为“张楚”,即张大楚国的意思。

    可惜,这并非陈胜的真心。

    实际上,陈胜号称“大楚”或“张楚”,不过“借壳上市”再加“收买人心”。因此,他并没有恢复楚国社稷。相反,谁要是当真立个楚王,他就把谁杀了。[21]

    这当然让人失望。

    陈胜的失败,也被认为是活该。

    说这话的人叫范增。

    范增也是这段历史中的重要人物。他原本是一个隐士,同时也是策士,出山的时候已经七十岁。正是由于他的建议,项羽的叔叔项梁,才到田间地头找回了楚怀王一个名字叫心的孙子,立为楚王,也叫楚怀王。

    结果,项梁威望大增。

    相反,后来项羽杀了怀王,则人心尽失。

    这,又是为什么呢?

    范增的解释是:秦灭六国,楚最无罪。楚怀王是被骗到秦国,软禁客死在那里的。因此楚人耿耿于怀,扬言“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也因此,谁兴楚,谁就能成功。陈胜不立楚王后代而自立为王,当然“其势不长”。[22]

    这话有问题。

    什么叫“秦灭六国,楚最无罪”?难道其他五国是有罪的?都没有。如果有,那也是狼在上游喝水时,羊儿不该喝了下游的水。是啊,春秋尚且无义战,战国的战争还讲什么道德?罪与非罪,不是原因。

    那么,为什么“亡秦必楚”的说法会广为流传,起兵反秦者也多在楚境?这里面难道没有原因?

    当然有。但,在秦不在楚。

    换句话说,真正的原因,是人们对秦恨之入骨。他们痛恨秦始皇,痛恨秦二世,痛恨秦的军官和地方官,更痛恨秦的制度和政治,恨不得秦制和秦政早早灭亡。

    秦政和秦制,为什么就这样可恨呢?

    因为秦制是专制,秦政是苛政。这种制度和政治能够在秦国实行,有它的历史原因和特殊原因。简单地说,就是富国强兵乃秦人共识;而在当时的条件下,强国就得集权,强兵就得专制,富国就顾不上富民。集权、专制再加聚敛,执法势必苛严,国民也只能克制自己作出牺牲。是的,熊掌与鱼,不可得兼。国为熊掌,民就是鱼。鱼,也可以对政治说三道四吗?

    何况牺牲是有补偿的。物质的补偿,是加官晋爵,分享侵略战争的战利品;心理的补偿,则是可以在他国面前以“大国民”自居。所以秦王国的苛暴,秦国民可以忍受。这一点,想想军国主义时代的日本,就不难理解。

    但是天下一统后,物质和心理的补偿都没有了。没有了兼并战争,就没有了战利品;没有了国际社会,就无所谓大国民。这时再过苦日子,谁干呀?

    原来六国的国民就更不干,他们以前过的可不是这种生活。六国虽然也变法,但多半“寓封建于郡县”,没那么集权,更没那么专制。尤其是楚,山重水复,地广人稀,人民是比较自由散漫的,哪里受得了秦那一套?

    显然,秦制和秦政即便适用于秦(即便而已),也不适用于天下。因此,汉的高、惠、文、景四朝,便都放弃法家主张,推崇道家思想,无为而治,与民休息,武帝更把秦制改为汉制。所有这些,都可谓事出有因。

    不过这是后话。

    当时,则只有六国人民对秦制和秦政的满腔仇恨。

    对新制度不满,就会怀念旧制度,并选择性地遗忘其种种不是。对新君主不满,就会怀念旧君主,并同样选择性地遗忘其种种不是。比如楚怀王,哪有范增他们说的那么好?他其实也是一个混蛋。[23]

    很清楚,怀念楚,是因为痛恨秦;抬出楚怀王,是为了对抗秦始皇。这并不奇怪。正如马克思所说,每到革命的关键时刻,人们总会战战兢兢地请出亡灵,穿着他们的衣服,喊着他们的口号,演出历史的新场面。[24]

    陈胜就是这样,他甚至借用过楚将项燕的旗号。只不过,此人刚刚成功就过河拆桥,把这件衣服扔了,自己给自己加冕。最后,却被别人摘下了王冠。

    不,脑袋。

    大泽乡起义六个月后,失去楚人支持的陈胜被章邯统领的政府军击败,陈县失守。陈胜本人则先是逃到汝阴(今安徽省阜阳市),然后逃到下城父(今安徽省涡阳县),最后被自己的驾驶员谋杀在那里。

    这时,他还能想起那件“借来的衣服”吗?

    想不想得起都无所谓了。因为项燕的后代已经登场,而且将演出更大的场面来。

    这个人,就是项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