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祸害

作者:星星的泡沫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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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人灭口的事李扬从前又不是没干过,这一次哪怕是对自己曾经亲如手足的兄弟下手,他也没有半点留情的意思。??   可怜殷少华,曹俊毅和姚兴三人还被蒙在鼓里,欢天喜地来吃送别酒,头顶上这个大瘟神要走,他们以后终于不用再提心吊胆地担心他找上门来,可以安安心心过日子了,那高兴在脸上是藏都藏不住。

    李杨看着面前这三个人毫不掩饰的喜色,心中最后一丝不忍也淡去了。兄弟是什么,就是拿来出卖的,有了老婆孩子热炕头,以前他尽心尽力对他们的好,都被通通抛到后脑勺去了。

    是可忍孰不可忍!李扬一贯是个有城府的,哪怕早已经动了杀心,在酒桌上却是半点不显,只是一杯接一杯的灌他们三个人喝酒。那三只糊涂鬼还笑得开怀,来者不拒呢,很快就喝得烂醉如泥了。

    请客吃饭的地方是应常乐挑的,新开业并且地处偏僻的农家院,就连他们开来的车,都是提前用假身份信息从租车公司租来的,当然那三个人都没有自己开车来,而是坐了他们两个人的车。实际计划到这一地步,李扬是********想要这三个人死,应常乐除了跟着李扬一条道走到黑以外,没有别的退路。

    于是酒足饭饱之后,李扬和应常乐搀着三个喝得烂醉如泥的男人,由应常乐先带他们去几天前早已踩好点儿的出租屋,李扬则到市区后自己打车回家,先将殷少华友情提供的三只大鱼缸拉过来。

    先后几次,轻手轻脚神不知鬼不觉的,他们将人和鱼缸都弄进出租房。就出租房装的那个烂木头门,在惯犯李扬的眼里,根本连层窗户纸都不如。李扬毫不手软地将三人勒得死透死透的,应常乐则负责给鱼缸里加水,倒氢氧化钠,然后两人再合力将尸体一一扔进去。做完这一切后。蹑手蹑脚的离开。

    弃尸的地点,是他们千挑万选后选中的,一楼把边儿,没有物业。没有监控,因为以前出过事,所以一直没人住。他们觉得当尸体被现的时候,早就变成一副骨架了,那时神仙也查不出来到底死者是谁。退一万步说就算查出来了,李扬估计也早已经远走高飞,隐姓埋名重新开始了,还哪里去寻人去。

    没想到不过转了天,出租屋却因为遭遇意外失火,三具尸体被提前现,打烂了李扬好一手如意算盘。他开始着手准备离开c市,也嘱咐应常乐尽快收拾东西,应常乐当着他的面答应的好好的,不到两天时间却突然变卦。而且支吾了半天也没有说明白到底因为什么,最后李扬逼得急了,应常乐一咬牙一跺脚扔下一句“反正我是不走了,大哥自己走吧”,转身一阵风似的跑了,把李扬气了个倒仰,暗骂自己当初有眼无珠,看错了人,居然养了这么一群白眼狼。

    一不做二不休,多杀一个对李扬来说根本没什么区别。应常乐是最后一个得知当初他所作所为的人,死了也好,他就能完全放下心来。

    应常乐软弱了一辈子,当了李扬一辈子的应声虫。他不懂什么大道理,但是现在李扬的所作所为,实在让他觉得太恐怖了。那么多年的兄弟,只不过是不愿意跟着他一起走抛妻弃子而已,算什么大罪过呢?可是李扬眼都不眨一下,就痛下杀手杀害他们。只为了杜绝那么点可怜的几乎没有的被这些兄弟供出去的可能。

    他也不想一想,现在他们好不容易过上了好日子,谁还愿意翻出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到处往外说呢?李扬是得不到好,但他们这些人哪一个不是帮凶,又能得到什么好?

    李扬半点旧情不念,当应常乐看着李扬将这三个弟兄一一勒死的时候,他有一种浓浓的兔死狐悲的感觉。今天李扬可以这么对他们三个人,谁知道哪一天他没有安全感了会不会又这么对应常乐自己呢?像李扬这么自私自利的人,哪里会顾忌别人的感受。

    应常乐是想要迷途知返的。从这么多年他一直低调着一个人生活就可以看出来,他实际上不是一个有大志向的人,小富即安,有口饭吃,有间屋住,他就心满意足了。所以这次他拿出自己全部的勇气,终于对李杨说出了不这个词。

    当然,不久后他也为之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李杨表面上说的大气,不会为难应常乐的。希望他以后在c市好好的生活下去,毕竟兄弟一场,当然,更希望应常乐能够做到守口如瓶。要说李扬以前王老虎这个外号到底是怎么得来的,别人不知道,应常乐却是门清,那是因为他最擅长的一手,满面笑容不动声色地置人于死地,前脚对你笑得笑魇如花,后脚就能让你断手断脚,像条癞皮狗一样跪地求饶。

    应常乐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了,不管是他还是李扬年纪都大了,人都说上了年纪的人,心肠会相对来说软一点,不爱干些打打杀杀的事,怎么李扬这么多年了却一丁点儿都没变呢?

    应常乐太了解李扬了,所以在他拒绝李扬后的几天努力哪儿也不去就在家老老实实的呆着,为了安全起见,连睡觉枕头底下都放着一把刀,就为了防着李扬突然下黑手。

    可是左等右等都不见动静,前两天李扬还打了个电话过来说已经买了离开的火车票,以后兄弟就不会再联系了。

    难道自己对他真的是特别的吗?应常乐放下戒心,又开始想起李扬对他的好。想着自己年少的时候,因为身材矮小经常被人欺负,都是李扬帮他出头为他打架,有一次还被几个人高马大的小混混打得满脸是血。他这么多年跟着李扬,感情也不是一点都没有的,想想他对殷少华他们那么绝情,再想想对自己也算有情有义。

    应常乐是有那么一点点愧疚的,他这个人,说好听点叫没有主见,说难听点就是个软烂心肠什么事情撑不下来,别人给点阳光就灿烂的主儿。为自己失去了一个待自己亲如手足的哥哥而懊恼也不过是一会儿的工夫,没多久应常乐便将李扬抛到了脑后不再去想。

    他当初离开c市和现在想留下,实际上都是有他自己目的的。并不完全是因为李杨。应常乐恋爱了,哪怕有难言之隐,应常乐的心智还是很正常的,他是一个男人。会喜欢一个女人再正经不过。哪怕不能干什么,软玉温香抱满怀也是好的,尤其是他已经快5o岁的年纪终于碰上一个不嫌弃她的女人,这几率,比彗星撞地球也高不到哪儿去。

    最初李扬来找应常乐的时候。他刚刚跟自己心爱的女人摊牌,告诉她自己不是个健全的男人,对方两天没有回信,应常乐便绝望了。这种事他经历的多了,被女人拒绝也不是头一回,可是想想自己的人生,快五十岁了一事无成,干着一份不算体面的保安工作,形单影只,谁都看不起他。c市没有任何值得他留恋的东西。所以李扬提出要带他走的时候,他才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哪知道就在前天,心爱的女人又开始联系他,说是已经仔细的想过了,哪怕知道应常乐的隐疾,也愿意和他在一起。

    那个女人也是小五十岁的人了,第一任丈夫有严重的家庭暴力倾向,打掉了她的第二个孩子,她终于忍受不了,快刀斩乱麻地离了婚。自己带着女儿过活。自那以后她对男人就有些说不清到不明的恐惧感,因此一直没敢再嫁,直到碰上了应常乐。

    应常乐的性子有些软弱,面瓜一样的人。就是以前跟着王老虎在家乡称霸的时候都没怎么真正动过手,反倒让她觉得有安全感了。一开始听说应常乐有毛病时她也是有点接受不了的,三十如狼四十如虎,那方面的需求她也是有的。但是后来仔细一想,她这么多年没男人不也过来了吗?再说现在,外面卖这方面用品的店要多少有多少。她只是想找个男人搭伙过日子,所以考虑了几天倒也转过弯儿来,年纪都不小的人了,哪有那么多的情情爱爱可诉,他们两个只要以后互相扶持好好过日子就行,想那么多干什么。

    所以前几天她终于鼓足勇气,给应常乐回了电话,应常乐高兴得手舞足蹈,即使面对李扬的强势,也终于鼓足勇气顶撞了一回,他必须为自己的幸福做出些努力,而跟着李扬是绝对没有幸福可言了。

    他遇害当晚,实际上就是去了女人家里,本来是要留宿的,却在晚上11点的时候接到了单位的电话,因为同事生病不能来上班,让他去替个班,他便赶回家拿换洗衣服。

    谁能想到李杨倒是个能沉得住气的,一直等了这么久才终于等到机会,向应常乐下了手。以李扬的本事,盯着应常乐几天让他无知无觉,是很简单的事,一则应常乐以为李扬早就走了,毕竟出租屋的尸体被现,李扬留下还是很危险的,二则他现在马上就能娶到心上人了,心里乐开了花,一切都顺风顺水,警惕性也下降了不少。

    李扬亲眼看着应常乐从那女人家里出来,一路哼着小曲儿往回走,他先打车到事先踩好点儿的aTm机跟前,等待着应常乐的出现。将应常乐的死归结为随机抢劫杀人,是李扬一早就想好的,因为这种犯罪是最不容易找出凶手的,警方毫无头绪之下会很快放弃侦查。每年晚归路途中被砍死的人多了,又听到有几个是抓到了凶手的呢。

    没等多久应常乐果然出现,李扬装模作样地从他身边走过,然后迅跑回,刀刀没入刀柄,直把应常乐刺成了血葫芦,才抢走了钱包和手机逃跑。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李扬终日打鹰,终于也居然被鹰啄了眼。蒋朝阳近八年颠沛流离的乞讨生活,赋予了他一项特殊的技能,能不动声色地融进周围的环境,不会让人对他引起什么注意。

    蒋朝阳什么都不用做,穿上一身破破烂烂的衣服,配上脏兮兮的脸好久没有打理的油腻头,谁看过去,都是一副标准的乞丐模样,而谁又会对一个乞丐上心呢?

    如果不是当初闹市区人实在太多,李扬的反侦察能力和警惕性几乎成为一种本能,他能不能甩掉蒋朝阳还是两说。

    只能说李扬的运气太好,蒋朝阳好死不死地见到了旧仇人。他的人生因为这些人贩子生生的拐了个大弯,什么指望都没有了,那些年过的猪狗不如的生活,全部都像过电影一样,涌上心头。

    尤其是,他看到离那个女人不远处,就有个七八岁的小女孩,趴在地上可怜兮兮地哭喊着“大哥大姐、叔叔阿姨行行好吧,给点钱吧。”而她,却舒舒服服地坐着吃冷饮。

    如果当年小然没生病,是不是她也会像这个女孩子一样,右臂以一个诡异的角度扭曲着,过着有今天没明天的乞讨生活?!

    蒋朝阳握紧自己手中的刀,努力告诫自己,她不值得,她不值得,让小然死的罪魁祸,是李扬,先解决了李扬,再来收拾这群没有心肝的东西吧。

    然而就在蒋朝阳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要让这个可恶的女人再多活几天的时候,他看到一个妆容精致的少妇,领着个同样七八岁年纪的小女孩蹦蹦跳跳地来找她,她将小女孩抱在手里如珠如宝地疼着,心肝肉的叫个不停。那小女孩穿戴一看就知道花费不菲,离他们几步之遥的,另一个小女孩却凄惨无比。

    如此鲜明的对比,叫蒋朝阳头脑里一根名为理智的弦彻底崩断,别人家的孩子都不是人吗?如果她不死还不知道要祸害多少像小然那样无辜的孩子,既然碰上了这是老天爷要收了她,蒋朝阳没再犹豫,几步冲过去,一刀刺向那胖女人背后,然后追砍出五十米,将她活活砍死,看到她临死前绝望而恐惧的脸,蒋朝阳觉得堵在心里的一口恶气出了一半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