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成瘾

作者:星星的泡沫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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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开始朱峰的回归还让赵霞兴奋莫名,她其实早就想去接儿子了,但私心里不愿意看自己那些兄弟姐妹的嘴脸,反正儿子丢在娘家不会饿死,长大了自然会知道回来,没有哪个儿子不跟亲娘亲的,她只需要等待几年就行了,何必上赶着去丢脸。

    真让赵霞猜准了,她也等到了儿子回来,但是她想像中的母慈子孝的场景却一丁点都没出现。朱峰开始全方位火力全开挑剔她。先是说她做的饭菜不合口,天天都想吃大鱼大肉,一顿肉少一点,他也不吵不闹,直接掀了桌子,然后手插兜坐等赵霞重新按照他的喜好再做好端来,才会大爷般拿起筷子吃饭;再是他的房间,她新铺的床上用品也被朱峰以嫌弃旧为借口统统扔了出来,死活要赵霞出去买了全新的回来,这还不算,朱峰又变着法以各种借口从她手里要走了不少钱,算下来比她这么多年花的也少不到哪去了。

    赵霞这几年一个人的时候,迷上了跳交谊舞,跟一个四十多岁的丧妻男人打得火热,她认为自己生平第一次真正恋爱了,情窦初开,女为悦己者容是必须的,才一咬牙一跺脚买了几件显年轻的好衣服,到现在她还为那些长翅膀飞走的钱心疼不已,这几月正积极节衣缩食从旁的方面节省开支呢。

    可是朱峰一回来,从他一身臭烘烘的出现在家门口到现在,满打满算也就一个半星期的功夫,就花了她半年多的生活费,最让她头疼的是,看儿子现在这副样子,根本是当她冤大头了,像饿狼一样死咬着不松口,非得把她的养老本都吸干不行。

    可是赵霞没办法啊,一是她一直都觉得养儿防老才是正经,以后自己老了。肯定是要靠儿子的,现在不想跟他闹得太僵,儿子话里话外的意思已经说得很明显了,他觉得自己这近四年的时间对他不闻不问。欠他良多,怎么还都不为过,而自己也的确有些愧疚之情,便惯一惯他又何妨。

    于是赵霞手里的钱像水一样不停地往外淌,并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她眼红脖子粗地看着这些够她花一年的费用被儿子几天就败光,终于鼓起勇气对儿子说了不。

    朱峰早就等着她拒绝呢。这样他才有借口狠狠地教训教训这个老不死的臭娘们,自私自利,水性扬花,嗜财如命,惯会装模作样,现在整幢楼的人都知道,他这一回来自己的妈有多高兴,多他有多好,从头到脚上穿的都是一水新的名牌货。 哪一件都很贵的,就连他的住处用的都是恨不能把y市最好的东西买回来给他的。朱峰没那么无聊,把自己豁出去变成动物园里的动物任人参观,像个八婆一样跟左邻右舍多嘴多舌,到底是谁说出去的,那就要看其他人称赞的重点放在了谁的身上。

    赵霞又一次在邻里之间得了个慈母的名声,出出进进的,她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朱峰只是冷冷地一笑,慈母?眼前这个哪里是什么慈母,根本就是披着羊皮的狼。她可真有脸往外说!

    既然她做得了初一。就别怪他做十五了。朱峰半点废话没有,等赵霞进屋,先是一顿老拳直接打得她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浑身上下哪都疼。她满眼含泪地望着儿子,内里无限委屈。朱峰视而不见,下手都往骨头缝里这种疼得不行不行的,但只要控制好力道就绝对不会造成特别严重伤害的地方,如果自己真的不小心失去理智,将她打个好歹。别人怎么说他不在乎,住院治病是要花钱的。他暂时还没有弄死赵霞的意思,活受罪才是真的痛苦,人死了就一死百了,他才不要这么便宜她呢!

    赵霞后知后觉地现了儿子的一些不对劲,他变得阴狠,浑身上下透着股戾气,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小小的,会拉着她的衣角可怜巴巴说妈妈我怕的孩子了,他已经在她不知道的角落里长成了一个男人,虽然他的身高依然矮小,但是透过他,赵霞仿佛又看到朱怀军站在她面前,高高举起一只手,重重地落在她身上。

    欺软怕硬是人的本性之一,赵霞当然不例外,在儿子面前,她越来越有面对丈夫的感觉。十几年前那段压抑的人生经历又从她的心底泛起,她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右胳膊,那里,曾经被朱怀军打断过,断骨的痛苦,她终生难忘。

    那以后,赵霞再也没有在朱峰的面前摆过母亲的谱,她把他当做了天,像自己的丈夫那样,恐惧中带着恭敬,小心翼翼地伺候着。在朱峰的人生经历中,这是他一辈子最幸福的一段时光,母亲又退回了原先百依百顺的样子,只要他提出的要求,不管再困难,她都会百分百的服从,尽力完成。

    1998的开年,像以往任何一个新年一样,热闹而温馨。y市沉浸在阖家团聚的人们谁也没意识到,这一年,注定了要让他们一辈子铭记。

    过年之前约有半个月的时间,y市生了一起恶性的入室杀人室。因为受害女青年独居,她被人现时已经是案后三天后了,因为室内供暖较好的原因,尸体开始腐烂,散出来的恶臭气味引起了邻居的注意,报警后警察进入到杨琳的家里,才现她已经死亡多时。

    死者头东脚西仰卧于家中客厅,全身****,颈间和上身共有16处刀伤,脑袋上一片血肉模糊。经过尸检后证实,死者头部有大面积皮肉缺失。

    现场有大量喷溅血迹,还提取到些指纹和半个模糊的脚印,甚至在死者家的厨房里,警方还找到大量稀释过的血迹,很明显凶手在杀人后并没有立刻逃离现场,而是很小心地清理了自己身上被溅上的血迹,凶手至少知道,死者是一人独居,他有的是时间处理自己,而不用担心有人会突然回来打扰到他。

    还有最关键的一点,死者家门窗完整,没有被撬过的痕迹,而且死者被凶手强行扒开的衣服并整齐地摆放在尸体边上的也仅是一身以当时的标准有些露的睡衣,而且死者的致命伤在脖颈。是人体最脆弱的地方之一,法医根本死者脖颈上的伤口推断,凶手杀人的时候,离死者的距离在半米之内。综合以上几个疑点。说明凶手极有可能认识死者,而且关系很熟。

    警方还来不得得到该案的详细验尸报告,报警电话再一次响了,自上一起凶案的死者被现,仅仅过了三天时间。又一起与之作案手法类似的案子出现了!

    李解放带着人亲自去的。本来上一起案件他就应该去,但当时因为老婆生病进了医院,正在手术,他实在走不开,只得耐着性子等同行们透露给他案件的相关情况。

    88年和94年的那两起案件,也许很多人早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将它们遗忘了,但是李解放从来没有。那两个案子在他的脑海里深深扎下根,时不时地会进入他的梦里,让他无法忘却两个躺在血泊中的妙龄女子。

    仅隔三天,y市连两起血案。李解放明白,那个穷凶极恶的凶手终于又出来了!这一次,他一定不会再让他跑掉!

    因为警方刻意封锁消息和那个时代通讯的落后,y市大多数人并不知情,他们过新年的时候,刑警队通宵加班,看着案现场的照片吃着泡面过的大年夜,很多人甚至不知道今天已经是除夕,外面喧嚣的鞭炮声也充耳不闻。

    朱峰一边看着精彩的联欢晚会,一边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日子过得别提多惬意了。至于那两条无辜的生命?谁还记得她们是谁?

    警方有一点猜对了。朱峰是认识杨琳的。不但认识,还算得上熟悉。她是他一个混混朋友的一表三千里的表姐,朱峰机缘巧合之下见过几次面,这个女人。让他有种再次见到石蕊活生生站在他面前的感觉。一袭红裙,同样的神采飞扬。

    两个人站在一起对比之下,会让所有人都觉得他这个才17岁的小伙子,比29岁的杨琳还显得苍老。朱峰说不上对着杨琳是种什么感觉。他早已经不是13岁时年少无知的时候了,绝对不会轻易地迷恋上一个女人,但是杨琳对他的冷漠与无视却又很容易地激怒了他。

    凭什么?这些臭娘们又有什么了不起?不论她们多大年纪。什么职业,家庭条件如何,她们面对他时,都是直接将他无视彻底的,眼里的轻蔑不带丝毫遮掩,仿佛天生他就矮别人一截。

    朱峰有些不信邪,他一直认为,所谓失败,只不过是一个人坚持的时间不够久,脸皮不够厚。所以他开始在所有杨琳出现的场合努力刷存在感,可怜他根本不知道,杨琳早就知道她那个远亲表弟不着调,而这个表弟嘴里提得最多的名字就是眼前这个很猥琐的小个男子朱峰,看他追求女生那一套熟练的唱念坐打,不知道以前跟多少女人使过,她一不觉得表弟的朋友会有什么好货,二讨厌朱峰一副花花公子的样子,自然而然就摆出不愿意搭理的面孔。

    朱峰可能做梦也想不到,他为了不在杨琳面前露了怯,特意花时间从书里学来的搭讪**才是导致他失败的直接原因。他只会恼羞成怒,只会痛下杀手。

    眼看着这个骄傲得不得了的女人,躺在地上像只待宰的鱼一样张大嘴大口大口呼吸着,又徒劳地试图止住脖子上狂喷而出的鲜血,然后慢慢地停止挣扎,离开人世,他终于体会到当初父亲说的,杀人像杀鸡一样简单,她们温热的血液触感无比美好是怎么回事了。

    就像,他是主宰,他是神,别人都要臣服于他。天大地大,可以唯我独尊。杀人其实也像吸啊毒,是会上瘾的。所以在体会过一次主宰他人生死之后,他迫不及待地动了第二次手。

    y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因为是座小城市,治安一直还过得去,这就直接导致了在这个城市居住多年的人们习惯性地放松了警惕,他们不会知道,有个恶魔已经盯上他们,而他们,给了他无数的机会。

    他无需精挑细选,随便盯梢几日,便选定了下一个目标,她的家卧室的窗户边上,有堵矮墙,他可以不费吹灰之力跳进去,而那个女人,又有着开窗睡觉的习惯,无论天气多冷。

    这一次,他甚至没有停下来去洗清手上的血迹,任由它们在他的手掌心里慢慢干涸,这些,都是他的军功章,带着死亡的气息,给了他区别于同龄人的锐气。

    哪怕刚刚杀完人,在他匆匆赶回家的过程中,与一辆呼啸而过的警车最近距离不过两米远,他也再没有感到一丝恐惧,甚至还有些得意,看吧看吧,哪怕我从你们身边走过,你们也不知道我刚刚杀了人。

    朱峰带着一丝微笑,高昂着头,一路心情飞扬地回了家。到了家,看到跪在地上努力蹭着地板,头凌乱的母亲,让他的心情又好上几分。

    果然天下的女人都一样的下贱,对她们好,她们拿你不当回事,使出凌厉的手段狠狠收拾一顿,她们反倒会被驯服。

    这样的生活多完美,有父亲留下的钱,母亲也老实得跟只鹌鹑似的不敢再随便挑战他的权威,他几乎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除了没有人爱他。

    这一天,他无聊得紧,那些狐朋狗友也渐渐得入不了他的眼,他们都太低级,理解不了他,也永远不可能追得上他前进的脚步,所以慢慢得这些朋友也都不再联系,他整天溜达在y市的大街小巷,无可避免地感到孤独。

    “哥哥,你在这里坐着干什么呢?”稚嫩的声音打破了朱峰的深思,他坐在筒子楼前,微微转头,对上一双清澈的大眼睛,再仔细看了半天,才认出他是一层楼上,不太熟的曾家的女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