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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让自己足够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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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话触动了裴鸿秋,他脸上的笑容收起,眨了眨眼睛:“筠风,你妈是我老婆,你是她女儿,也就是我女儿了嘛,把你当女儿看,应该的。 有你这么聪明能干的女儿,是我的福气。以后,你不要再说谢我什么的。”

    “嗯,好。”听他的声音变得不太自然,陶筠风又说,“时间不早,你们早点休息吧。”

    挂了电话,乔昕蔓问裴鸿秋:“怎么,说了些什么,看你激动的,嗓子都打颤。”

    裴鸿秋一把抓住她的手,激动而感慨地说:“筠风跟我说谢呢,谢我这么多年来照顾你,谢我把她当亲女儿。这么多年了,她第一次对我说这样自肺腑的话,我能不激动嘛。”

    早上,陶筠风刚起床洗漱完毕,衣服还没换,就听到霍津梁在外面敲门。

    他来接她上班,顺便给她带了早餐,一份蒸粉,在以前所谓考核要求她早上陪他跑步时吃过的那家早餐店买的。

    突然有人这么鞍前马后的照顾,向来独立的陶筠风,不太适应。

    她一边吃着早餐,一边说:“霍津梁,你不用每天来接我上班,送早餐过来。”

    他问:“为什么?”

    意思是问,这样不好吗?

    这样他就可以每天早早见到她,可以抱抱她说早安,看着她吃早餐,可以一起上班,享受上班之前在一起的时间。

    她转头看向他,面对他真诚的脸,她说不出不喜欢、没必要之类的话,只是委婉的说:“你偶尔这样做,我就能赶到被照顾的幸福。可长期以此,会让我产生依赖。”

    他扬起嘴角笑:“让你对我产生依赖?再好不过,这样你就离不开我。”

    “可是,这会让我变得越来越不独立,过度依赖你。  你不可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跟我在一起,你不在身边的时候,我怎么办呢?”一旦形成事事依赖他的习惯,再想改掉,就难了。

    陶筠风想起之前王玮每天送早餐晚饭,还每天不带重样的,可他这样做,只是为了讨好她,而不是真心喜欢她。

    她也清楚,霍津梁是真心喜欢她,给她送早餐,接她上班,不是讨好她,而是照顾她。送个早餐,接送上下班,只是小事,可以小见大,小事上依赖,形成了习惯,碰到了大事,也会习惯性的依赖。

    被心爱的男人悉心照顾,也会上瘾的,会越来越依赖,贪求越来越多。而很多女人,在男人的无微不至的照顾下,渐渐的失去自我,丧失生存技能。她不想自己成为这种女人。

    她妈妈跟她说:“人这一辈子长着呢,男人对你再好,你也不能光靠男人,对自己不管不顾。结了婚也好,生了孩子也好,女人这一辈子,还得抓在自己手里……”

    这一点,陶筠风非常赞同。

    “所以,我现在跟你说的,不是早餐的问题,而是我们之间怎么相处,怎么经营好感情的问题。”

    婚姻需要经营,感情也一样。

    人与人之间感情,也像一种消耗品,不能因为喜欢,因为爱,就不去经营,而肆意消耗。不懂经营,开始时再喜欢、再相爱,也会慢慢变淡,两个人之间的感情,会慢慢被消耗掉。

    陶筠风以前不会经营感情,所以第一次的爱情破产了,这不能完全归咎于渣男,她也有一定的责任。她现在有了更多的体会和思考,不能说善于经营,而是要学习怎么去经营。

    陶筠风继续,很认真的跟他说这个问题:“不管现在谈恋爱,还是以后结了婚,有了孩子,我想,我不能过度依赖你,依附你而活,让自己变成了你的责任,给你增加压力,让你承担更多。我必须保持自己在生活上和思想上的相对独立,让自己足够独立,站得足够稳当,才能和你互相扶持,步伐一致的前进。  ”

    正如舒婷的《致橡树》诗里所表达的:“我如果爱你——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我如果爱你——绝不学痴情的鸟儿,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也不止像泉源,常年送来清凉的慰藉;也不止像险峰,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甚至日光,甚至春雨。不,这些都还不够!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根,紧握在地下;叶,相触在云里……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好。”霍津梁明白她的意思,知道她不是那种小鸟依人的女人,自然不喜欢被男人当成那种女人宠着。

    他摸摸她的头,略带宠溺的说:“快吃你的粉吧,一会全凉了。”

    快到公司,陶筠风远远的就提前下车。

    为了工作不受干扰,以及避免同事之间带偏见的眼光和议论,他们还是不公开的好。

    上班之后,陶筠风叫利和广场项目相关的同事到会议室,开了个例行的小会,总结现在的进度,强调新一周的安排。

    她要自己画图,要隔天检查小组工作进度,同时要跟其他部门保持沟通,有需要修改的地方要说明修改原因和修改意见,有些地方,有同事请假本周任务完成不了的,要调配其他人帮忙。然后每周总结,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可以预见,接下来的日子,她会忙得团团转。

    “我笔呢?谁拿了我的笔?一支没给我留下!”

    苏陌陌要在文件上签字,突然找不到笔,一边翻找自己的桌面、抽屉,一边大声问。

    “苏组长,你先用我的吧。”小敏赶紧把自己的笔递过去,怕她飙骂人。

    刚回到座位的陶筠风,现自己桌面上多出来的一支签字笔,拿在手上,举起来:“我这有一支没标记的,你看下是不是你的?”

    由于大家放在台面上的笔,经常会无翼而飞,下落不明。不用笔时,时到处可见,用的时候到处找笔,大家的口头禅,几乎与笔有关:我笔呢?谁拿我的笔了?有笔吗?笔借我用一下。这是我的笔!这谁的笔?我的笔怎么又没啦?等等类似这样的。

    后来有人找笔找怕了,干脆在笔杆上,或者透明的笔杆中,贴上自己的名字,全名,外号,英文名都有,让人知道这笔是谁的。开始一两个人这样做,后来大家纷纷效仿,有效的减少了笔的失踪率,提高了找回率。

    苏陌陌觉得在笔上贴名字,太小家子气,显得Lo,特别是在职位较高的人面前拿出来,会被笑话,自己的笔依旧不做任何标记。她找不到笔,大声问我笔呢。

    “陶筠风,你自己有笔还拿别人的!拿了我的也不给我还回来,这么点小便宜也占!”

    看也没看那支笔究竟是不是她的,苏陌陌走过来,抽了陶筠风手上的笔,就转身就回自己座位。

    这话说得这么难听!想吵架?!

    陶筠风眉头纠结了一下,扭头看过去:“苏组长,你这么说话就不对了!不知谁把笔放我台面上,我好心问是不是你的,你把笔拿走,没说一个谢字就算了,还忘恩负义,把话说得这么难听。”

    话刚说完,程博涵从外边回到办公室,低头在陶筠风桌面上看了看。

    “笔呢?陶前辈,看到我笔了吗,我记得刚改了文件,随手放你桌上,pLayBoy的黑色签字笔,你有看到吗?”

    陶筠风双手一摊,耸耸肩:“我这除了我自己的笔,没其他的了。刚才苏组长从这里拿走了一支,你问她看看,是不是你的。”

    “谢谢。”程博涵忙去找苏陌陌。

    苏陌陌从陶筠风手里拿到笔,刚回到座位坐下,还没来及仔细看那支笔,听程博涵找笔,再看自己手里的笔,笔帽上赫然有“pLayBoy”字样。

    她想收起来,或者主动还回去,已经来不及。

    程博涵已经到她的座位前,看到了自己的笔:“啊,就是这支。对不起,苏组长,能把笔还我吗?我给你换一支别的笔也行,这支pLayBoy的笔,是我女朋友送我的礼物。”

    “给你。以后自己的笔,不要随便乱放。”苏陌陌把笔还给程博涵,表情和脸色那叫一个难看。

    陶筠风对着电脑屏幕,一只手捂住嘴,握住了笑声,却控制不住笑得双肩颤抖。

    哈哈哈,苏某人啊,少说一句难听的话又不会死,打脸来得不要太快!

    她真想给程博涵一个赞,实力打脸!

    跟陶筠风一样,捂住嘴忍不住笑的人,不止一个。

    办公室里安静下来,实在忍不住,扑哧的声音,零散的传出来。

    只知道苏陌陌误拿了他的笔,不知道具体生过什么事的程博涵,还一脸困惑的问:“怎么了,你们笑什么?”

    没人回答他,他就问陶筠风:“陶前辈,有什么好笑的事,你跟我说说呗?”

    陶筠风咳嗽两声,止住了笑,换上一本正经的表情,回他:“没你的事,没什么好笑的。”

    类似这种一支笔引的笑剧,给烦闷的办公室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陶筠风心情愉快。

    中午刚要下班,陶筠风收到一个包裹,没有写寄件人。想有可能是哪家公司寄来的材料样品,她把包裹放在台面,拿起裁纸刀,直接打开。

    包裹里还有一个纸盒,拆开来,里边是一个包装成礼物的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