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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四章 免死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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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德烈的招供让案件更加扑朔迷离。根据安德烈所说,他联系的是一位东南亚非常有名的刺客,名叫黑侠。黑侠的黑,不是因为穿黑衣,而是皮肤黑,他是斯里兰卡人。侠之说属于民间流传的故事,斯里兰卡是个很穷的国家,仇富是底层人最喜欢讨论的话题,黑侠当然不是为了成为英雄而当刺客,他纯粹就是为了钱,他的目标自然多是有钱人,于是他就被挂上侠之名头。

    安德烈通过斯里兰卡一位朋友联系上了黑侠,黑侠和安德烈通过邮件联系,最终以一百万的价格敲定交易。

    东方给了斯里兰卡几百万后,黑侠被送到了东唐。黑侠对此表示,自己这三个月一直在医院。他刺杀目标多是权贵,这也导致其引火烧身。他被抓住后,仇家没有弄死他,而是砍了他的四肢,挖了眼睛,然后给医院一笔钱,他活一天医院就可以赚一天的钱。

    警方在机场接到黑侠就懵圈,这不可能是刺客。斯里兰卡那边也证实了黑侠所说是真实情况。

    另外一边,安德烈诅咒发誓自己是和黑侠联系。

    这就出现两个可能,一个可能是安德烈撒谎。第二个可能,安德烈如果没有撒谎,那么有人截取了安德烈的邮件,冒充黑侠和安德烈交易。而后此人再和张子乔联系,买张子乔前往东唐做刺客。

    安德烈同时也招供自己受到了名为白丫的指使,白丫就是白梦楼的养女,东方山庄内院的小管家。白丫似乎早有心理准备,在被刑拘后不回答警方所有问题。其律师团主辩护律师令狐兰则和检方进行商议,以认罪为条件换取免死交易。

    检方因此开了四次会议,同意派认为,白丫不是什么人物,没必要弄死她,目前缺少铁证。同意白丫的要求后,就可以连串张子乔。重点是张子乔,张子乔身上有几十条人命。反对一方认为,白丫行为导致警务人员殉职,不能接受交易。

    看似两派,实际上就一派,核心重点在于能不能将白丫定罪。同意派实际上悲观派,反对方则为乐观派。

    就在这时候,王虎突然改变口供,表示自己被人威胁才会诬陷白梦楼。有人联系李墨,自称是大联盟的人,表示是他们威胁王虎。原因是和王虎妻子去年一桩交通事故有关。

    去年,王虎妻子晚上驾车在西镇附近发生交通事故,一位四十多岁的男子骑行摩托车和汽车相撞,事故导致男子死亡。警方勘察现场,认为男子酒驾,并且从撞击痕迹和汽车受损判断,摩托车的车速非常快。最终警方认定王虎妻子20%责任,不追究刑事责任。

    大联盟联系人拒绝提供指证王虎妻子的证据,他们给了和王虎联系邮件的内容,邮件上有清晰的时间。

    王虎案很快开审,由于唯一重要证人王虎的翻供,白梦楼无罪释放,王虎属于故意伤害罪中的重罪,又因为阻扰司法调查等原因,最终王虎被判处七年监禁,王虎当庭表示不上诉,服从判决。

    ……

    曹云对此只有叹息,王虎是一枚棋子,很重要的棋子,又是没有价值的棋子。他背负了所有的罪名。要问他愿意吗?当然不愿意,人生有几个七年,何况是其黄金年华的七年。江湖就是江湖,既然吃上这碗饭,有时候不是你不愿意就可以拒绝的。

    王虎一错,为了钱财帮助白梦楼处理一些灰色事件,导致其拥有成为棋子的价值。

    王虎二错,为了保护妻子他反主帮助大联盟。

    王虎三错,没有价值。大联盟和东方和解,需要一个背锅的,没有价值的王虎自然是不二人选。

    小人物有时候就是这么的无奈。

    大联盟和东方真的和解了吗?曹云自认为,自己如果是东方,肯定要报复。老子有钱,老子有仇,老子快没命,三个基本条件成立,不寻仇都说不过去。那会怎么寻仇呢?

    陆一航告诉了曹云答案,陆一航拿手机坐到后院曹云身边的椅子上,边看手机边道:“国刑正式将大联盟列入国际犯罪团伙组织。”

    “国刑?”曹云反问,这有什么用?

    陆一航回答:“这就厉害了。”

    “厉害在哪?”

    陆一航道:“任何和大联盟进行买卖,交易,还有任何帮助大联盟成员的行为,都涉嫌违法。比如曹律师你,你如果再出席烈焰法庭,你会被捕。原因是你参与了国刑认定的国际犯罪团伙组织组织的活动。出席烈焰法庭的被告,原告,全部都涉嫌犯罪。好消息是,之前国刑没有确定其性质,你之前和大联盟的合作不涉嫌犯罪。鸡蛋挑骨头的话,曹律师你和烈焰的邮件来往也可能涉嫌犯罪。”

    国刑成员有近两百个国家,要将大联盟定义为坏蛋,需要大部分的成员国同意。一旦定下来,除非退出国刑,否则最少在明面上不能公开纵容大联盟,这是游戏规则的底线。

    陆一航道:“国刑会议上通过了法国警方的提议,同时二十多个国家国刑代表都发表声明坚决支持打击大联盟。本次国刑会议定下三个月后的国刑大会主题:跨国团伙犯罪。”

    曹云:“也就是说我不能再出席烈焰法庭?”

    陆一航点头:“是的,就算东唐不理会,你也会有麻烦。你要去某个国家,这个国家已经把你档案录到系统中,你就无法通过海关。法庭视频证据非常清楚,国刑成员国的警察随时都可以抓你。比如你在东唐公共场合出现,没有被捕,国刑会指责东唐纵容犯罪。”

    曹云想了好久:“如果我拿到免罪金牌,还是可以出席烈焰庭审赚点零花钱,对吗?”国际犯罪法律,曹云知识储备远不如陆一航。

    “怎么免罪?”

    曹云道:“我以东唐警方官方卧底线人的身份参加烈焰庭审的话……”

    陆一航愣了许久:“曹、曹、曹律师,你这么无耻的想法已经不是我可以理解的。”太过份了吧?以警察线人身份出席烈焰庭审以赚取金钱。曹云怎么弄到线人身份,鬼知道,陆一航觉的曹云应该弄的到。

    曹云更关心实际话题:“可以?”

    陆一航想了很久:“如果是这样应该没有问题。你去烈焰法庭参加庭审也是协助警方打击大联盟。甚至你如果受伤,还能算英雄?”这什么逻辑理论?

    接下来的数天,多个国家陆续抓捕了原本处于监视的大联盟商户。最要命的是法国警察抓捕了一名大联盟二级商户——知更鸟的成员。知更鸟在大联盟中拥有极为特殊的地位,他们不仅贩卖大联盟商户所需要的情报,他们甚至和一些国家情报机构也有来往。因为成员的被捕,导致知更鸟暂停大联盟业务。

    东唐警方召开记者发布会,说明了大联盟的性质,并且提醒市民,任何参与烈焰法庭运作的人,包括被告,原告,证人等,都涉嫌团伙犯罪。

    另外一方面,搜查一课还在头疼张子乔的案子,他们在主观上相信安德烈的证词。问题是,谁移花接木请张子乔到东唐杀人。

    但是检察官不这么认为,证据比想法更重要。安德烈的证词不具备说服力,基本可以认定白丫让安德烈联系人处理曹云,安德烈联系了张子乔。这个证据链中,除白丫下令这个环节未证实之外,安德烈联系张子乔的证据链已经非常完善。

    另外还有一个法律问题的争论。白丫让安德烈联系人处理曹云,白丫是不是要对张子乔负责呢?很明显,雇佣黑侠和雇佣张子乔两者的性质是不一样的。黑侠在东唐无罪,张子乔在东唐是重要通缉犯。

    这个问题还是要看检察官手头掌握的证据,看证据能不能钉死白丫。四次会议,两派争论不休,互不相让。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通过律师委员会发出了十多份请帖,请东唐律师一起对案子进行诊断。

    ……

    曹云也拿到了邀请信,令狐兰作为白丫的律师没有在邀请行列。

    律师委员会还是挺给力,举办了自助鸡尾酒会。中午吃饱喝足休息够后,请十多位律师前往会议室。

    会议室中司马落说明了案件的情况,目前警方掌握的材料没有保密的需要,白丫的律师团已经完全掌握了警方材料。不过,这次会议是非正式会议,不允许记录和拍照,司马落也请大家对会议内容保密。

    材料很少,能指证白丫的只有安德烈的口供。

    一位律师:“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关系推理,按照我的想法,可以让在东方内院工作的人员出庭作证,证明白丫的权利和管辖范围。能请安德烈做坏事的人有白梦楼、白丫和东方三人。白丫不会咬东方,白梦楼当时被羁押。这期间东方山庄的事全部由白丫做主,我认为法官是可以接受这个关系推理。加上安德烈的证词,可以坐实白丫的罪名。”

    另外一位律师:“我不太同意。X律师说的有道理,但是麻烦在安德烈的证词。安德烈说自己联系的是斯里兰卡的黑侠,并非张子乔。证据显示,安德烈联系的是张子乔,并非黑侠。安德烈始终坚持自己的证词,这么一来,除非证明证据是错的,否则法庭无法采纳安德烈的证词。”

    安德烈:我听从了白丫的命令,雇佣了黑侠。

    这句话有两个意思,一个意思是白丫给了他命令,他服从了。第二个意思,他雇佣了黑侠。现在证据表明安德烈并没有雇佣黑侠,而是雇佣张子乔。那么白丫律师就可以通过这点,打掉安德烈的证词。既然法庭否决安德烈雇佣黑侠的证词,为什么又采信安德烈听从白丫命令的证词呢?

    又另一位律师:“没错,这点很矛盾。我如果是白丫律师,我会通过黑侠和张子乔之争,让安德烈的证词作废。如果没有安德烈的证词做依托,几乎不可能将白丫定罪。白丫的律师是令狐兰等四人,我和令狐律师交过手,她不可能忽视这个细节。”

    又又另外一位律师:“我同意关系推论,安德烈和曹律师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白丫才有利益冲突。我认为法官会接受安德烈是受到指使才联系张子乔。”

    XX律师:“司马检察官,这案子不好说,为什么不请欧阳逸律师呢?他应该最有发言权。”

    司马落遗憾道:“欧阳逸律师在白梦楼案件结束之后,暂时隐居修心。好不容易联系到他,他最终婉拒了邀约。各位,张子乔是谁大家都知道,如果不是因为案件特殊,也不会麻烦和打扰大家。这案子拖的越久,张子乔就能活的越久,我想在座各位都希望看见张子乔被绳之于法。张子乔本人并不想被审判,他已经尝试自杀了四次。我们要尽快结束白丫案,对此案有结论之后,我们才可以将案情归张子乔档,新账老账一起算。”

    法律就是这样,一位杀人犯逃跑,案件调查清楚,人一抓到就可以送审。但是如果这个杀人犯在逃跑期间,又做了新的案子,那么就必须把新案子调查清楚,一同送审。鉴于张子乔求死,惧怕被审判的行为,客观上检方有快速结束白丫案的需求。

    张子乔身体虚弱,可以控制,其身体慢慢恢复后,要看管他的难度是越来越高。作为司法人员,不能用坏的药让张子乔始终保持身体虚弱,这是违法的。

    XX律师:“司马检察官,我听说白丫提出一份交易,她要求免死。”

    司马落:“这个,大概可能吧。”

    XX律师:“为什么不答应呢?我一直是死刑的反对者,白丫不死,这辈子也不太可能出来。”

    XXX律师道:“张子乔的袭击导致一名警备成员殉职。在警员殉职的情况下,检方还没有同意交易的先例。也许白丫上了法庭未必会被判处死刑,但检方也不能提出任何交易。”

    XX律师:“可是安德烈免死交易怎么说?”

    XXX律师一愣,司马落解释:“法理上安德里属于主犯,其责任次于首犯。不过并非第一次。”张子乔肯定没交易,张子乔是大头。司马落这话的意思是,为了能了结大头,检方不排除做出一定的让步。